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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撩了大灰狼的后果

作者:息子兀 | 分类:青春 | 字数:38.7万

第七十六章 可以买活的吗

书名:论撩了大灰狼的后果 作者:息子兀 字数:3270 更新时间:2025-03-28 02:16:18

大学生活按步就班的展开,哈延福并不觉得这一高中时有什么差别,可能唯一的差别就是不用再在家里天天被老妈从被窝里挖出来,也不用为了高考而每天挑战到深夜。

自从那个春节后的某一天,她也不明白怎么一回事,怎么就突然用功了起来,虽然理科之于她来说仍然是难过翻跃的高山,但她还是尽自己所能的在攀爬那座山,如今,那座山似乎已经被她甩远,可是,她偶尔还是会想起那个冬天,有一个人陪着她爬那座山,一旦她要掉下去时,那个人就会伸出手来,拉自己一把,然后又很快的放开,任自己往上爬。

但她到底不是那么神经纤细的人,她的生活依然在大大咧咧地进行着,也正因为如此她老妈觉得她能考上这个专业简直是奇迹,毕竟喜欢文学的人,一般都很敏感,而她那根神可能在在投胎时就没有带出来。

与郑飓风的重遇实在是人生的意外之喜,两人很快便约好了时间,一起叙个旧。

时间是又过了一个星期的周末,郑飓风给她打电话吃饭,打电话的时候,他的人已经在校门口了,哈延福拿了电话就要出去,这时只有文奈在寝室,走的时候她对文奈说了句,“晚上记得给我留门啊。”

文奈没抬头,仍然在看书,只是挥了挥手,表示自己听到了。

到了校门口,哈延福一眼就看到了郑飓风,这货一米九的身高在普通人中就已经足够抢眼,再加上那长随着年龄增长,越加的阳光刚毅的帅脸便又给他的回头率加了分,而除却这货本身的软性条件外,再加上身后那辆看起来帅到没朋友的机车,虽然她不太懂,但看那车拉风的造形,再加这路过一些男生口中发出的感叹声,就可以知道这车的价位肯定很败家。

“我去,你该不会是不去劫色,改去抢银行了吗?这车,比你帅啊。”她走到郑飓风面前,绕着车走了两圈儿,然后朝着郑飓风竖起大拇指。

郑飓风伸出右手,然后竖起食指,慢慢地摇了摇头,“错错错,你看看周围的人的目光在哪里,就知道是谁帅了。”

哈延福往四击看看,其实周围的人的目光分得很明显,男的在车,女的在人。

她笑嘻嘻地走到郑飓风跟前,露出两个尖牙来,就在郑飓风还没明白她要干嘛时,只见她一个高跳了起来,张嘴就在他伸出的食指上咬了一口,郑飓风突然被咬,毫无防备,扯着嗓子就嚎了一声,“我的妈啊……”

周围的人也跟着吓了一跳,哈延福迅速跳远,“妹的,当年劳资第二天拿着水果篮去看你,你居然跑路了,赶紧让劳资再咬一口,身上起些红点点,再住一次院,让劳资把多年前的愧疚补上来。”

说着,她又扑过来,这下郑飓风有了准备,一下子就闪了过去,同时伸手抓住了她的肩膀,让她不要再扑腾,“你这是什么逻辑啊?当年你害我住院,我都没有跟你计较,你反而来来怪我?而且当初我也不是不告而别,后来不是跟我解释了,最关键的是当初是你主动和我断了联系,突然有一天打电话就是空号了。”

被这么一说,哈延福觉得自己好像是贼喊捉贼了,便停止了扑腾,“我电话丢了,现在谁还记得电话簿里的号码啊。”

郑飓风点点头,“勉强相信你吧。”

哈延福嘿嘿笑了两声,对于郑飓风她倒不讨厌,就从上次她恶搞他,害他差点同命,他也没有追究这件事就可以看出他人品不错,不过曾经因为两人诡异的相识过程,让她还是对这个看起来正常,但做起事来却有些疯颠的人有点说不清的隔在那里。

不过如今再相遇,那种感觉似乎也渐渐没了,可能是因为时间洗刷了记忆的原故,两人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听到有人叫哈延福,回过头一看,是周新新款摆生姿地朝着他们走过来。

“小哈,你要去哪儿啊?”周新新跟哈延福说话,可是视线却总是不经意地朝着郑飓风瞟过,哈延福曾和她说过郑飓风的性向,但她明显是不太相信。

哈延福也没注意到她的小心思,抬手指了指郑飓风,“老朋友叙个旧去。”

“哦,这样啊,正好我也要上街,那能不能麻烦帅哥也载我一程啊?”周新新这时正式看向郑飓风,画着精致的眼妆的眼睛流转出带着勾的媚色,把郑飓风看得吓得连退好几步,顺手还抓了哈延福,让她也跟着他退了几步。

然后贴着她的耳朵说,“福子,你应该知道我的病情,千万不能啊。”

哈延福看着他受到惊吓的样子,脸上虽然没有起红点,但是已经在泛红了,想想这兄弟也挺可怜,便转过身对周新新说,“咱俩就去附近喝一顿儿,你要去市里,你看看后面,一排等着要送你去的呢?”

哈延福拍拍郑飓风让他先上车,周新新则因为她的话不满地嘟起嘴,“小哈,我们不是朋友吗?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嘛,送一程又怎么了?”

面对周新新的这种胡搅蛮缠,哈延福觉得有些烦,她上高中时女同学和朋友也很多,但大家都是各自尊重对方,这样自顾自己不顾别人的,她是第一次遇到,有些不太会应付。

这时郑飓风虽然对周新新那种女人味过足的样子敏感,但还是帮哈延福解了围,而且解得相当直白,“我记得上次福子跟你说了,我不喜欢女的,妹子你这么漂亮,就不要在我这浪费时间了。”

这么直白的拒绝让周新新顿时颜面挂不住,从小到大她都是被人供在手里的公主,即使家庭条件一般,但父母仍然给她最好的,上了学更是,那些男生把她当成女王追着,此时在这里被郑飓风毫不客气的拒绝,让她连带着哈延福都记恨上了。

郑飓风和哈延福很无语地看着她愤怒的背影。

“我好像惹你的朋友生气了。”

哈延福耸耸肩,“其实我们压根就不是一路人,只是刚好一个寝室而已。”

“那你以后岂不是更惨?感觉她是那种会见到你就给你白眼的人呢。”

“还不至于啊,只是刚巧这里人多,没面子吧,而且因为这事她要和我闹翻,这种朋友室友我留着干嘛?过年回家杀猪顶菜?得,我还怕我家里人吃成小心眼儿呢。”

哈延福不觉得这事儿是什么大事,因为她从来不会把这种事情当一回事,而她也没有遇到过这类的人,自然更不明白这类的想法,更不会想到有人会因为这种事情记仇记到想要报复。

坐着郑飓风那辆拉风的机车,两人去了市区,其实哈延福本来真没想去太远的,可是郑飓风坚持说许久不见,要请她吃顿好的。

他对B市似乎挺了解的,骑着车子走街窜巷,最后在一家门面很小的小饭店停了下来。

对于一座有着厚重历史的城市,哈延演深刻明白这亲深巷中往往才有真正的美食,所以一看到这古朴的门脸儿,她就兴奋了。

“郑飓风你什么时候来的B市,这种地方都能让你找到?你是吃神转世吗?”

“我是这里长大的,你说呢?”郑飓风把车停好,走到她旁边,搭着她肩膀,直接带着她进去了。

进去之后发现,这家小饭馆虽然门面不大,但里面别有洞天,虽然看起来不像是那些饭店酒店金碧辉煌,但这里的一桌一椅似乎都透着一股年代感,而且整洁无比,并不会让人觉得饮食上的不安。

老板与郑飓风似乎很熟悉,一看到他就笑着迎了上来,“小郑,什么时候回来的啊?”

“上个月回来的。刘伯,几年不见,您老这头发倒是反而黑了啊,您是修仙了吗?”

这老板刘伯看起来六十多岁,穿着厨师帅,露出来的短发漆黑如墨,一看就是染的。

“出国几年,你小子夸人倒是夸出个水准了,今天带朋友来的?想吃些什么?你刘伯亲自下厨给你做。”

“那肯定是您的拿手菜啦,这还用说吗?”郑飓风哈哈笑道。

“行。那你自己过去最里面的房间等着吧,今天让你见识一下你刘伯宝刀未老的手艺。”

“哈哈,那肯定未老啊。”

说着,郑飓风伸手就要拉哈延福进去,结果手往后一拉,拉了个空,回头一看,那货居然扒着人家大厅里的水产区的鱼缸恨不得钻进去了。

而这时刚好她回过头来看郑飓风,“老郑,你说我伸手碰它一下,它能立马气鼓鼓吗?”

她一边指着水产箱里的河豚,一边一脸的期待,原本还很像男生的打扮,此时看起来竟然很可爱,而且也不会让人误会是男生。

至少刘伯一眼就看出来了,“这小姑娘你一起带来的?我还以为是后面的客人的家人在选菜呢。”

郑飓风点点头,说,“嗯,我朋友。”

刘伯似乎知道他的毛病,所以看哈延福时有些惊奇,“你……知道她是女生吧?”

“嗯,知道,不过没事,很奇怪对吧?”

“是挺奇怪,也许这就是老天爷给你选的真命天女也说不定呢。”

郑飓风笑了起来,“不可能的啦,哈哈哈……”

这时哈延福走了过来,很礼貌的对刘伯行了个礼,然后说,“大叔,您这里的河豚可以买活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