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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之心:狩猎人生

作者:摸螃蟹的鱼仔 | 分类:都市 | 字数:100.6万

第208章 走吧别看了

书名:荒野之心:狩猎人生 作者:摸螃蟹的鱼仔 字数:2125 更新时间:2024-11-16 12:12:46

我跳进山涧,赶忙向老黑招手,“赶紧的别磨叽,有人过来了。”

我的声音压的很低,老黑见状二话不说就跟着我顺山涧往下继续走。

刚才那一群竹鸡惊飞的声音绝对不是意外,也不会是野兽搞出的动静。竹鸡喜欢在灌木丛边的荒坡或者细竹林间觅食,伴水而居,平常都是在地上活动,所以叫鸡而非鸟。

如果是野兽捕食,它们固然也会惊飞,但野兽会有一个扑击的响动,况且白天极少有野兽外出捕食,如果是蛇类活动,竹鸡只会快速奔走。

我带着老黑爬到水潭子上方边的草丛中,刚到这地方就注意到刚才我们停留的位置有动静传来。

“嘘。”我伸出食指放在嘴前做了个噤声手势,随后指了指刚才的地方。

一道人影正十分隐秘的出现,他的动作很有意思,极少触碰到竹枝树枝什么的,路过密林都是侧身闪过或者低头屈膝穿过。

迷彩服遮阳帽红袖章,是个护林员。

不同于之前我见到的那个,这人估摸着六十多岁,背着把枪正在扫视我们这边。

在树林里想要脚步声轻,是有窍门的,有兴趣的可以在家里自己练一练。步子迈得比平时走路大或者小都行,注意别以平时走路的迈距。

脚后跟先落地或者脚尖先落地都可以,一般建议脚后跟先落地,脚后跟踩实地面之后再以脚掌外侧稍缓的压下去,需要控制力道,从脚后跟依次受力到脚尖,脚掌内侧足弓不受力,谨记。

简单点说就是脚后跟先着地,再控制力道踩下去,以脚掌外侧着地。一开始会比较不习惯,多走走随时都能用得上,硬地面用这种走法不会发出任何声音,哪怕是穿皮鞋也能够快速且无声的靠近目标。

在树林里,地面有落叶,不容易做到无声但也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动静。

这个护林员就是这种走法,我眼看着他在山涧对面渐渐靠近,心里开始逐渐紧张。

我们相距只有三四十米,现在只能拼运气,赌他老眼昏花。

最好的隐蔽是保持静止,这一点对除了极少数动物以外的绝大多数动物都适用,包括人。

毒蛇为什么不容易发现?固然有伪装色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它们善于静伏不动,一旦开始爬动起来就很容易被发现。

我和老黑穿的短袖都是墨绿色的,藏在阴暗草丛中一动不动,只能听见各自的微微呼吸声。

这老护林员走了一阵,来到水潭这边,他那块地方是阳坡,长满了各种灌木藤蔓。

我知道我赌对了,他发现不了。

“找到没有?”后方传来另一道声音。

老头的脚步声停在原地,轻声说了句还没有。随后他们就开始折返。

等到他们的脚步声消失不见,我这才深深呼了口气,额头上满是汗珠。不知道是热的还是紧张的。

确认周围没人之后我这才缓缓转移位置,开始往山上爬。

“现在怎么搞?可以直接出去了吗?”老黑在我身后问。

我累的不想说话,估摸着爬了得有二十分钟应该一下子不会被找到,干脆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不着急,现在还早,我们趁着晚饭边的时候出去。”

点上根烟,抽的头晕目眩。趁着休息的功夫,我掏出地图看,已经脱离了保护区范围两公里左右,再往前走几公里就能回到关坝沟,到了那里距离猫儿垭也就不远了,我的车子停在那里。

老黑和我一样,像只死狗似的瘫在地上。

我歪着头看他,他盯着树上两只跳来跳去的小鸟看。

“失败啦。”我苦笑着说。

原本计划的好好的,连怎么去卖都想好了,结果费尽千幸万苦赶到地方还没抓到金丝猴就被发现了。

老黑靠在地上嘿嘿笑,“都怪你这狗头军师。”

我无奈瞥了他一眼,“想的太美好了。”

“早知道是这样,我们就该先一起来这里转转,装游客玩个两三趟摸透了再动手。”老黑说。

我觉得他说的有道理,这确实是值得听取的建议,便嗯了一声,“下次再来摸透。”

“你还敢来?”他有些意外的扭过头盯着我看。

“这有啥好怕的?”我一撅嘴,“我看见了他,他未必能看得清我长啥样。”

当时我爬在树上,他在树林里,双方光线不一样,他看我的方向,是逆光的,最多看得出我的身材,想要看清五官几乎不可能。

休息了近十分钟,并没有听到什么异常的动静。

“走吧,应该是能走了。”我爬起身拍了拍屁股,继续赶路。

这会儿走的山岗与来时的山相平行,大方向错不了。

我们走了接近一个小时,又收到一条方飞龙发来的短信,内容大致是说保护区里来了一辆警车,正在了解情况。

对此我没什么想法,反正已经脱出保护区范围,他们总不能满山遍野的搜山,又不是什么震惊全国的大案件,我就不信他们还能紧追不舍。

早知道这一片山地,哪怕把最近的几个村庄封锁起来那也是十公里乘十公里的范围,一百平方公里!

况且村庄之外还是大山,无边无际,去哪找我们?

不多久太阳逐渐偏西,我们也到了关坝沟,算是九成的逃出生天,最后一成就差回到车上开车回家。

“春华,你看那里。”老黑忽然用胳膊肘顶了我一下。

“哪里?”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顿时楞在原地。

对面山坡林底,一只圆乎乎的东西正在慢悠悠的向坡上爬,黑白相间,大熊猫!

“搞不搞?”老黑的声音有了点变化。

我心情很乱,有点想搞又不太敢。想搞是因为这东西太出名了,国宝。

不太敢的原因是因为我清楚的知道这玩意值钱的是活体,而不是熊皮或者其他东西,熊猫皮比黑熊皮要值钱,但也有限,在当时不超过两万,而代价却远非黑熊能比。

就这么一耽误的功夫,它已经爬进了林子消失无踪。

“走吧,别看了。”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