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天宝十四年
作者:江山至 | 分类:历史 | 字数:4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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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口蜜腹剑
第164章 口蜜腹剑
饷午的时候,中军传令全军停下休息,大部分士卒仅是站在原地略微活动手脚,但依旧没有说话和四处走动,而是在等待下一步命令。
一队骑兵绕过他们,开始负责外围的警戒。
营中升起了炊烟。
“陛下,这肉烤的不错,来一块?”
颜季明端着一盘烤肉走进天子行营,身后跟随着陈温马燧两人,以及一些牙军士卒。
负责守护行营的牙军士卒恭恭敬敬行礼后,将颜季明带到天子车架旁。
李亨正坐在马车里读书,听到外面的声音响起,他不由深吸一口气,稍微平复下心情后,他平静道:
“劳烦魏公了。”
肉是羊肉,烤的时候撒了盐巴和香料,李亨旁边有两名宦官帮忙切肉,他只需要伸筷子,把小块羊肉送到嘴里。
李亨慢条斯理地嚼着羊肉,微微点头。
“口味尚可。”
说实话,吃的比灵武那边要好一些。
灵武那边缺香料和手艺好的厨子,与其说李亨在行宫,倒不如说他在一座大军营里。
战事吃紧,李亨作为天子,倒是没后方紧吃,一直以身作则,尽可能地节俭。
周围的宗室子弟们也得到了烤肉和饭食,他们离这远远的,或站或坐,但眼睛一直好奇地盯着这里。
李亨咽下最后一口肉,拿起旁边的干净帕子擦擦嘴,然后才看向颜季明。
“外面战况如何了?”
大军行进了三日,虽然颜季明一直没明确告诉李亨到底要向哪里进军,但李亨肯定,自己已经远离了灵武和朔方军。
想到这里,他脸上不由露出一丝苦笑。
在灵武的时候,他至少还能顺利调动起朔方军,但在颜季明军中,他不清楚自己的话还有多少分量。
“叛贼强攻中部郡,郭公麾下伤亡惨重,不得已焚毁升平县粮草,后退四十里。”
“什么?!”
李亨一时惊呆,忘了自己手里还拿着帕子。
片刻后,他将帕子丢开,手微微颤抖。
李亨清楚升平县贮存着大量粮草辎重,一旦此处失守,意味着唐军在过去数月里的准备,都成了白费力气的举动。
而后方的十多万唐军,则会迅速陷入粮草短缺的境地。
“他...怎么能这么做?”
“因为叛贼号称要突袭行在,所以不少兵马直接脱离了郭公的控制,选择自行前往灵武...护驾。”
颜季明心平气和道:
“郭公在军中的威信,似乎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大。”
李亨一时语塞。
他不会完全信任任何将领,哪怕那人是对他最忠心的郭子仪。
就算是让郭子仪做了统军大帅,李亨还是下意识地私下接触了一些将领,确保这些人在遇到突发情况时第一时间选择自己而不是郭子仪。
唐军的内部并不团结。
不说是高层永无止境的勾心斗角,就算是各地回援兵马也有着嫌隙。
后世的地域隔阂,大部分时候都被人当做笑话。
而古代来自于不同地区的人,则会天然地对彼此有一份蔑视和不满,见面时互相问候血统和祖宗是基操。
就好比眼下的唐军和叛军。
叛军大多出身河北,看惯了朝廷对河北的压榨,因此在清楚安禄山实际上是造反而并非勤王的时候,大部分士卒在犹豫后,依旧选择了跟随。
李亨沉默不语,颜季明也懒得再说。
“魏公。”
身后响起声音,颜季明转身看去,是李宜奴。
“哦。”
他笑起来,握着李宜奴的手,将她搀到李亨面前。
“快来拜见陛下。”
李宜奴被颜季明握住手,不由一愣,但听到话后,立刻对着李亨跪伏下来,恭敬道:
“奚人楚里部族长李宜奴,拜见圣人!”
“这是...”
李亨眼里自然而然地露出一丝疑惑。
李宜奴长得不差,其身上又带着一股子骄傲难驯的劲儿,李亨还以为颜季明好这口,在营中养了个奚人小妾。
但看她身上穿着甲胄,分明却又不像......
“楚里部昔日被李节度发兵平灭后,为了收拢残余奚人,防止他们再度依附叛逆为乱,所以臣又重建了楚里部,让她做了族长。”
“原来如此。”
李亨脸上露出一丝笑容,看向李宜奴。
“这样说,你倒是有些功劳了,朕可以......”
“功劳,全在于魏公,奴不过奉命行事。”
李宜奴沉声回答。
李亨的笑容一时僵住。
他正想赞许几句,顺带着赏个官儿,没想到这奚人女子竟是这般不识好歹,直接将自己的话打断。
颜季明看到,笑道:
“李族长如今虽然是奚人王,但毕竟没有朝廷赏赐的官职,陛下不如赐她一官半职,也好回去让奚人老实臣服,知道大唐威严。”
“也罢,那...”李亨忽然顿住,他再次看向李宜奴,眼睛微微眯起。
“你说,奚人王?”
“不错。”
颜季明坦然道。
这时候,就连李宜奴也微微抬头,心里有些不可思议。
在过去数月里,颜季明从没提起过这事,李宜奴对做奚人王这件事毫无兴趣,也就顺势当做他没说过这话。
但...
为什么要在这时候提起?
“奚人降而复叛,毫无诚信,臣建立楚里部不足以让奚人完全臣服,所以让她做奚人王,可以更好的控制奚人。”
李宜奴听到这话,眼里刚才亮起的神采,又迅速黯淡下去。
她低着头,一言不发。
李亨想了想,也觉得有道理,但心里还是涌出些恼怒。
册封奚人王,向来都是出自朝廷的命令,你颜季明又凭什么?
颜季明像是想起来什么,连忙道:
“因为当时情势急切,且长安失陷,故臣大胆,自专行事了一回,还望陛下,恕罪!”
李亨盯着颜季明,咬牙道:
“卿有何罪,不过是些许笼络的手段,做了总比那些不做事的人要好。”
颜季明听出他话里的讥讽,但不以为意,只是微微一笑。
“魏公,蜜水送来了。”
“请陛下先用。”
蜜水盛放在一人合抱的大坛子里,用路边的新鲜蜂蜜勾兑,呈琥珀色。
颜季明让人拿来取来瓷杯,亲手舀起一杯蜜水,双手奉给李亨,但后者的目光却是第一时间看向了瓷杯。
“这瓷,似乎...”
李亨紧紧盯着瓷杯,有些疑惑道:
“这瓷杯的质地,怎比长安用的瓷器还好?”
“回陛下的话,这种瓷是在定州,也就是博陵郡内的烧瓷场烧制出来的,不过由臣改进了其工艺,因而产出来的瓷器,质地会好许多。”
颜季明笑道:
“这种白瓷,无论是卖给奚人契丹人那些,还是卖给新罗等国,卖的都很不错。他们,把这种白瓷叫做定瓷。”
“不止是不错吧。”
李亨出神的看着杯子,脸色有些复杂。
以往白瓷质地粗劣,而面前这瓷杯却是质地光滑白腻,上面还有蓝色图案,也不知道是画上去,还是用其他工艺做到的。
凭着这玩意,颜季明成为巨富都是轻轻松松。
“天热,请陛下先进些蜜水吧。”
颜季明温和笑道。
李亨点点头,伸手接过瓷杯,但很快又惊讶起来。
“为何这蜜水...冰冰凉凉的?”
若是在长安,喝到冰镇的蜜水也不足为奇。
古代达官贵人,有的是冰窖使用。
但出征在外哪有这样的冰饮子喝?
颜季明笑了笑,耐心解释:
“臣发现了一种方法,即硝石制冰,当然,这种法子相当麻烦,不好大规模使用,但军中一直存放着一批硝石。
一般是用于救治伤卒时,再拿出硝石制些冰,用袋子装起来冷敷伤口。”
李亨听的似懂非懂,但也不好意思再多问。
他喝了口蜜水,再看看始终挂着谦卑笑容,温润如玉的颜季明,由衷感慨道:
“若是太平时节,卿在朝廷为官,也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颜季明只是淡淡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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