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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之眼

作者:野狂人 | 分类:其他 | 字数:119.2万

第八章 趁火打劫

书名:属性之眼 作者:野狂人 字数:2674 更新时间:2024-11-16 20:03:41

牧歌在心中吐槽,爹和儿子打架,那再怎么打都是一家人,把别人卷进去算什么?

这么大岁数人了,也不怕让人看笑话。

不过他打算趁『乱』溜走了。再不走,这俩老妖怪打起来,指不定得死多少人呢。

牧歌悄悄往外挪动脚步,只希望门口站着的那家伙快点跟里面的大boss打起来。

你说你堵着门算是怎么回事?

还让不让我们这些弱鸡跑路了?

“兄弟,你想去哪?”

牧歌身后传来幽怨的声音,紧接着,一只手伸出来,抓住了牧歌的衣服。

“……”牧歌僵硬的转身。

酒保虽然瑟瑟发抖,但还是说道:“你酒钱还没给哪!”

牧歌一阵无语,吓老子一跳,还以为咋地了,结果就这点……

这点……

牧歌两只手上下『摸』兜,眨巴眨巴眼睛,他忽然发现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

他穿睡衣出来的,浑身上下连个口袋都没有,哪里有钱?

酒保有些担忧的说道:“我看你全身上下连个口袋都没有,你怕不是来喝霸王酒的吧?”

牧歌干笑,悄悄地说:“那边都要打起来了,你还不跑啊?”

“打?不会的,大家都是讲礼貌的文明人,守规矩,不会在城里开打的。”酒保摇摇头,脸『色』便不好看了,他盯着牧歌,像是盯着贼:“你不会没钱吧?”

牧歌一脸的懵『逼』,什么时候俩妖怪还讲究规矩了?

站在门口的黑影转身,沉声道:“城内打架不礼貌,你跟我去城外决一生死吧。”

牧歌:“……”

果然,连他娘的血族都开始讲礼貌了。

玫瑰红爵嘴角微微翘起,脸『色』的不屑越加浓郁,他冷笑道:“呵,我不去。我就在城里,你能把我怎么样?我在城里,你就不敢动手!哎我就不去,气死你气死你!”

他脸上的冷酷迅速化为得意,开始嘚瑟起来。

众人:“……”

牧歌嘴角抽了抽,果断回头开始与酒保商量起赊账的事情来。

实际上,如果不是看到酒保那已经长出了长『毛』的爪子还有那缓缓膨胀的身体,他早就跑了。这年头,没点不一样的身份,哪里敢在酒吧里卖酒呢。

门口的黑影顿了顿,走进了酒吧,他缓缓摘去头上的帽子,『露』出一张年轻白皙的脸蛋。

和玫瑰红爵如出一辙的脸蛋,很帅气,一样没有血『色』。但与玫瑰红爵不同的是,他的眸子不是纯粹的血红,更像是一个人类,除了那红『色』的眼白和绿『色』的竖瞳。

“啊哈,你越来越美丽了,我可爱的儿子。”玫瑰红爵将手中已经凋谢枯萎的玫瑰花扔下,前一刻还当做宝贝般宠爱,下一刻却弃之如垃圾。

他大步向前,仔细打量着萨尔西斯,随后评价道:“如果你的腰上不挎着这令人作呕的圣银剑,我想我是非常欢迎你的到来的。”

萨尔西斯平静的看着玫瑰红爵,不开口。然后绕过他,在吧台前坐下。

“给我来杯酒。”萨尔西斯说道。

玫瑰红爵笑道:“那你可得少喝,你酒精过敏呢!”

没人理会他。

酒保把牧歌抗在肩膀上,然后为萨尔西斯开了一瓶红酒。

“你喝的那杯酒价值三十块,如果你不打算给钱的话,就在店里帮我的忙,一个晚上。”酒保对牧歌说道。

“好好好!”牧歌忙不迭的点头。

于是酒保满意的收回了已经变成了狼头的脑袋,也收回了抓在牧歌脖子上的爪子。

音乐继续响起。

舞池内空出了极大的地方,灯光照耀下,玫瑰红爵忘情地舞蹈,不远处,一双眼睛时不时地扫过玫瑰红爵,时而又把注意力都放在杯子里的红酒上,偶尔还会瞄一眼那杯只喝了一口的白酒。

要喝酒的人很多。

或者说,怪物很多。

牧歌不知道那些家伙到底是人还是别的什么东西,总之大晚上会来这酒吧喝酒的人大多都是怪物吧?

他一杯一杯的为客人送酒,然后顶着巨大的压力承受着这些客人好奇的目光。

“人类?”大胡子接过酒,笑嘻嘻的问牧歌。

“嗯。”牧歌点了点头。

“那可真是少见,除了要钱不要命的猎人之外,我还没见过有人类会出现在这个酒吧里,还做这种工作。人类难道不应该是带着满车的货物去和无人区的妖怪们做生意么?”大胡子对人类很是好奇。

“人各有志吧。”敷衍一句,牧歌继续端酒。因为坐在不远处的酒保又在咳嗽了。

这家伙自打牧歌接过他的工作之后,便一副悠闲的坐在不远处,美滋滋的撩妹,顺便监视牧歌。

送了两圈酒,牧歌扭头一看,酒保已然左拥右抱,正是人生得意巅峰啊!

那两个妹子的身材爆好,穿的又少,一看就是妖精,让牧歌羡慕不已。

玫瑰红爵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

萨尔西斯则是倒在了地上,人事不省,呼噜打的震天响。这家伙嘴欠,把那半杯烧刀子灌肚子里。

牧歌指着萨尔西斯问酒保:“老板,这家伙好像是酒精过敏了,要不要打个电话送医院?”

一声老板叫的酒保浑身舒爽,在美女面前更有面子。

瞧了一眼倒在地上的萨尔西斯,酒保厌烦道:“不用管他,蝙蝠人是出了名的命大。不会死的。”

说完,转身开始对两个妹子讲自己当年一把西瓜刀连砍十八条街的故事。

好吧,狼人和吸血鬼一向不对付,书上都是这么说的。

似乎并没有自己想象中得危机,这让牧歌松了一大口气,至少不会被卷入莫名其妙的争斗之中以至于失去『性』命。

可能是烧刀子度数有点高,以至于萨尔西斯睡的像是死猪一般,牧歌拖着他把他扔出去他都不知道。

脸摩擦着地板,一路拖出去,看到的人全都直缩脖子。

娘咧,看着都疼啊!

四周一片黑暗,牧歌看着左右无人,转身望着熟睡中的萨尔西斯,脸上『露』出冷笑。

“让我看看你这家伙从西边过来,身上带了几张钞票。”

搜身的手法很是熟练。

牧歌发誓,这是他偷东西偷的最爽的一次。

“怎么出门就带了这点现金?”牧歌借着酒吧里传来的光数了数,也就几千块的样子,有些不满。

喝杯酒都要三十块,你这几千块好干啥?

卡什么的,都不要。

再『摸』!

嗯?

这一袋子什么东西?

牧歌打开一个藏的极其隐秘的小口袋,顿时笑了。

袋子里宝石在光照下闪烁着五彩光芒,竟然是一小袋子宝石!

“收获颇丰啊!”牧歌高兴的把宝石收起来,望着已经被搜过了全身的萨尔西斯,眯起眼睛。

片刻后,他把那把圣银宝剑也从萨尔西斯的腰上取了下来。

如果不是怕这大蝙蝠醒来之后发飙,牧歌连衣服都不给他留下。他下手干脆利落,速度极快。等他再回到酒吧里的时候,哼着小曲,显然心情不错。

钱财宝石什么的都被他藏起来了。

免得被发现就很尴尬。

“扔出去了?”酒保斜眼问。

“扔出去了。”牧歌笑嘻嘻的回答。

见过了几个逗比的非人生物之后,他对非人生物的恐惧感也没那么大了。人类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还是很强的。

“扔出去就好。”

酒保果然和血族不对付,淡淡的点了点头,就又投身于泡妞的伟大事业当中。

牧歌『摸』了『摸』贴着皮肤放置的几张钞票,满足的想:也许穿越过来并不一定是坏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