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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凝脂美人在八零赚麻了

作者: | 分类:现言 | 字数:25.5万

第101章 心跳多久,我就爱你多久

书名:军婚:凝脂美人在八零赚麻了 作者: 字数:2243 更新时间:2024-11-16 13:57:01

沈年年微笑,“也没什么不能说的,但也要看你相不相信。毕竟,这是一件很匪夷所思的事。”

裴若瑾细想了一下,是什么样的秘密能够用匪夷所思的描述呢?

但她的异常却也不得不让自己相信,裴若瑾静听她说:

“我来自50年后,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来到的这里,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已经在这里了,在我来到这个身体里的时候,沈年年已经死了。

我的原名字也叫沈年年,是后世的一个美食主播,外语学院毕业生,我并非什么自学天才,跟普通人一样,上学,放学。

或许你不会相信,但这就是事实。”

“我相信。”

裴若瑾相信她,因为她的异常,她的不凡,都可以这么证明她说的话。

可是现在问题来了,如果她真的来自后世,那么,她会不会回去?

这个想法一出现,裴若瑾就觉得浑身冰冷。

她回去了还能再回来吗?他不知道。

他不想沈年年回去,不想。

听到裴若瑾说相信,沈年年还是挺惊讶的,但更多的是惊喜和感动。

“谢谢你的相信。”

沈年年继续给他擦手,他的手指很长,掌心有粗糙的茧,很温暖,很有安全感,像他的人,给人的感觉就像一团火焰,永远燃烧不灭。

常年摸枪的他指尖粗粝,但与常人不同,因为那是带着军人的象征,沈年年从未这么喜欢过粗粝的手指,他用这双手,给无数人民撑下了天,给她遮挡过太阳,也给她暖过身。

“年年,”裴若瑾突兀的叫了她一声,沈年年手上动作一顿。

“嗯?”

裴若瑾垂下了眸子,轻柔的声音响起,“你会离开吗?”

沈年年一怔,抬头看向他,目光深邃如海,“怎么问这个?”

他的眼睛里满是担忧和恐惧,但这个沈年年真的不知道怎么回答,她也不知道会不会回去。

刚开始来到这里的时候是想回去的,但现在,有了牵挂,有了不舍,有了她爱的人,她突然就不想回去了,就算在后世交通方便,就算有手机玩,就算有游戏打,就算有吃不完的零食。

“我不知道,但也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在后世有那么一句土味情话:心跳多久,我就爱你多久。

不管我在哪,只要我的心还在跳动,那我就一直都爱着你。

就算我们相隔一地,相隔50年,我们依旧还爱着彼此,都是彼此的唯一。

当然了,这些都是空话,我现在不是在这呢嘛,不会离开你的。”

她能不能回去还是个未知数,但既然来到这个世界,那肯定是不会轻易回去的。

裴若瑾听她这么一说,心里的不安和焦虑减了不少,但想跟她生孩子的念头却越来越强烈了,有了孩子,就更加能拴住她了,把她的退路都堵死,让她无路可退。

沈年年不知道他想了那么多,她不知道,等裴若瑾伤好后,他发了疯似的逮着她就啪啪,直到有了孩子才肯罢休。

……

几天后,部队为牺牲的士兵举办葬礼。

裴若瑾和沈年年也参加了。

裴若瑾的伤没好,只能坐轮椅参加,这天天空黑漆漆的,罕见的一场大雨落下。

天地之间仿佛都染成了灰蒙蒙的颜色,耳边都是亲属的哭泣声,沈年年心里沉甸甸的,裴若瑾一定也很难过吧?

仪式结束安抚了一下家属沈年年和裴若瑾就回了医院。

一个月后!

裴若瑾恢复的不错就出院了,部队给他批了长假。

知道了秘密,裴若瑾更加的黏着沈年年了,只要她一从公司回来,他就在家里使劲折腾,不是要这个就是要那个,把沈年年惹生气了他又厚着脸皮去哄,反正不达到目的誓不罢休。

三个月后。

裴若瑾可以自由活动了,身上的伤好的差不多了。

是夜,沈年年的公司已经逐渐壮大,事情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忙。

裴若瑾给她泡了一杯玫瑰茶,玫瑰可以美容养颜,沈年年比较喜欢。

“媳妇……”

一声幽怨的声音响起,沈年年抬头看去,往日威风凛凛的裴军长,此刻像个被抛弃了的小狗,可怜兮兮的看着她。

“怎么了?”

裴若瑾:“想不想吃点什么?”

沈年年:“刚吃晚饭呢,还不饿。”

她以为只是单纯的吃宵夜,没想别的。

可某个男人一双狼一样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她,眼神灼热得吓人。

“不,要吃的。”

话刚落,裴若瑾那双有劲的大手直接把她给捞起来到床上,沈年年反应过来时已经迟了。

这一夜,晚风停在窗边,叮嘱动静小点!

……

第二天一早,沈年年迟到了,去公司开会都是裴若瑾开的车。

她想自己盘工厂打造国产手机,但想到没有网络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裴若瑾一直留在公司,上下班都黏着她。

回到家,裴若瑾做为一个超级老公,细心又耐心的伺候老婆。

沈年年坐在床边上,裴若瑾半蹲着帮她换鞋,高跟鞋磨脚,裴若瑾把高跟鞋脱下就帮她揉着脚。

她的脚指头圆而小巧,骨节分明,白皙中带着一丝透亮,粉嫩嫩的。

他认真的研究着沈年年的小脚丫,越看越喜欢。

“你干什么呢?我的脚能长出个金娃娃出来呀?”沈年年嫌弃的撇撇嘴,把脚抽回来,“去,做饭去,我睡会。”

昨晚都没睡好,被他折腾了大半夜,她得补回来。

裴若瑾被赶到厨房做饭,他没有不高兴而是乐此不惫。

给媳妇做饭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得把她喂饱晚上才有力气干活。

再把她养的白白胖胖,给他生个小棉袄。

他把买来的猪肉切成肉丝,刀工很熟练。他吹着口哨,心情不要太美好。

把排骨汤炖起,给媳妇补身体,他和裴玮博就是两个蹭吃蹭喝的,一切以媳妇为主。

裴若瑾系着围裙,高大的背影与厨房格格不入,但他却做的顺心顺手。

饭菜做好,把菜端上桌,先去叫裴玮博出来吃饭,他在房间写作业。

然后才去卧室喊沈年年,她还在呼呼大睡,睡着了的她特别乖,就像小猫咪似的蜷缩在床上,露出一截纤长白希的脖颈,像极了白瓷娃娃。

他想,以后他们的女儿一定会长的像沈年年,软绵绵的,他愿意宠她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