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医馆笑传:开局被柳若馨腿咚!

作者:羽恋小土豆 | 分类: | 字数:113.4万

第98章 遭遇汪直,权衡利弊.

书名:医馆笑传:开局被柳若馨腿咚! 作者:羽恋小土豆 字数:1956 更新时间:2024-10-21 13:58:29

另一边,

逃走的金如风遇到了汪直.

“你是....西厂厂公?汪直?”

看着狼狈的金如风,汪直不禁扬起了笑,可表情整体依旧冷然道.

“既然认识我,那你应该知道我来的目的吧?”

闻言,金如风在脑子里想了一秒,还是装傻不解的开口问道.

“我不知道厂公是什么意思...”

知道身为同舟会是不见兔子不撒鹰,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主,汪直也没有继续和他废话.

从怀中掏出一张卷成卷轴的宣纸运功掷了过去.

金如风并没有接,

担心有暗器的他还是看着那道路线不时对着自己的卷轴落在了地上.

“放心吧...,我没必要杀你..,即使...你是同舟会的.”

听到自己的真实身份已经在汪直面前是透明的了,金如风也并没有多过解释,

微微弯腰运功将地上插住的卷轴吸了起来.

金如风还特意让卷轴在空中展开.

为的,就是确定其中有没有暗器.

看着他这副谨慎的样子,汪直不禁扬起了笑,非常自信且掷地有声的说道.

“放心吧...如果我要杀你,根本不需要如此麻烦...”

的确,金如风其实也明白这个道理.

自己就算全力能够接近二品,也绝不是面前这个老二品的对手,

更何况,自己现在身受重伤,刚刚运功吸取卷轴再次加强了一丝内伤,

不管怎么看,

自己无论是逃,还是反抗,都已经无能为力了.

但该谨慎的还是会谨慎,也不得不谨慎.

宣纸张开,金如风最先看到了三个字.

‘曹少钦!’

这是东厂厂公的名字.

‘公文:’

‘金如风坑杀王员外与钱老两条人命,并假借狐妖之名装神弄鬼妖言惑众,残害百姓!处以死刑!秋后问斩!’

‘斩立决!’

‘曹少钦.’

看着这张公文,后面还有其东厂盖好的章印,金如风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杀鸡取卵!过河拆桥!果然是个好办法....”

闻言,汪直淡然的背过身,语气平淡的劝说道.

“你知道就好...”

“你假借狐妖之名,应该是为了敛财吧?”

“我西厂其他高手已经在你的住宅中首查出了很多道具,那些全部都是开坛做法之类的...,我想,你应该是想用这种方法进行敛财,然后补给同舟会吧?”

“不得不说,这一招的确很高...”

“以现在狐妖案的名声,短时间你应该就能够汲取不下万两白银.”

“可...,你现在还没有被捕,这纸罪状却已经出现在了你的面前。有你认识的章印,我相信你能清楚的认识到这件事情的真实性.”

说着,汪直如鹰一般的眼神直视射向了金如风的眼睛.

“金如风...,我知道你的身份,你也应该知道我来此堵你的目的.”

“你现在还有一条路可以走,也只有一条路可以走.”

“身为同舟会的你...现在已经是一条丧家之犬被抛弃,曹少钦绝不会放过你...,就算我不杀你,他也会杀你.”

“那么......请做出你的选择。”

汪直的声音响起,如同阴间的审判官在发问。

话音刚落,周围空气仿佛突然被压缩,一股强大的气势从汪直身上瞬间散发而出。

竹林中的树干和竹叶似乎都为之颤抖,无法承受这股来自汪直的无形压迫力,整片竹林都在疯狂的呼啸,

他举止之中,透露出一股自信与霸道。

可他的武功却是阴狠毒辣,但此刻展现出的却是让人不寒而栗的威严。站在竹林中,汪直就像是厉鬼附身般令人背脊发凉。

夜色下的竹林隐约可见,竹叶簌簌作响,在汪直强大的气势笼罩下,周围的风似乎成了厉鬼脸上的不可摘下的面具,一旦摘下就会让金如风丢掉性命。

这阵阵的呼啸声就像是来自地府的孤魂,疯狂在侵蚀着金如风的心理防线.

本就内伤的他根本挡不住这道气息的侵袭,

已经支撑不住的单脚跪了下来.

他此刻深陷其中,面临着悲痛与愤怒的交织。

曹少钦的过河拆桥令他感受到了人性冷血的一面,看到那张宣纸时金如风的心中早已充满失望。

而此时,

汪直所散发出来的厉鬼般的气息让金如风在绝望与崩溃之间徘徊。

随着时间的推移,金如风试图平复自己紊乱的心情,开始权衡自己的利弊。

眼前的汪直,无疑是一个强大且可怕的存在。

他知道,如果再不作出抉择,恐怕将彻底陷入毁灭的深渊。

在思索间,金如风终究无法摆脱曹少钦背叛的阴影,愤怒和失望交织在一起,令他做出了艰难的决定——俯首称臣。

“原为厂公效力!”

金如风最终咬牙道出这几个字。他的声音透露出无尽的悲伤与无奈。

更多的,是对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痛.

见状,汪直微微一笑,眼中闪过一丝得意。

他知道,金如风的妥协并非真正屈服于他,而是对命运的无奈与对背叛的愤怒。

然而,这也足以让他将金如风牢牢掌握在手中。

夜色渐深,竹林里的风依然呼啸着,伴随着金如风心灵创伤的回荡。

而汪直则像是夺去他生命和尊严的厉鬼,矗立在黑暗之中,等待着下一个被征服的灵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