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女配之女主的剧本我来演
作者:一支棉球 | 分类: | 字数:46.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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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白晟番外
四月,暖风打碎严冬,翩然吹落几瓣桃花,鸟鸣彼伏,恰如五年前的那个下午。
我从那道铁门踏出,重获了新生。
我叫白晟,如果没记错的话,我好像也是在这盎然的春意里出生,迎着阳光,仿佛会给人带来生机。
从小我就没有见过父亲,与母亲一同住在那栋毫无人息到冰冷的大房子里。
母亲很爱我,但对我却总是十分严格,印象中,她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阿晟,你要争气,给妈妈争气,不能让他们看不起你。”
我很听话,也一直恪守着她的要求。
但是有时候我也会有点累,也想告诉她:我很想出去玩,很想交朋友,很想像其他人一样平凡。
只是每次看到她脸上同样的疲惫,我就觉得,算了,最起码,得让她高兴。
她从没有跟我提过父亲,但是我知道,她在日日为他伤心。
我其实偷偷看过她藏在枕下的合照,那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她笑的很开心。
所有的一切都因着我这张脸开始,也因着它结束。
在那场令人窒息的大火里,我失去了与他肖似的半张脸,也打破了母亲所有的希望。
撕心裂肺的疼痛没有让我感到痛苦,只是在看到她失望的目光时,我的心里才突然意识到了害怕。
她没有崩溃,没有挣扎,她只是失望。
迷迷糊糊听到她低喃了一句,我终于还是昏了过去。
她说:“还是斗不过她。”
再次醒来,我已经到了那个我待至十六岁的孤儿院,在周围人的讥笑与嘲讽中,我学会了沉默。
我挨过很多次打,每次被人推倒在地时,我总是在心里喊着:妈妈,我好疼。
但是她去哪了,我不知道,她应该死了吧。
不然的话,妈妈怎么会看我受人欺负。
第一次动手打人,是因为那些家伙嘴臭得很,他们不应该说妈妈坏话,不应该污蔑她,不应该说其实是她抛弃了我。
我很争气,不仅教训了他们,而且很快坐上H市黑道一把手的位置。
偶然间在新闻上看到那人与我有些相似的轮廓,我知道,我的机会来了。
我故意接近那个与他关系密切的女人,由她将我引荐给他。
他很信任我,后来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让我办,你看妈妈,连程家的继承人现在都已经离不开我了,我是不是很厉害。
只是这些成就终归是隐秘且黑暗的,我就像整日栖息在阴沟里的老鼠,与这枯败残破的半张脸一样,终是见不得阳光。
也罢,我总归是习惯了。
可是我还是遇到了她,她叫时惜。
那双眼冷着打量起人的时候,让我不禁想起了她。
她也是外冷内热,总是不经意露出一些娇态,与她很像。
我跟踪她,观察她,看她与那个男人牵手走在阳光下。
我突然,有些羡慕。
我觉得自己可能有些喜欢她,但又不止是喜欢,还有一份依赖与关怀。
她蓦然晕倒在我怀里的时候,巨大的恐慌感包围了我,霎时间,我又想起那年母亲看向我的失望表情。
好在是虚惊一场,她的昏倒反倒也带来了个好消息。
她怀孕了。
真好,这会是个被爱环绕的孩子。
只是透过门缝看向屋内旁若无人拥抱着的两个人,我还是有些难受。
这件事情后,我也开始决定报复程尧,他夺走了我的一切,还试图一次次的夺走我的爱人,这让我如何能忍。
我知道这是一件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情,但我还是做了。
将手机卡换回曾经储存了大量犯罪证据那一个,我依着计划,绑架了时惜。
可是她好聪明,竟然一眼看穿了我。
我也知道,她应该没有那么喜欢那个整日与他腻在一起的男人。
可是怎么能这样,父母才是孩子幸福的前提。
索性我将计就计,利用她对我的信任,刺伤了那个人。
匕首捅入的那一刻,我有意识地扎偏,没有伤害到要处。
看着她红着眼走至我的面前,抬手给了我一巴掌的时候,我知道,我做得很好。
至少,我爱的人能够幸福。
审判结果出来的时候,我还是吃了一惊。
五年,哪怕是这最后一桩绑架都不止五年,我知道是她出手帮了我。
其实没必要,我活该落得这个结果,哪怕是让我去死,我也心甘情愿。
只是我还是打开了她最后差人送进来的那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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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鸣声打断了我的回忆,该下车了。
靠进那幢别墅的时候,我暗恨自己的双腿不听使唤。
“妈妈,那里的花好漂亮啊,阿煜去给你摘一朵吧。”
清脆稚嫩,是个小孩子的声音。
我终于在树枝的遮挡处看到了那个曼妙的身影,她含着笑,眼中满是柔情。
“去吧。”
屋里的男主人终于出来了,他端着果盘,抬手在她嘴里塞进了一枚鲜红的草莓。
“阿煜,摘完了就快过来。”
比这明媚阳光更加使人温暖的,是这满室的温情。
我很欣慰,也终于释怀。
转身离开的那一刹,袖口被人轻轻地拽住。
我低下头,看到了那双漂亮的眼睛,那是她的眼睛。
“叔叔,阿煜给你一朵花。”
我瞧了瞧那盛开在他小手里的百合,抬眸看见他们正齐齐地朝这边看,眼中含笑。
俯身揉揉他的小脑袋,我伸手接过那朵白色的花。
“收了我的花那就要保护我哦。”
“嗯,叔叔一定好好保护你。”
“那走吧,我们回家。”
手指被他温热的小手紧紧牵住,我恍惚间想起她写在那封信里寥寥的一句话:我们等你回家。
是了,回家。
我走了很久,涉过黑山白水,历尽百折千难,终于,寻得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