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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的泪光

作者:程言非 | 分类:现言 | 字数:32万

第三十三章 这场游戏我不玩了

书名:北斗星的泪光 作者:程言非 字数:2134 更新时间:2024-11-16 18:43:17

原本古慕寒打算先送我回家,但我执意要先送他,毕竟又要拿东西又要刷地铁卡,他这一只手也不好搞定。

高峰期的地铁里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人,走一步都举步维艰,好不容易踉踉跄跄被人挤上了地铁,我却还要在站都站不稳的车厢里看那一对对小情侣腻腻歪歪。

没能抢到座位,坐在我面前的就是那一对正值热恋期的小情侣,他们一个劲地讲着打情骂俏的话。我尴尬得不知如何自处,只能默默将头侧到一边,佯装视而不见。

突然间,我被人从后面挤了一下,脚下不稳险些栽向面前的那对情侣,幸好被人及时搂住。我恍然发现,是古慕寒一手扶着把手,用那只负伤的右手紧紧将我搂在怀中,稳稳地护住。

我清楚地听见了他的心跳声,不自觉脸上发起烫来。

“有我在,不会让你摔倒的,要是再被挤到,你可以抱住我。”古慕寒低下头在我耳边呢喃。

一时间,我是真的被感动到了,可是我没有勇气去承载这份感动,鼻头一酸,我抬起左手死死抓住了他的衣角。

也曾被当众示爱,也曾在人群中拥抱,也曾在街头拥吻,也曾被承诺守护一生……可是结果呢,我还不是被人指手画脚,他们说我配不上他,他们收买街头痞子找我茬,在我被千夫所指的时候,他当着我的面羞辱我。我把一切都当真的时候,却被告知那都是我的痴心妄想,右手腕上早已愈合的伤却在心里隐隐作痛。

出了地铁,我又规规矩矩地跟古慕寒保持着礼貌的距离,和他并排走着,这寒风果真凛冽,我不禁往上提了提衣襟。

“小妖精,你到底在怕什么?怎么突然间,你变得心事重重的样子?”古慕寒在快要到单元楼前,终于开口。

我并不想说,只想越过他先往楼道里走,却被他一手拦住去路。“我说过了,不要招惹我,韩冰清有一句话说得对,我跟你不是一类人。”我压低声音说,才不至于让他发现我颤抖的音调。

“明明是你先招惹我的!你不需要为此负责吗!现在又突然变得冷淡,你真的很奇怪!”古慕寒咄咄逼人,却让我无言以对。

“那对不起好了,这场恶作剧我不玩了,我玩不起了。”见鬼,我到底在害怕什么。

古慕寒一把拽住我的右手,高高举起:“是因为这个对吗!”

我手腕上的手链滑落,被遮掩的伤痕若隐若现,我的伤逝无所遁形。

“你心里有人,是不是?”古慕寒并不打算放过我。

“慕寒?小婧?你们在门口干嘛?”竟然被程维彬撞见。

我用力抽回了手,偷摸擦拭掉眼角的泪,将手里的包跟药一同塞进了程维彬怀里。

“这是古慕寒的药,药膏是外敷的,早晚各擦一次,蓝色那盒早晚各吃一颗,绿色那盒一天三次、一次一粒,你看着点,古慕寒的右手这两天不能沾水。”一口气说完,我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我心想躲过了一劫,便渐渐放缓了脚步,却不料想,程维彬追了过来。

“小婧!”程维彬拉住了我。

我噙着泪花,望向他,一点也不觉得尴尬。“你怎么追过来了!”

“对不起小婧,”程维彬一副歉疚的模样,“慕寒都跟我说清楚了,对不起,我之前刻意跟你保持距离,都是因为我以为你跟慕寒在一起……你喜欢的人是不是我?”

这多讽刺啊,当初我想要靠近的人,如今对我说出这一番话时,我的内心竟毫无波澜。

“喜欢过,但现在不喜欢了,维彬,对不起。”不争气的我又开始落泪。

程维彬拿出纸巾,递到我面前:“其实慕寒挺好的,他很喜欢你,你别看他是个大学老师,其实他有时候挺幼稚的,喜欢在我面前炫耀他跟你的事……男人啊,一旦幼稚起来,就是碰到了很喜欢的人。”

这些我其实都懂,我退缩也正是因为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古慕寒的感情。我原以为我不会再喜欢上一个自信外向的男生,所以我之前才会想要靠近温文尔雅、内向的程维彬,受过伤的女孩不会再迷上同一个坑。谁知道,最可怕的是,我清楚地意识到我心动了,我对古慕寒有了心动的感觉,这让我意识到危险,我是真的玩出火了。

“维彬,古慕寒他……家世清白吗?”

“啊?挺清白的吧,他爸爸虽然去世得早,但当年也是着名的音乐制作人,他妈妈再婚嫁入豪门,他继父也对他挺好的,我们住的公寓也是慕寒继父给他买的。”程维彬尽数告诉了我。

这正是我的顾虑,所以我反问程维彬:“那你觉得,我这种女孩儿配得上吗!”

“现在还需要考虑这种问题吗?你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吗?”程维彬一脸疑惑地看着我。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鼓起勇气说:“二十岁时,我爱过一个跟古慕寒差不多的男孩儿,他恨不得告诉全天下他爱我,也是这个人,当着所有人的面,弃我于危险之中,甚至把我践踏进尘埃里。程维彬,你说我懦弱也好,但那种痛苦我不想再经历一次了。”

渐渐地,程维彬放开了拉住我的手,任由我离开,尊重我才是对待我最好的方式,这点我更喜欢程维彬。

我一直都以为我跟古慕寒之间的对峙只是一场游戏,哪怕闹得全校误会我都不在乎,可当他在学校门口亲吻我的那一刻开始,我怕了,因为我心跳得厉害。

回到家里,又是只有我一个人,我泡了一碗泡面,看着冒出来的热气恍了神,我想起了十九岁刚到上海的那年。

我每晚都背着吉他乘地铁去57号bar,那时的我还不会化妆,长发披肩,喜欢穿一件白T恤。忽然有一天,一个大三在读的男孩挡住了我出站的去路,向我告白。

“我每天都坐10号线地铁,就是为了见你一面,自从第一次在地铁上遇见你,我就忘不了你了,我喜欢你,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男孩纯净的笑容闯入了我的心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