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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热短巷短故事征文苦命沈山

作者: | 分类:仙侠 | 字数:76.7万

第29章 啄心嗜血雀

书名:番茄热短巷短故事征文苦命沈山 作者: 字数:1966 更新时间:2024-11-16 15:04:53

第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 啄心嗜血雀

朦胧的身影又恢复到了雕像状态,一本书册落在地面,上面写着《万法长生经》。

沈山认真地观看了一遍,发现这是一部经脉运行图,主要是开启穴窍经脉之法,开辟人的识海丹田。这是一部为修仙者前期准备铺垫的典籍。对他们这些还没有入修炼之人来讲,是万金难求的宝物。

事情紧急,暂时还不是修炼的时候,五军统领之位沈山志在必得,有了这一个名正言顺的官方授权官衔,也可以义正言辞的报效国家。在政治上站稳了脚跟。

不然想要推翻一个皇朝是很难的事,这个世界先天境界如过江之鲫,凡人间的皇帝见了都要客气有加,难道他们就不想当皇帝吗?

只是没有一个合理的正当理由,天下武者数之不尽,也就是因为没有一个合理的理由,那些先天境强者可以富贵,可以自由,但绝不可妄动皇权。

一旦触之,天下人不答应,武者不答应,修仙的宗门也会出面。如果夺得五军统领之位,有了这件合法的外衣,一切形式也就有了一个合法的理由。

沈山与于彩莲夫妻两个,重新骑乘脚马行走兽,向着皇都方向回转,按照现在行进的速度,抄近路走,能够有一天的余付时间。

又重新来到了那大河前面,此时河面上的水蟒鳄鱼已经显得少了很多,见沈山他们过河,却不敢近前来袭扰,却畏惧的远远躲开。

趟过大河,又重新走入山林,突然,一把极速的飞刀向着沈山射来。

沈山虽然没有进入修炼阶段,但他一样耳聪目明,在第一时间就感觉到了一种极致的危险。他已经看得清楚。

那飞击而来的飞刀,并不是真正的飞刀,而是一只鸟,这种鸟有一个凶名,叫做啄心嗜血雀。

这啄心嗜血雀绝对是一种凶禽,它以天才地宝为食,另外就是吸食生灵的心头精血和脑髓。

这种鸟的身体不大,比成人的拳头大不了多少,但它的尖嘴却有一尺半长。如同尖利的匕首,能够破开人的皮肉骨骼。长嘴插入心脏,以吸食鲜血为生。

正常来讲,沈山应该提前发现这只啄心嗜血雀,可一路上,他一直在研究攻法上的问题,《白首太玄经》,《万法长生诀》,还有老疯子传授他的那一套不完美的攻法,让他现在已经有了很大的眉目。

心思全部放在修炼法门上,在精神上也就没有太留意周边的情况,就被这只啄心嗜血雀给突然袭击。

想要躲闪已经来不及了,这鸟的速度极快,但沈山也没慌乱,他出手的速度也不慢,向这只鸟抓了过去。

这只啄心嗜血雀抱准了一击必中的心态,眼看着沈山的手掌抓来,它竟然能猛然加速。

手掌只是在这只鸟的尾部扫了一下,让这只鸟的尖嘴稍微偏离了心窝,然后撞在了沈山的前胸。

这一下真是剜心刺骨的疼痛,自从沈山吃了那颗人参,身体恢复以来,他就觉得自己的体魄相当强悍,平时与人对战,挨上三拳两脚都不会在意,可这只鸟的一啄,身体上虽然没出现血窟窿,可也让他前胸肿起了一个大包。

伸出另一只手去拍击,可这只鸟迅捷滑溜的很,在闪躲的同时,嘴巴不停的啄下去,每一下都让沈山觉得如同在用刀子剜肉。

身上的鼓包接连肿起,可这只鸟就像是腐骨之蛆,始终是围绕着沈山的身边不放。

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一势赢者势颓则,以力胜者力尽则亡,沈山今日领教到了这块的妙处。他空有一身力气,却只有挨打的份。

又是一下猛啄,沈山忽然觉得,自己的某一个穴窍被触动,自从身体康复,他一直在想办法开辟自己的经脉穴窍。

可他这具身体皮厚肉硬,他空有一身蛮力,就是冲不开。

被这只鸟一下捉到肩胛的一处穴窍,意外之下,竟有隐隐打开的动向,顾不上身体的疼痛,沈山调动体内的气力,全力去撑开这处穴窍。

也就是这般功夫,他又接二连三的被啄心嗜血雀,又接连被啄上了十几下。

第一个穴窍被沈山撑开,紧接着,第二个穴窍又开始松动。当穴窍开启的一刻,沈珊觉得丝丝缕缕的,灵润之气,顺着穴窍涌入身体,让她感觉到身体无比的舒爽。

再不去全力攻击那只鸟,任它在身体上胡乱地啄着,主要精力放在了冲开穴窍方面。

除了主要部位的必要防护,徐朗的身体,头脚四肢,那鼓包是一个挨着一个,他仿佛是变成了一个浑身长满疙瘩的旮瘩人。

此时,沈山是痛苦快乐并存,已经被它冲开了18处穴窍,照这样下去,再能开启18处穴窍,就能形成一个气的周天小循环。

愿望是美好的,可往往事情的发展,是不会顺着人的意愿而行的,穴窍冲开的数量的确是越来越多,可他们就是不连贯,如果是胡乱的去周天循环,可能会引起灵气的反噬。甚至会走火入魔。

沈山觉得周身上下无比的疼痛,至于有多少处穴窍被触动?他也有些感觉不清楚了。

想要再让这只鸟加把力气,可这只鸟一个翻白,身体一软,被累的掉在了地上。

它也是郁闷无比,这山中的猛兽,不知道让他杀死多少,可眼前这个家伙怎么这么难杀?他那一身的皮肉也不知道怎么长的,实在是太坚硬了。

之所以他如此的执着,是因为它觉得,眼前这个家伙身上的血肉,比他吃过的任何天材地宝都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