金牌大编剧
作者:梁丫丫 | 分类: | 字数:7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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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混迹二次元的小伙伴
林慕瑾递给黎欧一杯鲜榨果汁,问道:“黎欧,谁打的电话?很好奇小由的男朋友会是个怎么样的人?”
黎欧接过杯子,“你认识小由?”
林慕瑾重重点头,眼神放光,语气羡慕:“嗯,我跟她合作过一部短篇漫画。小由是我唯一崇拜的女生,太厉害了,一个人环游世界,长得又漂亮,会武术还超会画漫画,大胆随性有才华。”
“打电话的是简单,他和小由算是青梅竹马。”
“简单不就是之前来探班的高高大大看起来憨憨的男生?”林慕瑾在脑子里回想了一下,然后自言自语:“果然人不可貌相。”
“简单算得上是和小由是一起长大的,懵懵懂懂的年纪两人就整天呆在一块,顺其自然地就日久生情了。不过小由成年之后,他们就很少见面了,一年也许就见个两三次。小由一半时间在旅行,另一半时间在霓虹学漫画。”
林慕瑾觉得她要是一年只能见黎欧三次,她估计会疯的。“佩服异地恋,佩服简单和小由。”
“小由说过毕业后会来天潮开个工作室,简单的究极相思病那时候应该就会好了,毕竟都是成年人了,怎么可能忍受的了……一直分离。”黎欧突然顿了顿,然后深情地凝望林慕瑾。
欲望,****,爱情的占有欲。在这个世界,柏拉图式的爱情或许存在,可大部分的人都做不到,黎欧做不到,林慕瑾也做不到,当然他们也不追求。
庄小由是个例外,她一直崇信柏拉图式的爱情。而简单他所希冀的爱情是能长相厮守,他所向往的生活是平平淡淡过小日子的生活
林慕瑾很明白,其实,所谓父母的传统教育那是对于之前的她。对于即将迈入30岁大关的她而言,父母根本不在意那些,只要她能嫁出去,嫁一个对她好,有责任心的男人就好。在这个认识还不到一个小时就能闪婚的年代,婚前也好婚后也罢,绝大多数人都不在意。
八卦论坛里有一个提名娱乐圈的大龄圣女的帖子,林慕瑾出现的频率最高,最终也在另一个票选帖子里以半数票获胜。
网友们提名票选的理由主要有三个:第一,林慕瑾的胸实在是太平,在拼事业线的娱乐圈很难得异性相吸。第二,林慕瑾是骨灰死宅,别说男朋友,可能连男性朋友都没有。第三,林慕瑾的脸总让人联想到电视剧里的林黛玉,林黛玉必须是冰清玉洁。
黑贴事件后,黎欧搜索了有关林慕瑾的所有帖子,黑掉了很多帖子。看到大龄圣女帖的时候,黎欧想了好久,要不要黑掉这个帖子。
最终大龄圣女的帖子并没被黎欧黑掉,黎欧觉着这个帖子并不算是黑帖,而且那个帖子里很多平胸妹子支持林慕瑾的,也有也不少宅男粉跟林慕瑾表白。
黎欧在网上搜刮了关于林慕瑾的很多东西,知道她在二次元的圈子里也小有名气,给很多漫画家提供过故事台词,小由跟她合作的那一部短篇漫画非常火。
小由的画风很特别,小清新式哥特风,是某漫画网站的金牌漫画家,因为经常出去旅行冒险断更频率很高,有了一个断更女王的称号。
林慕瑾的围博头像是小由画的古装漫画版的她,如玉美人,气质超然,已经被漫迷们封为二次元界最美古装女神。
林慕瑾上围脖一般都是为了刷二次元有关的东西,很少去关注什么热点,她都不知道,自从她和黎欧认识以来,被挂在热点上的次数。
黎欧和她公开交往的那条还被挂在首页,不仅仅是热点,而是成了爆点,这个月来第一次上爆点的公众人物。
林慕瑾刷围博的时候,发现她的围博突然粉丝暴涨。留言更是夸张,比如你耍了什么手段抢到了我家黎欧老公,比如你出门小心点,毕竟已经耗费一生的人品了。
骂三字经什么的实在是太普通了,从毛孔细胞骂到祖上十八代的也不算极致,竟然有从人类进化史骂到人类消亡的。
林慕瑾看到留言后彻底懵逼了,她知道小鲜肉的粉丝一般战斗力都很强。以前都是围观别的小鲜肉的粉丝怎么作战,这一次亲身被黎欧小鲜肉的粉丝当成靶子,差点没气cry。
本来就不多的祝福声都被骂声掩盖了。
黎欧看到林慕瑾围博的留言之后,也被吓到了,他没想到他的粉丝会这么反对他和林慕瑾在一起。那些一级战斗力的言论,看得他一愣一愣的。
十几万的留言,他不可能一个一个去黑那些帐号,他只好把林慕瑾的围脖密码给盗了。
林慕瑾登陆围脖一直登陆不上去,抱怨道:“年纪大了,连个密码都记不住。”
黎欧搂过林慕瑾的肩膀,心虚地笑了笑:“这跟年纪没什么关系,我有时候也把密码记错记混了。”
“算了,有空再重新申请个,我看你今晚玩了一晚的电脑,你都玩些什么,玩游戏?看视频?”
“我大不玩游戏,视频也很少看,就看了下爷爷发来的邮件,然后跟爷爷回了邮件。”林慕瑾打了个哈欠,“这么乖,我困了,要去睡觉了。”
黎欧捏住林慕瑾的手指:“我也困了,一起去睡觉。”
“呃,怎么听着这么别扭。”林慕瑾皱了皱眉头,“我这几天新剧本一个字都没写,都是你的错,你明天必须回你房间去。”
黎欧诶了一声,举起左手:“慕瑾姐,我保证安安静静地绝对不打扰你。”
林慕瑾呵呵冷笑:“不是你的原因啦,你在我旁边我没法集中注意力。”
黎欧咧嘴:“那你电脑再坏了怎么办?”
林慕瑾瞪了一眼黎欧,“这次电脑绝对不会坏。”
林慕瑾在心里我了个艹,黎欧现在竟然会拿她把柄了。上次赶走他,又耍心思让他回来,那是因为热恋期嘛,现在肯定不会一个小时不见就抓狂,至少也能一天不见吧。
怪不得说女生要矜持,要是没上次那事,黎欧哪敢这样说。林慕瑾抽了抽嘴角,下定决心把黎欧彻底赶出门,等她写完新剧本的大纲再考虑要不要让他回来。
这人啊,且不说爱情,就说某件你初见时非常喜欢的东西,成为自己的之后,总是会一点点消磨掉当初的疯狂热情,慢慢淡然。有些喜欢会淡到消失不见了,而深刻于心的那些会慢慢归于平淡。
有的时候想起它,你还会有当初的那种热情:有的时候想起它,你会猛然一个念头,当初怎么就喜欢它了:更多的时候,它只是默默地在待着,等着你瞥眼一见,知道它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