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小哥不哭,我保护你
作者:稻花年 | 分类: | 字数:61.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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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敏感瘸腿夫郎(33)
时间过得很快,院子里的树叶黄了,家里养的小动物也长大了,蒲词按独师的医嘱每星期都会带知乐下山,顺道去新房子里陆陆续续往里面添家具。
当然这些都是背着知乐做的,她想给他一个惊喜。
清晨带着秋风的寒意,知乐欣喜地叫唤声从大厅外响起,“蒲词,我腿能走路了!”
经过蒲词多次指出并且纠正,知乐不再执意揪着她叫妻主了,而是直接唤她名字,也渐渐不再说着有距离感的敬语,两人之间的隔阂似乎在逐渐消减。
蒲词换好衣服从房间出来,早晨风有点凉,她换了身厚实点的衣裳,一出房门就见到知乐脸上写满的惊喜,张开双臂试图找到平衡,脚步有些颤颤巍巍,但还是坚持丢掉拐杖,一步步朝蒲词走来。
如刚学会走路的孩童,眼睛里闪着亮光,即使会跌倒,也要朝那人奔赴前进。
几个月的相处下来,知乐脸上肉眼可见长出了软乎乎婴儿肥,笑起来眼睛弯弯的,有了这个年纪少年应有的朝气,蒲词心里十分欣慰。
屋外的阳光落在知乐身后,他像天使一样,就连发丝都是泛着暖光的,他身上穿得是蒲词给他新添的秋衣,颜色艳丽,穿在他身上显得他跟院里那些无忧无虑的小少爷没有什么区别。
蒲词忽然冒出这样的念头,她的男孩就应该是这般无忧无虑的。
“知乐真棒!小心点,来我这里。”
女人修长的身姿,宽肩窄臀,腰身精瘦,一举一动蕴起一股暗含力量的美感,她在原地张开双臂,等待着知乐一步接着一步投进怀抱里。
不出她所望,知乐脚步虽然有些蹒跚,不够美观,可同样他付出了极大的勇气跟力量,汗水顺着额头滑落到鼻尖,“扑通”一下,他把自己整个人投进了蒲词的怀里。
力度没有把握住,知乐鼻子自己磕在蒲词的锁骨上,酸麻的感觉还没消散,带着淡淡花香的皂香充斥着他的鼻腔,他脸上的笑容一直没有淡却,反而更加强烈。
他双臂环在蒲词的腰上,不断用意志强忍着自己不要使劲,怕越了线,两人就回不到现在和谐的一幕了。
那次醉酒,知乐依旧没能留住回忆,蒲词不想被骂禽兽,也一直恪守自己不越界。两人表面上一直蒙上一层相敬如宾的关系,可实际上,都在不断试探着双方的底线,想要知道自己在对方心里跟旁人是否有不同。
“知乐真棒!用不了多久,我们知乐就能正常走路了。”蒲词欣慰地摸了摸知乐的脑袋,表面像是替他高兴的姐姐模样,背地里却是另一副模样。
蒲词手没有想象中老实,尾指悄悄勾起知乐的发梢放在鼻尖,脸上的占有欲呼之欲出,只在知乐抬头时,这些情绪全被她隐藏起来。
“我们今天是不是要下山?华叔前些时候问我,是否还有兴趣来店里当学徒……我没敢给他确定的答案,说回来问过你再给华叔答复。”
每次经过容华缘点时,知乐的视线都黏在店里,他没有一刻不想去学糕点。
可他知道路途太远,若是每日这样来回是不可能的,但若是要他离开蒲词,自己在店里暂住,他又舍不得,就一直纠结着。
好不容易开了口,他又退缩了,“若是您嫌麻烦,其实知乐也没那么想去,真的。”
蒲词知道知乐很在意她的想法,再次揉了揉他的脑袋,装作气愤道:“我怎么会觉得麻烦呢?你这小脑袋总在想什么?这两天我们把重要的东西收拾好,我们马上搬家!”
这个消息太突然了,知乐脸上满是不可置信。“哈?”
说搬就搬,两人新添的东西不多,都是些鞋袜衣物,锅碗瓢盆蒲词在新家已经买好了,所以他们基本是带上自己还有随身的东西自己下山入住就好了。
不过家里的两只鸡已经生蛋了,知乐忍不下心把它们杀掉,只好把它们带上。三只兔子长得很快,陆陆续续被吃掉了,身上的毛被蒲词做成围脖留给知乐冬天的时候带。
新屋带了个后院,蒲词闲暇时,开了地撒了一把菜种子,两人搬进来时,地里已经长出了叶子。
为了报答林婶一家这么久的照顾,蒲词搬进新家的第二日请来林婶一家四口一块吃饭。
蒲词依序给林婶林叔倒酒,笑道:“林婶,这是香缘楼的清酒,喝过的人都是好喝,我专门买回来孝敬一下您的。林叔,你也尝尝,不醉人的。”
林婶心里满是欣慰,眉眼含笑道:“好好,够了小词,林婶我还要赶车回去呢,喝一点就可以了。果然人精神起来就是有朝气,是个孝顺的孩子,你的心意林婶心领了。”
林叔说:“是啊,小词。你好好吃饭就行,你林婶林叔有手有脚会照顾好自己的,别忙活了。”
自从知乐的出现,蒲词状态日渐好转,林婶就知道一定是上天开了眼,派神仙下凡来救助她可怜的孩子。
临走前,林婶拉着蒲词说了些掏心窝的话,知乐则被林叔拉到屋里小心翼翼从怀里掏出用布包紧的东西放在知乐手心上。
林叔伸手揽住知乐的肩,轻声道:“小知乐,林叔家里没什么钱,这是你林婶跟林叔的一点小心意,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就当是给你的嫁妆,在这里受了委屈就回村里找林叔,林叔给你出气。”
蒲词对知乐的好,是有眼的人都能看的到,这世间少有这种女人,无依无靠的知乐跟了蒲词也算是一种福气。
“……好,知乐知道了。”知乐抹掉眼角溢出的泪水,啜泣道。
知乐心脏胀胀的、酸酸的,以前里面空空的,装了全是不愿被剖解的苦难。自从他遇到蒲词后,似乎一切都改变了。
他不再需要恐惧,也不再孤单,她如清风陪伴在他身旁,与他一同前进,有她在的世间,似乎连空气都是甜的。
“傻孩子,好好生活,人这辈子很长,找到一个对的人相伴在身旁,手上的细活又是自己爱干的,简简单单这一辈子过去了。”
林叔被知乐情绪感染了,声音里也带着点哭腔,给了知乐一个大大的拥抱。
蒲词把几人送到城门口,回来时就见家的石阶上坐着个人,晚间风带着寒意,吹得人难受,那人把脸埋进膝盖里,落出来的耳朵冷得发红。
“知乐外面冷,进屋里了。”蒲词三两步走到知乐跟前蹲下,把手搓热捂住他冻僵的耳朵。
紧紧把自己包裹住的知乐,把脸埋进膝盖里,怀里放着的是碎银打造的一套银饰。平凡人家嫁儿子这套银饰是必不可少的,这套东西继承了母夫爹爹对儿子的爱,还是儿子在妻主家的保障。
熟悉的嗓音从身前传来,知乐还没从感动中抽出身来,下一秒,自己就被一具温热的身体搂住。
知乐抬头,睫羽上带着泪光,他咬了一下水润红唇,水蒙蒙的眼睛里只装着蒲词一人的身影。
“蒲词,我想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