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明星:开局吃软饭,女友景恬

作者:当时只道是寻常1 | 分类:都市 | 字数:134.4万

第516章 校花被感动了啊

书名:明星:开局吃软饭,女友景恬 作者:当时只道是寻常1 字数:2212 更新时间:2024-11-16 11:50:01

先是自吹自擂了一下。

花城雨继续专业的品评道:“至于说,情非得已这首歌,应该是一首抒情流行歌曲,旋律优美动人,歌词表达了爱情的渴望与无奈。

不得不说,林子杰独特的嗓音和情感的表达,一定会让这首歌曲,成为经典之作。还有,子杰在吉他演奏方面,吉他伴奏成为这首歌曲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由他自己演奏。

嗯,这首歌曲的吉他谱,非常适合初学者练习,因为它的和弦变化简单,但也非常适合中高级吉他手在演奏中加入一些自己的风格和技巧。歌曲的曲调清新优美,歌词也非常动人。

除了林子杰的唱腔之外,这首歌的编曲,和吉他的演奏。也为这首歌曲增色不少。”

魏大千听了半天花城雨专业的分析,虽然他听不懂,但是听上去,很牛逼的感觉。但是他也不想承认自己听不懂,所以,认真的点了点头,“原来如此啊。”

其实,心里却再说,特么的,你在说什么?

我只是想问你,你觉得自己这首歌,和林子杰的歌曲,谁好?

你只要回答,我好,或者林子杰比我好,就行了。

说这么多废话干什么?

麻痹的,读者会以为作者在水字数的。

花城雨下意识的擦了擦汗水。

尼玛。

还好我机灵。

把这货给绕晕了。

“哼哼,要我花城雨承认我不如林子杰,根本不可能。

我才是华语乐坛第一人,不容许反驳。我的粉丝,也是这么认为的。

至于林子杰,呵呵,小有才华而已,比我差远了。”

花城雨在心里,自欺欺人的说道。

林子杰现在才不管花城雨想什么,他现在只想好好唱歌。

“怕我没什么能够给你

爱你也需要很大的勇气

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

也许有天会情不自禁……”

林子杰一边拿着吉他,一边踏着猫步,走到了林诗雅的面前,指着她唱道。

顿时。

林诗雅的一双秋水般的眸子,眯成了月牙状,轻微摇晃着小脑袋,拍着手,一脸的笑意。

黎胖子快要哭了。

死死的盯着林子杰。

你他妈的,这么多妹子你可以选,不要和我抢啊。

胖子找个女朋友,真心不容易啊。

林子杰才不知道这个胖子的,若是知道,胖子对他的校花同学有想法,一定会一个大逼兜子拍过去,你也不去卫生间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是什么德行。

居然想泡连我林子杰都泡不到的女人。

是不是太异想天开了啊。

是,你是很有钱。

但是,有很多东西,不是有钱,就可以买得到的。

比如说,良心。

……

魏大千的目光,落在林子杰的身上,他也很痛心啊,妈的,要是我有林子杰这水平,他妈的何必这么辛苦的当一条舔狗啊,我随便给女生写首歌,把她骗到家里打扑克,不是水到渠成,小菜一碟的事情吗?

与男生们的各种羡慕嫉妒恨不同。

女生们都被林子杰的这首歌,感动了啊。

双眼水汪汪的看着林子杰。

心里想,如果这首歌,林子杰是为自己创作的那该有多好啊,对于林允儿、那扎等四个女星而言,什么帅哥,小鲜肉,酷大叔,简直是见得多了。

以她们的姿色,随便动动手指头,就能够让许多男人趋之若附,成为她们的入幕之宾,搁在开放一点的女星身上,比如李小鹿,那在娱乐圈,男星圈,那绝地是如鱼得水啊。

她们此时此刻,谁也不想要,只想要林子杰。

她们四人,很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和林子杰分手啊。

如果世上有后悔药的话,不论有多贵,她们都会买。

但是林子杰不在意花城雨评论自己的歌曲,不代表林允儿不在意啊。

众所周知。

林允儿是一个歌手。

此时,她听到花城雨说自己刚才那首像是狗屎一样的倾城,与林子杰这首情非得已,不相上下,她就很气啊。

不要脸的人,她不是没有遇到过,但是如此不要脸的,她确实是第一次遇到。

太过分了。

林允儿狠狠的握紧了小拳头,很想用他那双大长腿,箍住花城雨的脑袋瓜子,让她去下面,陪阎王爷爷下棋去。

可惜,她不是黄蓉,不会武功。

再说,杀人犯法。

虽然林允儿没有按照自己的暴脾气,对着花城雨破开大骂,让他认清现实的话。

但是,不得不说,花城雨这个之前在她面前,表现得文文静静的男孩子,在她心里的印象分,大大的减落,几乎成为了负数。

花城雨怎么看待自己,林子杰没有丝毫的在意,他知道,即使花城雨把自己的歌曲,说成是狗屎,也没有用,毕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什么歌曲好,什么歌曲是狗屎,大家区分的出来,又不是瞎子,怎么会认不出来呢?

他继续唱道:“想念只让自己苦了自己

爱上你是我情非得已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

一双迷人的眼睛……”

听到这里。

林诗雅的心底一颤,她呆呆的看着林子杰,脑海里,不由的想起来 高中时候,两人第一次见面。

当时,教室里,大家都是第一天到学校,长的很稚嫩的林子杰,背着一个黑色的书包,来到了林诗雅的面前,问道:“同学,你的旁边,有人坐吗?”

林诗雅摇了摇头:‘没有。’

“那我做。”林子杰道。

林诗雅害羞的低下头。

那个时候,她很担心,不敢和男生说话。

现在看来,当时,是自己的眼睛,吸引住了林子杰,哎呀,好羞涩,林子杰那个时候,就爱上我了吗?

难道,这是一见钟情。

虽然,网络上,很多网友都说,不存在一见钟情,所有的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

但是,林诗雅不相信啊。

她觉得林子杰对自己,就是一见钟情。

否则,为什么林子杰会以她为原型,创作了这首情非得已,还唱什么,“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

林诗雅的思绪纷呈。

美眸中,闪过了欣喜,后悔,迷茫等等情绪。

其他的几个嘉宾,都把目光放到林子杰的身上了,根本没有注意道林诗雅变幻莫测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