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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证后,我给豪门总裁来打工

作者:东篱绿萝 | 分类:现言 | 字数:52.2万

第155章 陈尘的心思

书名:扯证后,我给豪门总裁来打工 作者:东篱绿萝 字数:2338 更新时间:2024-11-16 14:07:51

陈尘蹑手蹑脚地走进病房里面,轻轻地关上了门,再转过身来,白色的高品质的棉布长裙被她旋转成如同一朵美好的百合花。

他们都走了,真好,没有人打扰她和顾明生在一起了。

她最讨厌顾明生的家人了,一天到晚都在医院,害她与顾明生也没有什么时间独处,还要对着他们违心地笑,违心地说出那些恶心的奉承的话。

太烦了,不过为了她和顾明生的将来,她不得不那么做。

她径直来到了顾明生的病床前,然后一直站在床边。

看着正在沉睡的顾明生,她一脸的痴迷,久久移不开自己的眼睛。

顾明生真是太好看了,五官完美地分布在脸的各处,脸上的皮肤紧致,线条明朗,棱角分明,虽然紧闭双眼,但还是非常吸引人。

他这该死的魅力,真的不愧是她从小就最爱的男人。

她长了这么大,在学校里,在生活上,甚至在影视剧里面,也看过许多俊男,大的,小的,老的,嫩的。

但是他们要么太娘,要么太野性,要么没有气质,要么这里不好看,要么那里不够好,总能一下子便会让她挑出很多缺点。

没有一个人长得像顾明生那么好看,只有他才没有让她挑出缺点,而且那些男人没有他那么有钱,也没有他那么有魅力。

有人说人无完人,但在她的心里,这句话用在顾明生身上是错误的。在她的眼里,顾明生便是个天下最完美的男人。

况且他还是一个霸道总裁,帅气聪明多金,甚至是年龄都符合她所有的幻想。

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无缺。

在顾明生的映衬下,那些男人再帅再好,也一下子便变回了凡夫俗子,身上脱不了俗气。

哪像顾明生,走在哪里,都如最明亮的一颗的明星,引人注目。

也如天神降临,不同凡响,他真是世界上不可多得的一个男人。

这样的男人是她一直想要拥有的。

在医院的干净清静的病房里,窗外温柔的阳光照了进来,显得非常亮堂。

一束包装精美夺目的鲜花静静地开放在立柜上,一个穿着白色棉布长裙梳着公主头的,年轻乖巧的女孩正温柔地注视着床上的男人,脸上却是阴冷的笑容。

这个画面看起来又美好又诡异,如果有人突然闯进来,肯定会被吓了一大跳。

但陈尘却不是这样想,她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温柔美好,哪怕是顾明生突然地醒过来,她也能以最美好的状态面对着他。

自己单相思了这么多年的男人,当然随时要展现出自己最美好的一面了。

如果她参加电影映出,说不定能拿个奥斯卡小金人回来。

可惜现在顾明生他就躺在自己的面前,闭着眼睛,她的美好他看不到。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现在,他对于自己来说,是唾手可得,为所欲为了。

这让她是多么的狂喜啊。

她年年过生日许愿,看到流星便许愿,过年过节也许愿,甚至在祭奠时也是在许愿,许的还是同一个愿望:她要嫁给顾明生,要生同床,死同穴,要生生世世,永永远远和他在一起。

看吧,只要够诚心,愿望便会实现的。

这不,顾明生现在还不是落在了自己的手上了。

一定是上天听到自己的祷告了。

她想到这里,心里顿时充满了满腔的爱意。

不由自主地伸出自己的双手,温柔地抚摸着顾明生那张帅气而坚毅的脸。

心里默默地想:顾明生,经过这一次,这辈子你别想甩了我了,你以后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我的,包括你自己。

她如此地想着,不禁暗暗得意了起来,现在挺好的,没有人再反对他们了,真的不枉费她的一番苦心。

她摸着摸着,真是爱不释手,更是情深款款了,直接上嘴,轻轻地在他的脸上吻了一下。

现在他躺着,不会再对自己皱眉头了,也不会说出难听的话了,不会一见到她便想躲着了,多好,她现在想他向东,他便不会向西。

想摸他,想吻他,简直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哈哈,她真行,能把一条大狼狗变成死狗一样,看他以后怎么能在自己的面前嚣张。

当然,这还不够,她还要他心甘情愿大摆筵席广而告之娶自己进门。

让她成为顾太太,并且欢欢喜喜和她生孩子,和和美美地生活。

男人靠征服世界而成就自己,而女人则靠征服男人而征服世界。

只要她能征服顾明生,那么她陈尘也能走向人生颠峰了。

为了这些,她会遇神杀神,遇鬼杀鬼,扫清所有的障碍,让所有的一切得通通给她让路。

他的儿子,他的前妻再也不会出现在他面前了。他的父母会死的,他的姐姐也会滚回美国带孩子的。

所以,从现在开始,顾明生便是她的了。

她拉过一张凳子,坐了下来,便轻轻地把头依偎在顾明生的身傍,满足地长叹了一声。

在同一家医院的隔几幢楼,在一个急诊科的病房外面,一个高大的男人问着医生:“你好,病在现在怎么样?”

那个中年的女医生皱着眉头说:“这个病人的情况不大好,因为她失血过多,又泡在水里过久,而且还发着高烧,所以一时之间还醒不过来。”

那个男人的眉头也拧成了一个川字,这就麻烦了。

他在经过那个地方时,却发现前面摇摇晃晃走来一个人,在月黑风高的夜晚,她衣衫褴缕,像只水鬼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拦着自己的车子。

如果不是他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相信唯物主义精神,他一定会被她吓个半死。

她拦住了自己的车子,却什么也没有说,便晕倒在自己的车头上,刚巧一张披头散发的脸正对着自己。

虽然自己胆大,但还是着实被吓了一下。

他只能走下车,碰碰她,虽然身上湿淋淋,但她的身体烫得要命,应该是发烧了。

在他的认知里,没听过鬼会发烧的,而且摸摸她的鼻子,还是有气的。

不知是失恋跳了河,还是失足落河的。

大半夜都要爬起来向他求救,可见她求生意志是多么的坚强。

他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去到医院,却吓了他一跳,这个娘们的毛病真多,

一身的脏乱差不说,还发着烧,头上还有个大伤疤呢!

而且身上没有任何能证明她身份的东西,可能是跳河的时候,被水冲掉了。

他看着她苍白的脸,鬼失神差地没有离开,并对医生说她是自己的女朋友,两人闹茅盾了,她吵着要跳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