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天宝十四年
作者:江山至 | 分类:历史 | 字数:4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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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从今天开始咱们各论各的
第147章 从今天开始咱们各论各的
平安坊内有一座专门卖烈酒的酒铺。
田承嗣站在酒铺外,却并不是为了买酒,而是想要找人。
在他的描述下,风韵诱人的老板娘很快就知道他说的是谁,不由舔了舔嘴唇,有些惋惜道:
“那个醉鬼也不晓得又死醉倒在哪儿去了。”
世界上醉鬼很多,
但既是醉鬼,兜里却又不差钱的,这种人实在是少见。
因为终日醉酒,所以不事生产,所以这种人一般不可能有钱付酒帐。
老板娘其实还年轻,也就将近三十岁,正是最好的年纪。
她早年死了丈夫,但得到了丈夫家传的酿酒手艺,
恰巧节度府近一年又支持民间作坊,
她便托邻居张书生帮忙写了申请表,允诺后者以后可以免费喝酒,等向节度府贷来了“创业款”后,便操办起了这个酒铺。
半辈子实际上已经就这么过去了。
她看过的人,尤其是男人,那真是多了去。
唯独那个男人,
她在见到他的那一天起,当晚就打开已经锁了多年的梳妆奁,第二天穿着一身新衣裳早早就坐在柜台后,等着那个男人来买酒。
他没来。
老板娘当天骂骂咧咧,找借口罚了几个伙计的薪水,但第三天,还是又换了一身新衣裳,在柜台后等着。
第四天,他来了。
还是醉醺醺的样子,还是要烈酒。
手下伙计去量酒,老板娘却把酒坛直接放在他面前,让他来拿。
男人真伸手去拿了,手却被老板娘一把握住。
她说,以后在这喝酒,不要你钱。
听的坐在店里的张书生和几个伙计眼睛都直了。
老板娘到底是什么意思,可太清晰了。
男人用力把手抽回,伸到怀里拿出一袋钱,直接拍在老板娘面前,抱着酒坛子头也不回地走了。
从那时候起,他来的日子也不定,三五天才会出现一次,但每次肯定会买一两坛酒带回去,而且还都是给现钱。
田承嗣听的忍俊不禁。
既然他不在这,田承嗣也猜到了这家伙会在哪里,当即告辞离去。
老板娘若有所思地看着他的背影,有些迷惘地叹了口气。
她心里还有句话没说出来。
那就是,
那个男人喝醉时露出的那种潦倒失意的样子,仿佛他曾经真的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一样,
“开门!”
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庭院里,男人瘫坐在地上昏昏睡着,手边有几个空荡荡的酒坛子。
田承嗣敲了一会儿门才发觉门没锁,推门进去的时候,一眼就看见史思明醉倒在地上呼呼大睡。
定定看了他片刻,田承嗣摇摇头,走进庭院里,帮着史思明收拾起满地狼藉。
两人的关系之前并不算好。
所以田承嗣收拾了一会儿后,发现根本收拾不完,便停下手里的动作,走过去踹了史思明几脚。
“该起来了,瞧你这脏的。”
史思明睁开眼,看见是田承嗣这张老脸,便有些痛苦地又把眼睛闭上。
“怎么,你以为来找你的会是那卖酒的小娘子?”
“有点出息成不?”
田承嗣其实比史思明还小两岁。
但他现在已然露出老迈之态,再加上他总是喜欢溜达着去平安坊买吃的,整个人已经开始明显发福了。
史思明长得不好看,可他身材没走样。
而且男人到了中年以后,看的就不是长相了。
女人如花,越年轻越娇艳。
男人如酒,越沧桑越醇厚。
老板娘又是多年寡妇,看的人情冷暖太多太多,也早就过了那种看到个男人就喜欢到情不自禁的年岁。
她喜欢的,就是史思明那种饱经沧桑的气质。
田承嗣心里嘀咕着卖肉包子的老板娘怎么就没看上我,因此下手稍微重了一些。
史思明直接被他弄的疼醒了,坐起来怒目看着田承嗣。
“有病?”
田承嗣耸耸肩。
“没注意。”
“你特娘的没注意拿棍子打耶耶?”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咱们来谈正事。”
史思明啐了一口,他揉了揉疼的地方,又挣扎着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你什么时候来的?”
“昨晚就来了,看你睡外面,我睡你房里面的。”
“放屁。”
史思明冷冷道:
“我今天早上才开始喝酒。”
“听说早上喝酒,对身子不好。”
“关你屁事?”
“要是不关我事,你醉死在这我都不会多看一眼。”
田承嗣也有些恼了。
大家原本都是发了狠做叛将的,各自脾气又能好到哪儿去?
“哟,耶耶不晓得什么时候多了你这么个儿子,原来这般关心耶耶。”
史思明冷笑。
“呵,那我岂不就是魏侯他孙子了?”
“......”
史思明深吸了一口气,没再回答。
他不过是骂几句脏话,田承嗣这畜生开口就是奔着扎心来的。
第一百四十四章 从今天开始咱们各论各的
“抱歉的很,我刚才说话重了些。”
田承嗣在他身边坐下。
“哼。”
“我这边有一门好差事。”
田承嗣笑道:
“能让你,还有我,回到以前的位置上去。”
“有什么好差事能比这好?”
史思明反驳道:
“天天有人给你送钱喝酒,这差事太好,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也是。”
田承嗣点点头,道:
“儿子管父亲要钱买酒,这倒也是理所应当的。”
“姓田的!”
史思明勃然大怒。
你娘的张口儿子闭口儿子。
这话过不去了是吧?
“你整天坐在这喝的烂醉,你以后就永远是他儿子,没有翻身的那天了!”
田承嗣抬起头,也提高了声音。
史思明摇摇头。
“怎么,你想来说服我,让我给他做事?”
“大唐已叛,大燕已灭,
你我本就是反复之人,难道说你现在还有什么坚持不成?”
“我......”
“现在魏侯正是要用人的时候,你趁这时候赶紧出来吧,别装样子了。”
“我.......”
“你什么你。
我现在跟你明说了,只要你今天出来,我当天就能交给你三千人,你帮我守住常山北面,等这次以后,魏侯肯定会准许你...”
“你今天不出来...”
田承嗣忽然意味深长道:
“或许魏侯以后依然会养着你,甚至给你一官半职做做,但,绝不可能再让你有任何翻身的机会了。
就拿这酒坛说吧。
倘若里面装的是什么琼浆玉露,那可就值钱了。
但,就算那是琼浆玉露,可到了我嘴里就是毒药,你说,这东西对我还值钱么?
只怕扔都嫌脏手哦。”
史思明叹了口气,忽然点点头。
田承嗣对他的选择并不意外,但看见自己嘴炮成功了,也有些暗爽。
史思明这个混账,以往在安禄山手下天天跟大爷似的。
嘿,
现在不还是被我训成了孙子?
他是我孙子,那魏侯岂不是...
田承嗣咳嗽一声,道:
“既然你选了,那就赶紧去收拾收拾自己,把身上洗洗,过会儿,我带你去见魏侯。”
“魏侯...”
史思明咬咬牙,最终还是将满腹愤怒和无奈,尽皆化作长叹一声。
往屋里走了两步,他忽然又回头道:
“那假如我刚才不答应你,你会怎样?”
田承嗣头也不回道:
“那我就把那个对你心心念念的卖酒小娘子要了做妾,带着她天天来你家转悠。”
“你真是个畜生。”
......
“末将田承嗣,拜见魏侯!”
“罪将史思明,拜见......义父!”
颜季明看向田承嗣,眉头挑起。
“你没跟他说?”
“末将一时疏忽,忘却了。”
田承嗣满脸人畜无害。
旁边的史思明咬牙切齿,已经明白了什么。
“也罢...”
颜季明站起身走到史思明面前,郑重道:
“本侯昔日与将军各为敌国,些许言语上的冒犯,在所难免。
史将军既年长于本侯,现在又为本侯效命,
那我也不能再有意羞辱将军。
义父二字,以后还是免了吧。
若将军不弃,季明,此后愿呼将军为义兄。”
“这...罪将岂敢,义兄二字,万万不敢担下!”
史思明仿佛也终于放下了心理的重担,感动到哽咽。
两人彼此客套一番后,颜季明才将话转到正题。
“河北北面数郡,因为之前边军调动,使得北疆边界上出现了不少缺口,奚人因此得以长驱直入。”
史思明在造反之前,在范阳做了多年的边将,一听到这,就问道:
“奚人现在到哪了?”
“根据消息来看,奚人南下的大半是骑兵,约有万余人,乘着马匹之利,绕开了诸处郡县关隘,两日前,已经到了上谷郡的楼亭县。”
“行军路线呢?”
“他们自妫州,也就是从妫川郡出发,一路南下,穿过涿鹿山,绕过范阳,直接进入了上谷郡内。
上谷郡自保有余,但无力出兵阻挡,眼下只能先派人送信过来。”
史思明沉默片刻,道:
“敢问魏侯,是要这群奚人死,还是要他们降。”
“呵,将军这般豪气么?”
“末将多年在范阳领军,知道河北的诸处线路。
若奚人真是如魏侯您说的那样进军,那么他们的粮道只有一条,或者是根本就没有粮道,只能靠着劫掠维持军粮。
到时候,只需从上谷郡东面出一支兵马,卡死他们的退路,同时其他地方牢牢守住,
那这群奚人除了降以外,就只有全部饿死。”
颜季明沉思片刻,笑道:
“将军果然神人,昔日本侯也不过是靠着取巧,才能略胜将军半筹。”
“罪将岂敢。”
第一百四十四章 从今天开始咱们各论各的
“不用自称罪将了。”
颜季明缓缓道:
“自今日起,将军便是魏博镇右将军,与你两千天雄军,一千魏博牙军,共三千人。”
他看着史思明,有意道:
“这,已经是本侯手中最后的兵马啦,还望将军,不要辜负本侯。”
“末将,必然不负魏侯厚望!”
“去吧。”
等走出来后,田承嗣和史思明两人脸上的笑容都迅速消散。
沉默了一会儿,田承嗣戏谑道:
“看来魏侯,还是不怎么信你。”
天雄军是颜季明麾下的主力军,而牙军,更是颜季明手中的绝对精锐,堪比当年安禄山手中的曳落河。
换句话说,这些人只听颜季明的命令。
但凡史思明露出半点异动,
颜季明那边只需打个响指,史思明麾下的士卒就能直接给他绑起来带回去。
田承嗣有意提醒,也并非好心。
他现在的心态就是“既怕兄弟过得苦,又怕兄弟开路虎”。
节度府之中派系不少。
但出身叛将的这几个,自个都还没团结起来。
薛嵩自个玩,不搭理他们。
田承嗣看不上心眼太多的严庄。
所以,他需要史思明站在自己身后,但又怕他盖过自己的风头。
毕竟,
田承嗣很清楚,论带兵打仗,自己在史思明面前真就是个弟弟。
两人边走边谈。
走到门口的时候,看见门外站着几个侍女。
史思明笑道:
“这是谁家送来的小娘子?”
“别乱说。”
田承嗣扯了他一把,低声道:
“这是宫女。”
“辇车里的那个公主,三天两头往这节度府里跑,八成就是他姘头。
别现在被她听见,枕边风给你吹两句,你那时候就里外不是人了。”
史思明撇撇嘴,但也没再说话。
公主走进来了。
“末将,拜见殿下!”
“末将,拜见殿下!”
公主随意答应了一声,像是有急事,没看两人,直接往节度府内走去。
“走吧。”
田承嗣拉了拉史思明,后者的目光无意中飘到了辇车前的那个马夫身上,那个马夫仿佛心有所感,抬头看了过来。
两人的目光里的情绪,几乎是相同的变化。
先是疑惑,
继而是思索,
最后,
则是一抹...震惊!
史思明四十岁那年,和安禄山一同进京面圣,曾受玄宗召见,亲自谈话。
那时候,在玄宗身边的诸多陪侍的臣子中,有一个白衣翩翩的文官,因为穿着白衣,格外与众不同。
宰相张九龄还在的时候,李泌与他交好,曾受张九龄推荐,面见过玄宗。
而那时候,史思明只是个跪在阶下唯唯诺诺的胡人。
因为羡慕,因为自惭形秽,所以他对那人的印象极其深刻。
“李泌......”
史思明沉吟片刻,忽然装着不认识的样子,嘀咕了一句。
“这马夫倒像是之前给耶耶掏大粪的那人。”
李泌向来安稳,这时候既震惊叛将史思明出现在节度府中,又庆幸这人并未认出自己。
但很快,他心里却也一阵来气。
特娘的,你才是掏大粪的。
“你认识那人?”
走远后,田承嗣立刻问道。
史思明点点头。
“那人,可是对魏侯心怀不轨?”
“我不清楚。”
史思明知道李泌当时受玄宗以及太子的看重。
这人,不可能给颜季明当走狗。
那么他出现在这,一定是有所图谋了。
“晚上再回来告诉魏侯吧。”
节度府内,颜季明见公主到来,摇摇头,示意新罗婢去煮茶。
等新罗婢走后,公主就站起来把门关上,然后走到颜季明身前,先是犹豫,然后,露出一丝决绝。
“本宫,要跟你说一件事...”
“殿下但言无妨。”
看着颜季明的笑脸,和政公主这时候强迫自己静下心来,却意识到颜季明确实长得很俊俏。
男人到中年不看相貌看资本。
但颜季明这个年龄,还是看的。
越看,心情越复杂。
到最后,不知道是爱慕上了这张可恶的脸,还是喜欢上了那个混账的他。
论相貌,不是中人之姿,而是风华正茂。
论本事,十七岁封侯,坐镇魏博。
论战功......
唯一的缺点,就是两人相遇的,不是时候。
公主早就明白,颜季明不可能老老实实当个大臣。
所以,父皇也不可能容忍颜季明一直发展下去。
眼下战乱时节,趁着颜季明羽翼未足,直接杀了他,然后请颜真卿主持大局,后者必然会同意。
因为,他是个忠臣。
就算颜真卿不愿,那也无所谓。
太原尹辛云京同样可以接手,但效果肯定会差很多。
这样一来,可以勉强保持魏博镇处于继续运转的状态。
魏博不乱,河北就可以顺利过度到朝廷手中。
而河北世家已经被颜季明打压过了一遍,等到了朝廷手中,无论如何也翻不起风浪来,朝廷甚至能比之前更加轻易的控制住河北。
而颜季明眼下所面对的奚人以及永王军,朝廷也有应对的办法。
最后朝廷要对付的,依旧只有那一股冒险孤军深入想要夺回洛阳和河南的叛军。
后者粮草断绝,兵马难继,不可能再有胜算了。
最后,这场由安禄山掀起的轰轰烈烈的叛乱,将会画上一个句号。
只要...
颜季明死。
公主想到这,伸手入怀中,掏出一个不大的...酒囊。
酒囊放在贴身处,因为公主胸前波涛汹涌,正常人也不敢仔细看她那儿,所以很是顺利地带到了颜季明面前。
她不想毒杀颜季明。
但如同李泌所说,
她是公主,
得为大唐,奉献...
她手有些颤抖,拿起酒囊,递到颜季明面前。
“本宫...请你喝酒。”
颜季明脸上出现了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
他看着公主那张越来越慌乱的脸,然后伸手接过酒囊,拔掉塞子,直接要往嘴里倒下。
公主一着急,直接伸手打掉了颜季明手中的酒囊。
酒囊落到地上,略有些浑浊的酒水撒了一地。
“喂!”
公主怒气冲冲道:
“我给你你就喝,假如里面下毒了呢?”
新罗婢正好端着茶壶来,听到这话,吓得快步跑到颜季明身前,真怕他被毒死了。
看到她傻乎乎的样子,公主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
颜季明看了看地上的酒水,轻拍新罗婢示意没事。
他看向公主,笑道:
“殿下,应该明白我的心意。”
一句话,如同刀子一般刺进公主的心里。
她用力抹了一下眼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极其生硬。
“本宫是个寡妇。”
“巧了么不是。”
颜季明笑起来。
“微臣,喜人妻。”
公主怒容不由一滞。
“今天这事,我本来只是想提醒你。”
“这么说,殿下是日后真准备忍心要毒死微臣了?”
“我说过了,此事非我所愿!”
公主一时气急,又忘了称呼。
颜季明摇摇头,道:
“既然殿下已经说清楚了,微臣不会怪罪殿下,但希望殿下记得,若是以后走投无路了,还可来臣这儿住下。
臣,会给殿下留一个家。”
新罗婢看以往气场极强的公主,今天被颜季明三句两句哄成了一个哭哭啼啼的小女人,不由对自家魏侯生出一种高山仰止之情。
但...
自己长得也不差呀。
魏侯对自己虽然好,可也从没这样哄过,更是不曾收用过。
新罗婢在那边纳闷。
公主擦擦眼泪,佯怒道:
“那,本宫给你端茶赔不是了。”
她接过新罗婢身旁的茶壶,倒了一杯清茶。
颜季明却没接。
“你怎么不喝?”
他笑了笑,道:
“我不敢。”
公主刚才的情绪全没了。
她抓起旁边一个空杯子,直接作势欲砸,颜季明反手接过,将公主搂在怀中。
公主挣扎了一下,没起来。
“从今天开始,咱们各论各的。”
“嗯?”
“微臣还是微臣,您呢,还是本宫。”
公主心里一沉,以为他还是嫌弃。
“为什么?”
“因为这样听起来有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