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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女配之BOSS是反派

作者:成梦红雪 | 分类:科幻 | 字数:35.9万

第一百二十四章 酸甜苦辣(五)

书名:快穿女配之BOSS是反派 作者:成梦红雪 字数:2151 更新时间:2024-11-16 18:10:53

玩了一天一夜后,第二日,云烟下午的时候坐车回家了。

若不是还要上学,她铁定不回去。

回家后……

她第一时间跑去了附近书店,为什么呢!因为云枫一定会在。

新华书店……

说起来,她已经很久没来过了,还真是怀念啊!

果不其然,云枫果然在书店。

就坐在角落里靠近窗户的地方阵阵微风吹进来,拂过他乌黑的发丝。

真的很好看,现在的云枫就好比一阵清风,令人久久不能忘怀。

“云枫,我喜欢你。”云烟悄悄的走过去,靠近她的耳边,说道。

云枫顿时眸色一变,只不过一闪而逝,云烟没有看到他这一变化。

“你来了,吃吧!别打扰我看书。”云枫顿时从他旁边的背包里面拿出来一袋零食给云烟。

云烟微微一愣,她倒是忘记了这一点,以前她来学习总是觉得无聊,烦着云枫和他说话,后来她说,只要他每次准备好吃的给她,她就不打扰了。

之后云枫就形成了个习惯,准备一袋零食给她。

云烟立马拿过零食,打开袋子,里面有很多好吃的。

她吃着零食打开作业本,开始写作业了。

然后拿出来系统手机,对着作业扫描了一番,答案立刻都出现了。

有这样逆天的神器,她是啥也不担心了,更何况系统手机有着隐身功能,除非她想让别人看,否则任何人都看不到。

不一会,云烟便写完了作业。

“云枫,你在看什么呢!”云烟向云枫身边凑去,看向他书中的内容,瞬间懵逼了。

这丫的,在看小黄书啊!

小说里面正好是写两个光溜溜的身体,滚在一起。

她果真太不了解云枫了,万万没想到,他竟然是这种人,光天化日之下,看着小黄书。

“额,那个,我什么都没看到。”云烟立马转过头,当做什么都没有看见。

云枫瞬间也是一头黑线,这个女人,脑袋里究竟在想什么。

云枫直接把书扔给了云烟,冷不丁的道:“这是你书包里面翻出来的。”

云烟一听,立刻拿过来书,看了看书名,《Holle,老公大人》。

这不是,她喜欢的作者写的书吗?

丢人,丢死人了,这下子她真的是颜面无存了。

“额,那个好热,我去买冰棍,你要吃吗?”云烟尴尬的转移话题。

“好,顺便带一瓶矿泉水。”云枫淡笑一声,点头。

云烟起身,准备去买冰棍,然而还没走两步,就原地返回了,对着云枫贼嘻嘻的笑着:“我发现没带钱,借我。”

云枫无奈了,这丫头,真是个迷糊虫。

他拿出来五十块钱递给了云烟,云烟笑眯眯的接过来,然后跑出去买冰棍了。

时间不知不觉暗了下来。

云烟和云枫也是各回各家了。

回到家后,饭桌上面,云烟最不想坐的地方。

因为她老妈又要说了,让她在学校不要谈恋爱啥的,她也是郁闷了,她那么听话,怎么可能谈恋爱。

再说了,这天底下除了云枫,还有谁梦入的了她的眼中。

“你听到没有。”见云烟低着头,云烟妈妈冷哼一声道。

“妈,你想的真多,我怎么可能谈恋爱。”云烟无奈的叹气,说道。

“你现在还小,可不能和那些疯小子瞎混,女孩子要矜持。”云烟妈妈这么一说,完全是没完没了。

云烟最后只好借口写作业回房间去了,在听下去,她得抓狂。

回到当中,云烟的系统手机突然响了一声,她拿出来手机,便看到是阎王大人发的消息。

阎王:书看了没有。

云烟:书?什么书?

阎王:昨天本王给你的书。

阎王这么说,她才想起来这本书,都忘了。

云烟:还没有看,待会就看。

阎王:看完后,没事别烦本王。

接着,阎王的头像就暗了下来,下线了……

这个男人,还真是不解风情,没意思的男人。

得了,云烟也懒得理会了,她取出来那本冥书,说实在的,她真不想碰,冥书,太不吉利了。

不过,也是没办法了,这可是阎王给的书,她敢不看吗?

打开书,里面倒是没有几页纸,里面是记录一些冥界官员的一些特征和介绍的内容。

不一会,她便看到了最后一页,最后一页记在是阎王。

上面说,阎王是冥界之主,掌管阴司,掌管天下所有生命的生死,有一句话不是这么说,阎王要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

不过,即便如此,阎王也是有烦心的事情,比如鬼怪的哭冤声导致他始终无法静下心,以至于睡的太轻了,有一点点声音便会被吵醒。

看到这里,云烟明白了,阎王这是提醒她,他能睡着不容易,别打扰他,他很累。

说起来阎王也真是不容易,就是太看淡生死离别四个字了,也许是看多了,也就麻木了。

当然,在云烟这么想的时候,却忘了自己,她又何尝不是如此,她经历过的生死离别,又何尝没有让她麻木呢!

在想他人呢同时,她却忘记了自己,究竟是刻意忘记,还是真的忘了,也许只有她本人清楚了。

云烟看完冥书后,便打开与阎王大人的聊天页面,打开摄像机对准书扫描了一下,用红包从新发给了阎王。

地府的书,她还是还回去比较好,留着看起来瘆得慌。

云烟:看完了,多谢阎王大人让我又学到了一些,此书奉还。

阎王:嗯,书你留着吧!

阎王大人几乎是秒回,速度让云烟怀疑,他是不是在窥屏。

云烟:不用了,地府的书,我留着害怕,你老还是拿回去吧!

地府的东西,阴气那么重,很容易招鬼的,她才不要留着呢!

除非是傻子,才会留呢!

阎王:留着吧!虽说是阴气很重的书,但是是宝贝,鬼不敢靠近,你最好留着,对你下面的世界有帮助。

云烟:这样啊,那好吧!

既然有帮助,留着就留着吧!

从个别意义上讲,她也算是鬼了,这么想,似乎也就能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