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王少女竟在我身边
作者:不断更的阿辉 | 分类:其他 | 字数:1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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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八章 还是从前那个少年
成年人的娱乐活动其实最广泛又普遍的,就是那一套固定流程。
大部分公司团建聚餐,在结束之后,如果大家意犹未尽,他们往往也会选择相同的去处,那就是KTV。
KTV对于唐雨来说是一个什么地方呢,吃果盘的地方。
不然呢,他还能怎么办,他又不会唱歌。
沐宁似乎也并不擅长这种事,所以在KTV里,慢慢就变成了维包和三更的才艺展示环节。
两个男生秒变气氛组成员的同时,还在用手中的果汁碰杯。
“搞得像是学生联谊一样,哎……”
唐雨嘴上轻声对着沐宁吐槽着,沐宁则笑而不语。
对于沐宁来说,能够有这种和其他人共同出门游玩的机会,在哪里根本不重要。
在恢复了双腿的行走能力之后,沐宁的性格似乎也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以往他是那种冷酷男孩,现在则开朗了许多,甚至唐雨都怀疑沐宁直接换了个人格。
由于他们只有四个人,所以选了中号包厢,唐雨另外点了一些KTV的零食果盘果汁之类的小东西,加在一起也花不了多少钱。
包厢中的灯光来回闪烁,唐雨坐在沙发上,周遭昏暗,面前的大屏前三更正在和维包合唱。
唐雨其实是不太适应这种气氛的,所以没待多久,他就借口外出去前台点东西而出门透气了。
KTV的隔音效果很好,尽管如此,唐雨走在走廊上的时候,还是能听到左右包厢传出的鬼哭狼嚎声。
大部分普通人无论是什么身份什么职业,都无法和专业歌手相比,所以来KTV的人大多数就图一乐,在这里吼几嗓子开心一下放飞自我罢了。
唐雨走到走廊尽头的窗边,打开窗户,一阵夜晚的冷风便扑面而来,让他觉得十分惬意。
他虽然没喝酒,但却有一种酒醒了的感觉。
唐雨还没在窗边待多久,旁边的包厢里就走出了个男人。
原本唐雨正站在窗边,背对着其他包厢的情况下,他是看不到对方的长相的。
只是由于那个包厢正好在最里面,和唐雨他们的包厢相隔一段距离,而且身后有推门的动静时,唐雨下意识便回头望了一眼。
这一看,唐雨便被这中年男人的长相唤醒了记忆。
他总觉得这男人他在哪里见过。
对方穿着衬衫西裤,头顶有些脱发,面部臃肿,戴着细边眼镜,眼睛很小,但个子很高。
他的面部泛着红光,似乎是因为饮酒的缘故。
按照常理来讲,对方一副商务人士的打扮,对于唐雨来说,没有交集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是唐雨的记忆力很好,他迅速拿出手机打开微信,翻阅着朋友圈,成功搜索到了男人的身影。
他在两天前在常歌的朋友圈里出现过,应该是公司内部团建的合影,他就站在常歌身旁,所以唐雨对他有些印象。
男人朝着前台的方向走去了,唐雨也想返回自己的包厢去,但迈动脚步后,还是透过男人走出包厢门上的长玻璃,故作不经意地往里看了几眼。
唐雨只是想看看常歌是否在里面,事实上,他确实也看到常歌了。
这世界上有很多巧合的事情,也有很多偶遇的情节,或许唐雨早就该想到,常歌整天忙于应酬,这种地方应该是他经常带客户娱乐的场所。
只是小连明明有那么多KTV,能够在这里相见,怎么说也算是一种缘分的象征吧,毕竟两个人都已经认识那么久了。
只是唐雨在看到常歌的时候,也注意到了靠着他坐的浓妆女郎。
常歌的手掌正搭在女人的身上,女人穿得暴露随意,并没有因为常歌的动作而有所排斥。
唐雨并不傻,虽然很多事情他没经历过,但他也听说过陪唱女的概念,也知道陪唱女这个行业藏污纳垢。
常歌没注意到门外的唐雨,他正望着前方,脸上带着商业笑容,估计是在给客户的高歌一曲捧场。
唐雨注意到常歌的身材似乎臃肿了许多,他眼神迷离,似乎很享受现在的场合。
唐雨原本还想给常歌发条微信让他出来见个面,见到此情此景,他也就放弃了。
他没在那包厢门口停留太久,正要几步返回自己包厢的时候,三更却从里面推门走出来了。
她就是出来寻找唐雨的。
“怎么啦,小阎王一刻都离不开我吗?”
唐雨站在门口打趣道,顺便给三更来了一个动作僵硬的单手壁咚。
只是这个画面看上去并不浪漫,怎么看怎么像不良青年恐吓纯真少女。
三更倒也没有反抗,温顺的像一只小白兔一样。
近距离接触的时候,她修长的睫毛扑闪灵动,抬眸望向唐雨的时候,唐雨的心都化了。
“唐雨有心事么。”
三更开口时果断利落,她一向都是这样的性格。
她不止了解唐雨,还了解唐雨周围的交际圈。
她深知常歌在唐雨心中的重要程度,也知晓唐雨已经很久没有给常氏兄妹联系过了。
现在常歌和唐雨就在一座城市中,就算唐雨要带她去见常歌,三更也只会觉得和朋友见面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但唐雨明明心中一直牵挂着这件事,却始终迟迟不开口。
三更不明其中原因,因为她对于人们心中那些错综复杂的细腻情感还不了解。
她根本就不明白唐雨明明和常歌是朋友,却似乎在无形之中有了一道特殊的鸿沟。
唐雨的脸上掠过一丝惆怅。
他的思绪飞回高中时代某个放学后的黄昏,那天常歌所在的班级在篮球赛中失利,输给了隔壁班。
那时唐雨和常歌还在同一所高中,但他们并不在同一个班级,而且那天常歌班级的篮球赛,他也并没有参与其中。
常歌给唐雨的印象一向是理性的,他过早成熟,在唐雨的成长过程中,甚至起到了哥哥角色的作用。
但在那天的夕阳黄昏中,常歌说起他们班级的篮球赛输了的时候,眼眶却红了。
这让那时的唐雨感到一种鲜明的反差感,正是因为常歌和唐雨一样,四肢算不上发达,也并没有跟自己班级里的同学们打成一片,成为班级里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所谓的集体荣誉感,应该跟性格淡漠理性耿直的常歌没什么关系才对。
以前常歌对于唐雨来说,是一个永远存在于那里的角色,就像一面旗帜。
他的脾气秉性在唐雨的意识里逐渐模糊,唐雨想到常歌的时候,只会觉得那是我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
最近,在唐雨感觉到他和常歌的共同话题越来越少,两个人似乎在人生岔口错开而行的时候,他难免就会开始回忆起往昔的点点滴滴。
人啊,随着年龄的增长,往往都会有一瞬间变得开始怀旧,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回去吧。”
唐雨对三更轻声开口。
三更没提常歌,唐雨也没提常歌,但他们默契的清楚他们已经在某种意识上沟通上了。
唐雨松开撑着墙壁的手,转身就要拉开门进入包厢的时候,常歌却在这时从不远处的另一个包厢中走出。
他似乎喝了很多酒,满脸带着余兴未消的红晕。
他解开了上方衬衫上的两颗扣子,但腹部堆积的脂肪还是在这一刻让衬衫紧绷。
唐雨视线望去,常歌的目光也正好投了过来。
两个人在不属于他们记忆的城市就这样相遇了,以一种特别的方式。
常歌下意识地将身体站直,望着唐雨的时候眼中泛着光彩。
他嘴角微微颤抖,面上笑意愈发浓烈。
唐雨能感受到,常歌想要在他面前,让他知道自己过得很好。
唐雨确实也已经看到常歌过得很好了,他有着许多商务应酬,能够花天酒地,能够在KTV里搂着浓妆艳抹的陪唱小姐畅快纵情,而这一切公司都会给他报销,这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或许就是神仙日子。
常歌一步步朝着唐雨走来,唐雨就站在原地,等他向自己走来。
就像当初他们初相识的时候,常歌主动靠近性情淡漠孤僻的唐雨一样。
这一次,唐雨伸手扶住了醉酒踉跄的他。
【老哥,我的新书笔名叫不断更的阿歌,这样以后如果我太监了不写了,读者骂我的时候,也骂的是你的名字。】
【这尼玛,就离谱】
跨过光阴岁月,洗尽铅华,常歌依旧是那个其貌不扬的普通少年。
他们在夏日的体育课上偷懒,躲在教学楼旁柳树下的阴凉处聊着漫无边际的话题。
地上的光斑闪闪发亮,是太阳作祟,也是友情闪耀其中。
而唐雨,永远一如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