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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吃席,你竟然催我结婚?

作者:东长欣 | 分类:都市 | 字数:275.3万

第206章 母猪下崽也办酒席

书名:为了吃席,你竟然催我结婚? 作者:东长欣 字数:4479 更新时间:2024-11-16 16:48:03

“村长,明天你可得过来帮忙记账呀。”

老莫叔往人群里一扫,目光落在陈大河身上。

此时的陈大河也吃撑了,肚子正胀得难受呢,走路都有些困难。

正准备下山的陈大河被老莫抓住衣服,听到老莫的话,当即保证:“你放心,明天我准会来,到时我再把会计也叫上。”

陈村长跟会计可是最佳搭档,凡是陈村的红白喜事,基本上都是他们两人配合着当“礼部尚书”。

“好……那就麻烦你们了。”

老莫叔咧嘴一笑。

等把人送走,老莫让侄子莫杀牛去看守好那些菜,自己喂猪去了。

那母猪刚产完小崽,还得人照顾呢。

再说,除了母猪,他还另外喂了一头壮猪,准备用来杀年猪吃的。

……

“学长,你走快点呀,他们都走到前面去了。”

“哎呀,今天的菜实在是太好吃了,一不小心就吃撑了。”

听到寇茜的叫喊声,何如风努力跟上脚步。

不过肚皮实在是太撑了,走几步之后,发现肚子都痛得厉害。

真不应该吃这么多的,现在都有些后悔了。

不过,这能怪他吗?要怪就怪陈元把菜做得太好吃了,让人没法控制呀。

陈元:“……”

好在,大伙都似乎吃撑了,所以都走不快。

何知风借助手机上手电筒的光,快速追赶上小学妹。

“学长,我没有骗你吧,之前我发朋友圈,你们还说我骗人呢。”

“嘿嘿,我现在知道错了,我向你道歉,谁又能想到一个农村烧大席的村宴厨师可以把菜做得这么好吃?”

听到寇学妹的话,何知风也有些惭愧。

之前,寇茜发朋友圈说自己吃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菜。

而寇茜竟然配的图是农村的酒席菜,所以包括何知风在内的人,纷纷表示不相信。

这丫头也是在外面见过大世面的,怎么就对酒席菜情有独钟呢。

当时,不少人还在寇茜的朋友圈下面留言,说她这个乡下丫头,没啥见识,只配吃脏兮兮的农村大席菜。

现在何知风吃过陈元做的菜之后,感觉说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菜,这完全不为过呀。

这菜做的多好吃呀,比外面星级酒店的厨师做的菜都要好吃。

何知风毕业之后,就在大城市里工作,也算是白领级别吧。

什么私厨、什么高级餐厅,他也都去吃过。

可那些跟陈元做的菜一比,那他之前吃过的那些所谓的高级菜全都是渣渣呀。

之前那些嘲笑寇茜的人,其实他们不知道自己才是小丑。

现在谁要说陈元做的菜不好吃,何知风第一个跟他急。

一队人从山上走下来,所谓上山容易,下山难。

他们来到山脚下,感觉浑身都是滚热了。

运动了一下,觉得还挺舒服的,之前吃撑的人,经过运动之后就得到了消食。

简直比健胃消食片还要管用。

来到山脚下,何知风也感觉自己的肚子没有之前那么撑了。

今晚,他就住陈元家。反正陈元就他一个人在家,家里的房间多的是。

本来何知风来之前还打算尽快回去,毕竟他只请了三天的假。

可自从吃过陈元做的菜之后,竟然有种乐不思蜀的感觉,决定再请两天假再说。

要是天天能吃到陈元做的菜,不去工作也不是不可以商量。

这是一个标准的吃货最真实的想法。

陈元回到家,又跟何学长一起开车把寇茜送回寇家村。

然后两人回到家,洗洗就睡了(没睡在一起,分开睡的)。

……

第二天清晨,天刚亮呢,陈元就起来了,准备上山去莫杀牛家。

让陈元没想到的是,他一起床,那何知风也跟着起来了。

他还以为这个城市小白领要赖床呢,没想到都不用叫,就自己起来了。

“你咋不睡会,现在还早呢。”

这外面的天空还是灰蒙蒙的,村里都没有几个起床的。

现在昼短夜长,不像夏天,现在早上六点多了,还是灰暗暗的。

这个季节,安县的早晨其实也挺冷的。

干燥、阴冷是这边的特色。

特别是早晨,要是没有一定毅力的人,根本就不想从温暖的被窝里爬出来。

其实,陈元还是想错了。

把何知风这样的白领生活想得太美好了。

也许在大多数人的眼里,白领都是过得很优雅的。

可是谁能想到他们这些白领其实过得并没有表面那么光鲜亮丽,每天过着三点一线,996福报的苦逼生活。

尤其是他们这些搞设计的,跟那些程序猿没啥区别,同样过得十分的“凄惨”。

有时候,为了一个好的设计或者好的创意,每天都要绞尽脑汁,脑细胞都要杀死不少,每天的头发都是一大把一大把的掉。

有时候明明自己觉得这个设计很牛X,可是给顾客看了之后,顾客却认为这是一坨屎。

所以,成年人的生活哪有这么容易。

第206章 母猪下崽也办酒席

上班的时候,何知风每天早晨都要六点钟准时出门,因为他要去赶六点十分的地铁。

要不然,他就会上班迟到。

对于何知风来说,每天早起已经是很平常的事情。

他那个工作看上去光鲜亮丽,可有时候双休都得加班,累得跟狗一样。

两人洗漱完毕,一起上山前往莫杀牛家。

早晨,山上的空气无比清新。

站在高处,鸟瞰整个陈村,突然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老莫叔,早鸭!”

看到老莫叔,陈元就跟对方打招呼。

“陈元,这么早就来了呀。”

老莫叔睡眼惺忪的,一看就知道昨晚没有睡好。

“莫杀牛呢?那小子不会还没有起床吧!”

“他去寇家村接阿玉去了。”

“这小子,还是蛮积极的嘛。”

陈元忍不住摇了摇头,其实今天干帮厨的人已经够了,好多人都愿意免费上门帮忙。只因都觉得老莫叔这个人太不容易了,还有就是老莫叔平常只要是村里的红白喜事都会去帮忙,从来不收取一分钱。

所以,村里的人都愿意来帮助老莫。

今天的帮厨根本就不需要到外面去喊,村里的人都抢着干。

可是,莫杀牛那小子早早就出门去接玉嫂子去了。

这分明就是假公济私呀!

说着,陈元开始忙碌起来。

黑子跟村里那些帮忙的,也陆陆续续上来了,开始在厨房里忙碌起来。

这时候,何知风反倒是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了。

幸好,上山之前,他把笔记本电脑拿上来了。

随便找了一张桌子,着手开始为陈元那房子画起图纸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前来老莫家的人也越来越多。

大家都是前来帮忙的。

此时,露天厨房里,炊烟袅袅,热火朝天,显得十分热闹。

今天来帮忙的人也十分给力,切菜的、洗菜的、烧锅的……都不让陈元吩咐,他们都抢着干,积极得很。

陈元也没有闲着,这会还早,距离正席开餐还有一段时间。

他就准备开始做早餐,在安县这边,农村办宴席的早餐都很简单。

一般不是面条就是粉条,有时还有稀饭,图个省心。

因为要不了多久就要吃正席了,所以也不用吃得太饱,免得正席的时候吃不下东西 。

本来这早餐是不需要他这个掌勺厨师亲自动手做的,不过谁叫陈元做的东西好吃。

能者多劳嘛!

陈元也不介意,不就是一个早餐,谁做都一样。

再说,大家喜欢他做的东西,他高兴还来不及呢。

陈元径直走向一个大盆。

只见那个大盆里,是提前用温水泡发好的红薯粉条。

红薯粉条在安县这边十分受欢迎,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美食。

特别是在农村,村民们经常用来煮作早餐。

红薯粉,又叫番薯粉、地瓜粉,主要是用红薯制作而成。

陈元拿了一个大筛子,把泡在水里的红薯粉打捞出来。

经过温水泡发好的粉条晶莹剔透,劲道爽滑。

煮这个红薯粉条也不需要太多的讲究,这种粉条十分的耐煮,怎么煮都不会烂。

铁锅里加水,大火烧开。

“潘子叔,今天烧火的工作可都交给你了。”

“没问题,你就放心吧,还是那句话,你潘子叔可是专业烧火几十年的。”

今天,潘子叔也过来了。

他这次纯粹就是为了帮忙,不要工钱的那种。

不得不说,这烧火还得潘子叔。

一个人管理几口大炉灶的柴火,还有条不紊,最难能可贵的是,他竟然还有时间去刷手机。

真的,不得不让人佩服。

等到水烧开后,陈元就将那些粉条在沸水里过了一遍,然后再用筛子打捞放到一边备用。

大铁锅里的水全部打出来了,然后等到铁锅烧干后,再放入菜籽油。

等到油热之后,就将热油泼在事先准备好的配料大盆里。

那个配料大盆里,是之前准备好的小葱末、小米辣、白芝麻、辣椒面。

滋啦……

热油浇在那些配料上,发出一阵阵声响。

顿时,那香味就冒了出来,十分的鲜辣。

陈元一边往里面倒油,一边让黑子不停的搅动,以免盆子里的东西烧糊。

等到锅中所有的菜籽油全都倒出来之后,一大盆调料就做好了,待会用来调味下粉条吃。

陈元再往锅里加入羊骨高汤,这高汤是昨天晚上就放在灶上用小火慢煨。

经过一个晚上的蜕变,那一大锅高汤早就变成了乳白色,看着就十分的鲜美。

往往,一锅好的高汤,对于一个优秀的厨师来说,是他做菜的灵魂所在。

无论是炒制什么菜,打一勺子高汤放入其中,能起到增香提鲜的作用。

浓浓的高汤打入铁锅里,看上去跟纯牛奶似的。

光是看着这锅浓汤,就让人食欲大振。

将那一大锅高汤用大火烧开,然后下红薯粉,煮的时间也不宜过长,比较Q弹就行了。

煮粉的同时,陈元又另起一个锅,炒了一大碗花生米。

炒熟后的花生米十分酥脆,一口下去,就会嘎嘣脆响,异常爽口。

煮好的粉条,用一个小海碗打入其中,再加几勺花生米,加入之前做好的调料,盐,生抽,酱油,喜欢吃酸的,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加入食用醋。

“来……都歇下,吃早餐了。”

“吃早餐了呀,这就来。”

听到陈元喊道,众人都是满心欢喜。他们早就闻到了酸辣粉的香味,被馋得不行。

大伙都找来碗,往碗里打入红薯粉条,学着陈元的样子调味,加入调料酱。

一碗红彤彤,爽口的酸辣粉就做成功了。

“看来我们赶回来的正是时候呀。”

就在这个时候,莫杀牛带着玉嫂子上山来了。

看着大伙都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酸辣粉,蹲在那边“吸溜”的吃着,一下子馋得不行。

反倒是阿玉有些不好意思了,今天莫杀牛过去接她。

他们一起把阿玉的两个小孩送去上学后,再赶过来的时候,发现大伙竟然都开始吃早餐了,说明她今天来迟了呀。

这可把阿玉急坏了,她是第一次正式过来跟陈元烧大席,竟然还迟到。

给人的第一印象就很不好,这让阿玉心里面有些忐忑不安。

不过,让阿玉长松一口气的是,陈元竟然没有责备,相反还让她去吃早餐,这让她很高兴,心情也得了一些平复。

她决定吃了早餐后,好好干活,好好表现一下。

“这丫头挺不错的嘛。”

老莫叔也终于看到了侄子的心仪对象,连连点头,表示十分满意。

看阿玉这壮硕的身材,以后嫁给自己侄子后,还不得给他们莫家生几个后代?

一想到这些,老莫笑得牙齿都快掉了。

这可比他家今天放大席还要高兴。

众人吃完早餐后,开始干活了。

阿玉干活也特别卖力,她就想着把早上的时间补回去,给陈元一个好印象。

看着阿玉干活这么勤快,陈元也是很满意。

想着她那苦命的身世,陈元也觉得以后哪里要烧大席,都会叫她过去做帮厨的。

……

“老莫,恭喜呀,你家的母猪真能生呀,竟然生了十三只小猪,真是太了不起了。”

“这可是好兆头呀,这可是大喜事呀,我们过来就是想要沾沾这喜气。”

“老莫,你别傻站在那里,快带我们去看看那些小猪崽呀,我们还给它们带了礼物呢。”

这时候,陈村不少人赶上山来吃酒席。

既然是母猪生猪崽,还不得给母猪跟小猪崽带些礼物过来?

请问母猪产猪崽,要带什么礼物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