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荒路上收了金矿,回乡当大佬
作者:小丝子狗 | 分类:古言 | 字数:231.1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466章 逃了出去
“哈哈,你在说什么呢?
我怎么听不懂呢?
云朝歌,趁着要被强送走之前,先睡上一觉吧,我睡过的被窝,还暖和得很。”
说罢,老三哈哈大笑着,便是出了屋子。
被老三挑起的火,早已将这一整晚的疲惫一扫而光!
看着那走出去的背影,朝歌气急的上去,一把将房门“砰”的一声重重关上!
“系统,这老三实在不正常,我怀疑她是被穿越者附身了。
她会不会是我那死了的闺蜜,又附身了?
我怎么感觉她对我的敌意,实在太过了?
以前老三虽然也有看不起我,但依照老三的性格,根本不会做这些卑鄙的事情。
这好诡异,我严重性的怀疑。”
“朝歌,之前我都无法识别出来,现在也无法识别出来。
你还是想想,等会儿天亮后,君羽墨就要强行送你离开的事儿吧。”
闻言,朝歌更是气急败坏,直接在一旁的八仙桌前坐下。
看着那被老三睡过的床铺,她怎么可能去睡?
现在就算她瞌睡得不得了,也不会再睡那张床一下了。
“不对!
这老三该不会也中蛊了吧?
不然怎么会和君羽墨一样,忽然转性?”
盛怒后,朝歌脑袋中忽然一个激灵,顿时将老三的变化与之联系到了一起。
“要不,你将她弄晕后,带进去医院看看,或许还真是。
不过本系统扫描了,她身体里没有蛊虫和虫卵。”
朝歌!
“不行,不管她是哪样。
既然都敢拿我家人的性命来威胁我了,我得想个办法收拾她。
就算暂时杀不了她,那也要让她别出来蹦跶了!”
大汉城密集的宅院中,一间毫不起眼的院子里,云朝语早早的起来了。
趁着天色未亮,她就在厨房中忙活了起来。
听到厨房中多肉的的声音,一个黑衣侍卫走了进来。
“朝语小姐,你这是在做什么?”
“做早饭啊?
你们都是一些大男人,你们做的早饭实在难吃,我打算自己做。
对了,今天我是不是就能见到我大姐了?”
黑衣人闻言,眸光中有一瞬的闪烁。
“不出意外的话,今天就会有人来接朝语小姐了。
朝语小姐你别做了,若是你吃不惯我们做的饭菜,待会儿属下出去买来就是。”
说着,黑衣人上前,就打算将云朝语带出去。
“别,我姐夫说这瞻南国外面的东西,不能随便吃,还是自己做的比较稳妥。
你要嘛帮我烧火,要嘛就出去等着,别在这儿妨碍我。”
见云朝语坚决,黑衣人只好乖乖的坐在了凳子上,为她烧火做饭。
没一会儿,在云朝语的麻溜下,一个个馄饨便是做好了。
“让你兄弟来吃饭!”
看着云朝语做的清汤馄饨,那熟练的手法,还有满满的葱油清香,黑衣人忍不住的吸了吸鼻子。
“辛苦朝语小姐了,都怪我们不会做饭。
没想到朝语小姐的厨艺这般了得。”
“是吗?我也是跟我大姐学的。
以前家里穷,没什么可吃的,做的食物自然也不好吃。
后来我大姐回来了,闲暇之余,除了教我们识字习武外,偶尔也教我们下厨。
这馄饨就是我大姐手把手教我的,你刚刚全程看我做,也不知道你学会没有?”
“啊?那夫人也挺厉害的,只是你的手速太快了,属下哪里学得会?
朝语小姐你先吃,我去叫蓝月吃。”
说着,黑衣侍卫端起两碗馄饨,便是出了厨房。
看着他离开的身影,云朝语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
回眸看了看放在灶台上的混沌,她端起直接往一旁的潲水桶中倒去,之后又是拿起掏火棍,将潲水桶搅拌了一番。
直到里面的垃圾,将倒进去的混沌掩盖掉,她才是满意。
做好一切,堂屋中终于响起了一阵碗筷落地的声音。
随即,她直接从厨房中抱出了一根两米多长的棍子,放在了院墙上,顺着棍子,她三五两下就爬了上去,直接一个纵身,跳出了院子。
这院门昨晚她就发现了,是从外面反锁了的。
她不知道他姐夫,为何会将她单独放在这里。
虽然中途,姐夫的人也来过这个院子,但凭借她的第六感,她隐隐的察觉到了不对劲。
幸好再次遇到她大姐的时候,她大姐给她防身的东西还不少。
而刚刚她也是故意那样说,让那人看着自己做混沌。
其实不然,混沌里没什么,有什么的,是那橱柜中的一小袋白面粉,早就被她掺和了蒙汗药。
为了让两人对自己不起疑,她故意让那个侍卫看着自己全程做。
一出去,密密麻麻的小院子周围,到处都是巷子。
看着这些巷子,云朝语顿时想起了之前,她在东相国皇宫时的场景。
那时候她就走不出去,而现在她就算走不出去,她也要躲起来,不要哪些人找到自己。
想到此,云朝语顺着一个方向,一直走。
这次她运气好,她也不转弯,最终是走出了那些密密麻麻的院子,来到了大街上。
随即,她去街头上买了一身瞻南国的服饰,找了一家客栈,将衣服换上后,戴上了一张面纱,便是出门了。
做好这一切,早已是辰时中了,她漫无目的,也不知该去哪里寻自家大姐,索性一个人在街上转悠了起来。
谁知才没走几步,忽然感觉被人撞了一下,敏锐的戒备心,云朝语下意识的伸手就摸向了自己的腰间!
低头一看,果然是遇上贼了。
回眸望去,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子,浑身上下穿着破破烂烂的样子,装着若无其事的走着。
云朝语不动声色的直接大步追了上去,谁知那男孩像是背后长了眼睛似的,云朝语才跑没几步,那男孩像是已经反应了过来,直接拔腿就跑!
夏季的清晨,是人最多的时候。
毕竟一到中午,太阳毒辣的时候,谁也不想顶着太阳出门。
而男孩却是无比熟悉这大汉城的街道,七拐八拐的,甚至像是脚下生风一般,很快就将云朝语甩得老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