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兴补天录之丁令威
作者:朱四公 | 分类:历史 | 字数:3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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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这一日,典狱长巡视牢房,只见公冶长独坐在牢房里,看着小小的高窗,对着那点光亮,突然“扑哧”,一个人笑出了声。
典狱长心道:莫非和同牢那人一样,这小子也疯了不成。于是,驻足喝问他笑什么。
公冶长答说:“刚才一群麻雀在窗台上叽叽喳喳,互通讯息,说有一辆粮车途径泮池时,突然翻了车,拉车的老牛两根牛角都折了,谷子也洒了一地,呼喊大家快飞过去吃。我想到这个场景,不觉发笑。”
典狱长一时好奇,连忙派了人,去学宫查看,果然如此。这典狱长心下大惊,不敢耽误,马上跑去和找到城宰说:“看来这公冶长可能真的懂鸟语。”
听得典狱长说了前因后果,城宰一愣,随即又笑了,说:“杀便杀了,又能奈何?”
典狱长说:“可使不得。这公冶长是孔丘的学生,若真杀了他,孔氏和他的那群学生必然不肯放过,这群臭书生,人不多,势也众,颇能蛊惑人心,孔氏又懂法律,这法条上写得明明白白:出入人罪,反坐不减,同职公坐,罪及三族。”
城宰不耐烦的说:“什么?什么?!说白话!”
原来传统华夏力行慎刑,其中就有这么一条规定。
若是一个案件,审判之后被发现判处不公,无论是冤枉了人,还是故意放纵,断案的官长,就要被施加和犯人相同的惩罚。
比如说:若是被冤枉判处了死刑,则翻案之后,主审官长也要被判处死刑,这称之为“出入人罪,官长反坐”。
反坐之罚,就算遇得大赦,也不得减刑,此之谓“反坐不减”。
同案的其他办事人员也都有相应的处罚,这是“同职公坐”。
所有案中人的父母、兄弟、妻族这三族也都要受到牵连,这是“罪及三族”。
城宰这才听得明白真切,撒腿就往监狱跑,典狱长一边在后面追,一边气喘吁吁的问道:“明公,明公!你干嘛去?”城宰答道:“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去放人呐!”
就这样,公冶长才拣回了一条性命,经此一事,也就把那份心收了,绝意仕途,鲁国国君数次征辟,他都力辞不就,致力于学问,终成一代学问大家。
听到这个,我大感惊奇:“原来陶师您师承自公冶长,所以也听得懂鸟语?”
陶师却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说道:“孔子曾说自己“述而不作”,只是阐述前圣的思想,并没有自己的创见,当然这是他的自谦之语,但也并非无根之谈。
儒门并非孔子所创,上古华夏一族,学问历代相传,就有所谓古儒。这些古儒,虽然说学问圆通,道术精湛,天上地下,无所不包,但也有庞杂之偏。
延至孔子这里,才以其盘盘大才,细加梳理,所谓“删诗书、正礼乐”,搭下了我华夏一族的文化框架,儒门自此重开生面,华夏文明自此也才完全走出巫觋时代,走出了蒙昧,走向了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