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活在天宝十四年

作者:江山至 | 分类:历史 | 字数:43.5万

第七十八章 观常山军奉命破敌二首

书名:活在天宝十四年 作者:江山至 字数:2530 更新时间:2024-11-16 17:27:06

河北的传闻,多少有些夸大其词。

颜季明对其他地方实际上也是尽可能地攫取其中的人力物力,以此化为己用。

但真正压榨百姓的步骤,则是由当地官衙和世家豪族代做了。

要不然,时不时就有大批的粮食和劳动力被送入颜季明治下四郡,总不可能是那些人自发组队过来的。

他治下四郡,因为吃足了其他地方的供血,已经迅速恢复到战乱前的水平。

颜季明此外又在治下四郡内办学舍,招收出身平平的读书人,给他们做事的机会。

同时他又开设烧瓷场之类的行当,让那些流离失所的百姓能在短时间内迅速找到一份足以养活全家的工作。

后者算是一本多利的生意。

这些行当本来就最缺人力,因为战乱,流民大批涌入河北北部郡县,人力的缺口也被补上。

出产的东西,最多的便是瓷器。

其次,便是布匹和绸缎。

颜季明又设置商队,让商队将出产的东西带到北方,与外族人交易战马之类的东西,一遍操作下来,则是赚的更多。

自己能赚,百姓能借此养活一家人,双赢。

平民得以活命,读书人能有更多机会做官,世家豪族们因为协议,现在有意放纵。

颜季明自然就成了众口相传的贤能太守。

“真没想到,竟是颜太守,都说太守年轻,但这份做事的果断,在小民看来,却也是不输他人了。”

颜季明知道杜甫还介意刚才发生的事,但他也懒得解释。

“杜公来河北,若是只要找太白的话,不妨先在我军中暂住下,等回去的时候,正好也顺路把您带上,免得您又有不方便的地方。”

“......”

杜甫想拒绝,但他实际上还带着一家人。

颜季明说李白在常山。

常山离这儿相当于还有半个河北的距离,杜甫一个已经年过半百的人想要带着家眷到那,确实太过于困难了。

他这次也是听说河北已经驱逐了叛军,算是暂且太平了,所以,他一是打算寻访李白,二是来看看情况,想将家眷暂且安顿在这。

沉默片刻后,颜季明知道杜甫心动,便笑道:

“那晚辈就当您是同意了,这就吩咐人去准备您的住处。”

“小民...还带着家眷。”

“带着家眷也是无妨。”颜季明温和道:“军中地方够住。”

“那,就多谢太守大恩了!”

杜甫站起来,郑重一礼。

不管怎么说,既然人家认识李白,又愿意帮助自己一家人,且似乎也并非是个随意杀人的狗官,杜甫无论如何也没再摆出一副臭脸。

过了肥乡县,便是邺郡。

大军出发后,沿途所经过几处县城,尽皆老老实实献出了规定的民夫和粮秣,没人再跳出来生事。

杜甫也会骑马,颜季明让人牵了一匹驮马给杜甫骑着,两人一左一右,行军的时候扯着话头。

若是不知道颜季明的身份,常人见了,只会以为他是一个温润如玉的公子,极容易让人对其升起好感。

杜甫也是如此,和颜季明渐渐熟悉了,反而因为自己之前辱骂颜季明而心生内疚。

薛嵩在旁边听两人的谈笑声,则是暗暗感慨。

他觉得自己很优秀了,但也认为颜季明更胜过自己。

自己善于行军打仗和经营。

颜季明虽说不善用兵,但其他方面的本事,当真不像是他这个年纪能有的。

薛嵩曾听自己的父亲薛楚玉说过,

善于借势者,往往能够因势导利,找到机会就一飞冲天。

安禄山,便是这种。

陈温那时候听了薛嵩的感慨,倒也没觉得是拍马屁,反而深以为然。

他又问道,那咱颜太守又是什么样的人?

自然是道德败坏、吃人不吐骨头、谈笑间收服走狗还能让人感激涕零。

薛嵩很有身为走狗的自觉,所以没敢跟陈温这么说。

他想了想,

说,

别人借势,

颜太守自己成势。

“报!前方探查到一支叛贼兵马,人数约有两千,正在围攻一座城池!”

脚下,已经是邺郡地界。

往前数里,是邺郡的成安县。

那支叛军的主将倒是乖觉,这时候不仅是颜季明发现了他,他在攻城时居然也布置了哨骑,随即也探查到了颜季明大军的到来。

正在和杜甫说笑的颜季明,脸上的笑容敛起,神情变得平静起来。

杜甫也不再说话,等着看这位颜太守,是否真的如同传闻的那样,文武兼具。

要知道,当初将俘获的奚人王送往长安时,颜季明可以特意派人沿途大肆宣扬。

甚至为了宣传效果,颜季明还将那场战事的过程略微修改了些。

他本来是凑巧抓到了奚人王,然后就在奚人骑兵的追击下率军撤出了妫州。

接着,跟随李光弼聚集兵马,北出居庸关,屠戮了一个万人部族。

在押送士卒们的口中,这场战事,却变成了颜季明率轻骑冲入数万奚人的军阵之中,与奚人王拔刀大战一百回合,将其生擒活捉,得胜归来。

反正大家也就是听个乐呵。

关在囚车里的奚人王总不可能在这时候跳出来,跟沿途那些百姓解释说非战之过,实乃颜季明太过于狡诈无耻。

而现在,奚人和契丹人联结南下劫掠,曾在不久前生擒奚人王的颜季明,自然是更加声威高涨。

北疆百姓更是日夜期盼颜太守再次率兵驰援,打的奚人大败而归。

而现在,在杜甫的注视下,颜季明只是随意地抚了抚坐下战马的赤红鬃毛,道:

“尽诛之。”

随即,数十名传令骑兵纵马在军中跑动起来,大声传递颜季明的号令。

顷刻间,

旌旗交错,

滚滚尘浪自马蹄下腾起。

在数里开外的那支叛军,已经暂时放弃攻城,而是背靠城池,准备列阵相迎。

在他们眼中,远方的地平线上,已经掀起了一片巨浪。

大地震动起来,

那股黑色的浪潮,不知何时已经近在眼前。

只在军中默默做事的刘客奴戴上铁盔,拔刀吼道:

“常山军!”

身边,数千骑兵挺起兵刃,大吼着回应道:

“虎!虎!虎!”

叛军中已经慌忙结阵,但六千骑的吼声,如同拍到他们脸上的巨浪,硬生生将本就不多的士气直接摧垮。

倒不是颜季明有意装这个逼,故意只说几个字。

他连步卒都没玩明白,骑兵更是一窍不通,所以外出征战时保险起见,肯定得带上懂用兵的。

这次出来,没带上卢龙军,但还是带上了刘客奴。

反正真正用兵的又不是自己。

刘客奴只需要知道颜季明的决定是战是走,然后自行指挥士卒作战。

对方,两千怕得要死的步卒。

己方,是三倍于对面步卒的骑兵。

要是这还打不赢,那刘客奴也就不用混了。

杜甫放眼看向远方。

那里,叛军的军阵已经彻底崩溃。

再回头,颜季明仍是一脸平静,笑道:

“叛贼,不过尔尔。”

霎时间,

逼格,

直冲云霄。

杜甫心有所感,忽然道:“太守,军中可有纸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