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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三十三岁,回到了1998年

作者:船长钓鱼人 | 分类:都市 | 字数:71万

第25章 爸回来了(1)

书名:今年我三十三岁,回到了1998年 作者:船长钓鱼人 字数:2203 更新时间:2024-11-16 17:34:21

在阿婆的家吃完晚饭后,程煌志和阿兴回去石梨的家,由于他的家在三楼,所以在进入大厦前,抬头一望已知道家中的状况。

阿兴指着属于他们的单位,那个单位透出了灯光,他道:“阿爸回来了。”

他们还未进门,已经听到阿爸与别人谈话的声音。

当他们推门而入时,瞧见阿爸坐在地上,清理十多个鸟笼里面的雀粪,又喂那些雀鸟吃草蜢和苹果。

另外,有两名男人坐在沙发上,一名瘦削、皮肤黝黑、年约三十岁的叫青云;另一名一头金发、体型肥大、年龄四十有多的叫肥佬升。

在这个时空里,程煌志与他们才是第一次见面;不过其实在过去的时空,他们是认识的。

那叫青云的男人,好像在酒楼当侍应,现在他应该有个很要好的女朋友;而那个叫肥佬升的男人,曾经结过婚,以前有个报纸档,现在应该是在马栏当马夫。他们二人均叫阿爸做阿大,相信是阿爸的手下。

阿爸是一名果仁帮的过气江湖大佬,当然不是十分出位的那一种,别人唤他为高佬豪或耀扬(原因是别人觉得他好像张耀扬,但程煌志并不觉得,张耀扬是很健硕,他的身型偏瘦)小时候跟他到肖其湾东大街,他会给程煌志钱和阿兴去游戏机室打街霸2,所以那时程煌志很喜欢跟他到肖其湾,程煌志和阿兴打电玩,他则做自己的事,他好像在那里开麻雀馆、天狗档,而且还有个码头走私水货,但不知为何后来因为什么原因而没干。

他瞧见程煌志的头,有点诧异,问道:“阿志,你的头怎么了?”

“踢球受伤了,在医院住了几天。”

“有没有事啊?”

“没事,明天去复诊。”

自从读完书投身社会工作后,与阿妈阿兴搬了去东涌,便很少与阿爸见面,后来他们都各自有伴,现在见回还算壮年的他,感觉有一点异样。

可能程煌志曾见过他打阿妈,所以心内一直有一根刺,程煌志与他的感情较淡,而他与阿兴的感情要好一点。

他向程煌志介绍他两名手下,道:“这个青云,这个肥佬升。”

程煌志对他们挥了挥手示意。

阿兴与青云、肥佬升很快混熟,与他们一起打PS,青云还弄了个黄金炒饭做宵夜,他问程煌志吃不吃,他摇了摇头径自去洗澡睡觉。

由于昨晚程煌志很早上床睡觉,所以翌日他六点半已经起床,刷完牙,他便实行强身练气救自己的计划——跑步。

他沿着梨贝街一直跑,跑到保罗二十世书院的对面,瞧见谭慧诗与布正丽,布正丽两颊红彤彤,脚步虚浮,程煌志相信她不是这么早起,而是她与朋友宿醉至通宵达旦,现在才回家休息。

她瞧见程煌志,向谭慧诗语无伦次道:“阿婆赛跑,老西都走;阿星赛跑,是什么啊?”

程煌志没有理会发酒疯的她,程煌志继续跑步。

跑了十分钟,程煌志便感到很辛苦,但他还是咬紧牙关坚持下去,到了十五分钟的时候,他真的挺不住停了下来。

如果程煌志可以一边听着歌一边跑步,他应该可以坚持更久,但现在家里只有一部只可十秒防震的携带式CD机,而现在的MP3机还未普及,只能存存四五首歌的MP3机售价高达二三千元。由可携式CD机到MP3机之间出现了一种过渡性的潮物为MD机,一只MD碟可以存大概二十首歌曲,这时一部有录音功能的手提MD机大概一千七百至二千元。

程煌志真的有很多东西想买,MP3机、吉他等等,看来真的要找一份兼职赚点钱。

程煌志跑跑停停回到了楼下的球场,做了一会增强肌肉力量的训练,好像掌上压、蹲撑立、仰卧起坐,二十分钟后,他累得差点连站也站不稳。

回家洗澡后,程煌志把要复印的中史及文学资料收拾好,便到全湾复诊,那个白无常医生检查了一会,便道:“没事了!快痊愈了,可以拆纱布。”

“医生,我是不是可以洗头了?我差不多一个星期没洗过头了!”

“那么久没洗头啊?现在别说洗头了,剪头发都没问题啊!”

“医生啊!我还有一件事想问啊?”

“什么事啊?”

“郑绮云医生是不是去囤门医院工作了啊?”

“问这个干嘛?你又想烦她,和她说些疯言疯语?”

“不是,如果她还没走,想和她道谢,谢谢她的照顾!”

“真的就只有这个?那么简单?”

程煌志笑道:“我不怕你捉我去清山医院接受治疗啊?”

白无常医生笑了笑,道:“如果你想亲自道谢,是要去囤门了!”

从医院出来,见时间尚算充裕,程煌志先到复印的店铺,问道:“老板,复印这两袋东西多久能拿。”

老板接过袋子看了看,道:“那么多啊!最快要下午四点。”

程煌志指了指那袋中国文学的资料,问道:“先复印一袋,最快要多久?”

老板翻了翻袋内的资料,道:“最快都要十二点。”

“OK,麻烦老板你帮我先复印这袋,我十二点过来拿,另外一袋后面再来拿。”

之后,程煌志选了一间价钱便宜的发型屋,那个替他洗头的阿姨,皱着眉问他:“小哥,你多久没洗过头啊?味道那么大。”

“没多久啊,几天而已。”程煌志道:“阿姨,麻烦你轻一点,水不要那么热,我的头受过伤!”

洗头后,一个长发的中年男人,问道:“小哥,你想怎么剪?”

程煌志拉了拉前额的头发,前额最长的那撮头发已经可以碰到人中,他的头发已经很久没有留到这么长了,那个时代因为古惑仔效应,很多男生都留了一个伊面头,但来自2016的他并不喜欢留这么长头发,除了因为难打理,容易长青春痘外,他还想效法樱木花道,樱木花道因为在对海南大附属时,因在比赛犯错导致湘北落败,于是剃头明志,他不断努力,最后展开了人生的光辉一页。而他也要这样,在另一个时空他犯下了很多错误,现在上天给了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他也要像樱木花道一样,凡事全力以赴,好让自己无悔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