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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枭雄

作者:黑男爵 | 分类:历史 | 字数:43万

第五章 我才是潜龙岗的主人!

书名:盛唐枭雄 作者:黑男爵 字数:3250 更新时间:2024-11-16 20:30:58

眼前的潜龙岗,与穿越之前看到的荒山野岭截然不同,以李家祖宅为中心,周围大约有三百多户人家,大块岩石修筑的房屋、黄泥土夯成的院墙、碎石子铺设的小路,还有石磨、水井、小毛驴……到处充满了田园气息。

一些老弱妇孺,正坐在街边的大石头上,一边惬意的晒着太阳,一边聊着家长里短的事情!

李昭刚要过去和乡亲们打个招呼,不想从小巷中突然窜出几道身影来……

“汪汪——汪汪!”

原来是几只身材高大、尖牙利爪的猎犬,一个劲的狂吠不止!

潜龙岗紧挨着终南山,山中常有猛兽出没,有时也会跑进村里来,因此上,这里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猎犬,少则一两只,多则七八只,平时看家护院,上山打猎更是好帮手。

这些猎犬也不平常,乃是关中南部的一种特产,身材高大、奔跑如飞、性情凶猛,甚至敢与猛兽撕咬,黄棕色的皮毛上分布着黑色条纹,就像是老虎身上的斑纹一样,故而得名:虎斑犬!

“主子,小心了,这些狗很凶的,见了陌生人就咬!”

“没事,让开!”

白馍伸开双手,生怕这些猛犬扑上来、伤了自家小主人,没想却被推开了。

李昭目光如电,与几只猛犬对视了一会儿,而后自信的笑了笑,上前几步、伸手向一只最凶猛的虎斑犬摸去……

意想不到的是,虎斑犬没有咬李昭的手,反而任其抚摸头部,还露出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其他几只猎犬也都匍匐在地,就像是见到了自家主人一样,不断摇着尾巴。

世上有一种人,天生带有一种气质,能让其他人迅速对其产生好感、并愿与之多亲多近,这叫做人缘。

还有的人,对同性没有作用,却能在三言两语之间、让异性迅速的生出好感,这叫‘女人缘’,或者‘男人缘!’

李昭没啥女人缘(实话),却天生有一种动物缘,无论是什么动物、都能很好的与之相处,再凶猛的看门狗也不会咬李昭,在农村称霸一方的大白鹅、追的别人满街乱跑,却从来没追过李昭。

李昭甚至考虑过,大学毕业后去动物园当个饲养员,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穿越过来以后,这种动物缘也带过来了,而且更加强烈!

“好猎犬,真是好猎犬,体型优美、皮毛具佳,没想到山区还有这么优良的品种!”玩极限运动之外,李昭还有个嗜好、就是养狗了,尤其是大型的猛犬,德牧、藏獒、昆明犬、罗威纳犬……都曾经驯养过,水平还不低呢!

以他的眼光,自然看出这种虎斑犬的不凡了,满心喜欢之余,也暗下决定:找个机会,自己得抱一只最棒的小狗崽,培养成最好的猎犬。

不对,是最好的军犬!

……

“白馍,这位小公子是谁啊,咱们潜龙岗来外人了?”

“不是外人,这是我家昭公子!”

“昭公子是谁啊,李家不是只有冲公子、飞公子吗?”

猎犬的叫声,引起了乡民们的注意,一群半大孩子跑了过来,目光中满是好奇之色,他们显然不认识李昭,甚至不知道李昭的存在,还以为来了外乡客人。

这时候,几名老者走了过来,看了看李昭的相貌,纷纷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猛踹了熊孩子们几脚,而后拉着他们一起躬身行礼:“草民见过昭公子,这些孩子年幼无知,还请公子不要怪罪!”

当年小李昭的爷爷辞官归隐,睿宗皇帝苦留不住,为了补偿这位堂兄弟,特意赐给了三百户食邑,准许子孙世袭。

也就是说,整个潜龙岗都是李家的封地,生活在这里的村民都是李家的佃户。

而小李昭的爷爷、父亲在世之时,对这些乡民们很好,每年只收两成的地租,其余苛捐杂税全免,逢年过节还要请乡亲们吃大餐、送礼物,潜龙岗的乡亲们感恩戴德、牢记至今!

以前的小李昭患有自闭症,整整八年不出小祠堂一步,以至于乡亲们渐渐忘了他的存在,如今走了出来,在大街上一亮相,以前的记忆也在人们心中复苏了。

“几位长者不必多礼,快快请起。”

“多谢昭公子。”

“乡亲们,现在的日子过的怎么样啊?”

“唉,男女老幼天天辛辛苦苦的劳作,也就勉强吃个半饱罢了,真是大不如前了,当年老太爷在的时候,乡亲们的小日子多舒坦,家家户户有余粮,逢年过节还能喝酒吃肉呢……”

李昭坐在街边,与几位老者聊起天来,听着他们诉苦。

话说自从李德掌权以来,把潜龙岗的地租一下长到了七成,逢年过节,以及自己生日、夫人生日、儿子生日……还要向乡民们强收孝敬钱,抢男霸女、恃强凌弱的事情更是没少了干,真犹如敲骨吸髓一般!

提着这一家子来,潜龙岗的乡民们人人咬牙切齿,可惜身为佃户,他们无力反抗主家,而李昭的突然出现,又让乡民们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闲聊了一会儿,李昭起身告辞,继续向前溜达,乡民们留在原地,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小子们记住了,这位是昭公子,咱们潜龙岗真正的主子,以后见到了要行礼,千万不可怠慢了。”

“是,爷爷,这位昭公子好英俊啊,性格也挺随和,他跟冲公子、飞公子不是兄弟吗,怎么一点也不像啊?”

“你们知道什么,昭公子是大唐宗室子弟,正经的凤子龙孙,仪表当然不同于凡人了,至于那两个胖子,那是房顶上长五谷—野种,岂能与昭公子相提并论!”

“老天爷保佑,让昭公子快快长大、接掌家业,咱们的好日子就能回来了。”

……

不远处,听着乡亲们的议论声,李昭满意的点了点头,说白了,自己满大街的溜达就是刷一下存在感,让乡亲们想起来,谁才是李家的嫡系子孙、谁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

不过在溜达的同时,李昭发现村子里只有老弱妇孺,青壮男子却一个都不见,田地里也不见有人劳作,他们做什么去了?

难道进山打猎了,可如今是初春季节,熬了一冬天的野兽瘦的就剩皮包骨了,皮毛也不好,并不是打猎的时机啊!

“白馍,村子里的青壮都哪去了?”

“回小主人的话:他们都进山抓狗去了。”

“什么,抓狗?”

李昭有点糊涂了,村子里有好多的猎犬,干嘛进山抓狗呢?

白馍没说什么,只是把李昭带到了村口,这里有一块大石碑,一丈多高,六尺多宽,上面三个大字:潜龙岗!

石碑背面贴着一张官府的告示,上面画着一只犬,浑身皮毛如雪,唯独头顶上有一条金色竖线,体型魁梧、神态俊逸,一看就不是平常之物,底下还有大段的文字说明,李昭认真看了一遍,终于弄明白了。

原来两个月之前,有吐谷浑使者前来朝拜大唐天子,并携带着骏马、肥牛、猎鹰、玉石、皮毛……等大量的贡品,其中最珍贵的就是一只白灵犬了。

白灵犬并非家养,而是一种野犬变异而来,身怀灵骨、机敏非常,而且生性勇猛无畏,能够独自捕杀豹子、藏马熊之类的大型猛兽,称之为‘万犬之王’亦不为过!

两汉、魏晋之时,西北地区有羌人的一个分支:白犬部,与其他的游牧民族不同,该部并不崇拜狼,反而奉一种白犬为自己的民族图腾,说的就是白灵犬!

不过白灵犬数量稀少,上百年难出一只,即便偶尔见到一只,也很难把它捕捉到,至于驯化更是难如登天之事。

没想到吐谷浑部落的牧人,偶然在荒野中发现了一只白灵犬,立刻报告了上去,吐谷浑可汗大喜,派出了几千名猎手,四面设伏,围追堵截,费了一年多时间,终于捕捉到了这只白灵犬。

灵犬百年难得一见,吐谷浑可汗不敢私自留下,于是派使者把它带来了大唐,准备进贡给大唐天子,以示吐谷浑部的臣服之心!

进贡队伍经过武安县之时,夜宿荒郊野外,眼看着距离长安城不远了,就有点疏忽大意了,不料白灵犬趁机破笼而出,咬伤了十几名看守,趁着夜色逃入终南山中了……

进贡给大唐天子的灵犬跑了,这还了得吗?

地方官府立刻召集附近的猎户们进山抓捕,还颁布了高额悬赏:有生擒白灵犬者,赏钱一千贯。

要知道,如今可是开元盛世,商业繁荣、物美价廉,钱币的购买力极强,在关中地区、一斗精米是20文钱,一匹生绢是470文,一头精壮耕牛也不过十贯钱。(一贯=1000文钱)

一千贯钱啊,够买一百头耕牛、或者一座大宅院的了,试问谁不想一夜暴富呢?

因此上,潜龙岗以及周围村庄的青壮,都牵着猎犬、带着捕猎工具,成群结队的进山捕捉白灵犬去了……

“白馍,灵犬捕捉到了吗?”

“还没有,这家伙狡猾的很、性子又凶猛,猎人们多次设下埋伏,都被它给冲了出去,听说逃入深山中了。”

李昭点了点头,继续在周围溜达,路过一条小河的时候,还弄了一些河沙回去。

做什么,当然有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