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我,穿越贞观,成不良帅!
作者:执笔亦画江湖 | 分类:穿越 | 字数:144.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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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纵有雄心壮志也要苟着发育!
袁天罡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看着李云霄说道:“云霄兄能为民解祸,是大义,奖励必不可少,也是你应得的。”
“若云霄兄不愿参与之中,我可以代你去领,你想要什么,可以跟我说。”
李云霄听到这话摸了摸下巴思考起来。
“当官是不行了,我没什么学问,一天天勾心斗角的也难受,就随便来个千八百万两金子吧。”
“啧啧啧。”李淳风笑道:“云霄兄真是不开口则以,一开口惊人啊,百万两黄金,你知道现在国库才有多少么?”
李云霄摊了摊手:“有多少跟我没关系,有就给,没有就当是你俩欠我的。”
二人忽然一愣,什么叫他俩欠他的?
李淳风与袁天罡现在是“钦天监”,官职很小。
在外人眼中最多就是个负责关注天文气象的人,就算现在李世民很看重他二人,一年的俸禄才不过五百两白银,百万黄金,他们用命欠?
不过他们也没认真,都知道李云霄是在说笑。
袁天罡盯着李云霄认真道:“云霄兄,我知你不凡,你有如此才华,又体贴百姓疾苦,不如与我们一样,在大唐为官,为百姓做事,为天下开太平!”
袁天罡胸怀大志,一心为民,为天下,他实在不忍李云霄有才能被埋没。
李淳风也附和道:“不错,先前在武家,云霄兄一首诗词,足以彰显你的文学,你若不喜奖励,也可以凭借才华考取功名,名正言顺获得一官半职,我三人同行,岂不美哉?”
“在大唐为官?还考取功名?”李云霄摇了摇头。
“我也就会一点诗词歌赋,没那个兴趣,实在是没有胸怀天下的雄心大志,当然,归根结底还是我真的没有那个本事。”
李云霄说的可谓是毫不客气。
自己在蓝星时候就打工,来这儿还想让他打工?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了,这辈子不可能打工。
他可以在幕后展示一些自己知道的东西,为国为民的事情,那是皇帝与朝中大臣该做的,与他无关。
再说了,他这初中学问,考取功名?做梦去吧!
“云霄兄,男儿志在四方,怎可一直栖身玩偶之地?”
袁天罡没想到,这世上竟然会有人不想当官。
当官与不当官的人,行事差别如同天地,若是李云霄还想为百姓做事,当官要比不当官便利百倍!
李云霄叹息一声。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你们就别为难我了,咋当的兄弟啊?人家不行,还非得让人家上?”
“呦,云霄兄这句诗词就不错,足以见得云霄兄很有才华,也很有品。”
“行了,别说我了,倒是你俩,难道不想发展点自己的势力之类的么?”
袁天罡感觉有些头疼,这家伙怎么说话跟求死一样,总是来几句大逆不道的话。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天下的一切都是大唐的,是陛下的,我等为何还要私建势力?”
李云霄想了想也对,但还是开口道:
“若是你们以后有自己的势力了,请按照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为名。”
李淳风笑道:“一百零八颗星辰,想不到云霄兄对于观星,也有些造诣啊。”
李云霄尴尬的笑了一下。
有造诣?造诣个屁!
他就是看过动漫,知道有三十六天罡的职位,七十二地煞,是他自己加进去玩的,因为这样说起来,他别致!
李淳风悄声在一旁对着李云霄说道:“其实袁兄早就想建立了,只不过陛下始终没允许。”
“此地就咱们三人,这件事不用遮遮掩掩的。”
袁天罡的耳朵自然听得清这些悄悄话。
他确实请求过建立一个组织,而且他坚信,李世民迟早会答应,而契机,也许就在最近!
袁天罡淡淡道:“此时不谈,倒是你,云霄兄若无意参与朝政,只想自保,我可以向陛下讨要一处属地。”
“有了属地,你就可以自己招一些护院之人,一百零八人而已,并不多。”
李云霄听到这话,顿时愣住了,他只是想加快一下三十六天罡不良人的进度。
可照着这个方式下去,这不良帅岂不是他自己了?
“属地可以有,我先考虑考虑再说吧。”
袁天罡想要说什么,突然眉头微蹙一下,抬头朝远处看去。
几百米外,一道人影骑着马快速朝着这边过来,身后还跟着一辆辆马车。
不过片刻,程咬金骑马来到了凉亭下。
呼~~
程咬金轻踩马匹,攀岩腹壁,一个帅气的转身,落在了凉亭处。
啪啪啪啪....
“帅!太特么帅了!真潇傻!”
李云霄丝毫不吝啬自己的掌声。
就这两招轻功之类的,都够他学一阵子的了。
程咬金嘿嘿一笑,说道:“胡麻三车,孜然三车,辣椒粉三车,都已经带来了,小兄弟清点一下吧。”
说着,程咬金还从身后拿出一大包东西放在桌子上。
看着布袋里面有蠕动的迹象,三人都沉默了。
这是抓了一袋子蝗虫过来的?
他们都是聪明人,瞬间就清楚了程咬金的意思,这是感觉吃起来香了,想要尝尝用秘制材料做出的蝗虫有多好吃。
其中有没有李世民的授意就不得而知了。
李淳风淡笑道:“寒舍薄酒,美食有了,怎能没有美酒?”
“我有五年佳酿,今日我们四人便喝了它。”
袁天罡挑了下眉,语气调侃道:“那不是我的酒么,怎么成了你的了?”
“唉~~袁兄,你的不就是我的么,兄弟之间,还分彼此?”
袁天罡与李云霄同时点头:“分!”
李淳风故作伤感,捂着胸口:“你俩竟然合起伙来欺负我一个文弱之人,我是看错你们了,今天我要喝光你的酒!”
“哈哈哈....带俺一个!”
程咬金也在一旁开口大笑道。
袁天罡无奈的摇了摇头,起身前去取酒。
李云霄也去外面接收这些材料,准备做一顿好吃的。
袁天罡不喜与外人一同入住,他的宅院也就没有任何仆人与守卫。
李淳风只能自己亲自动手摆放碗筷。
半个时辰左右,正在几人闲聊的时候,李云霄端着四盘蝗虫走了过来。
“来来来,超级无敌好吃的油炸大蚂蚱!一人一盘,不够就没有了!”
“不够没有?不应该是不够还有吗?”
程咬金砸了咂嘴,盯着盘子说道。
李云霄笑道:“食物与酒都是一样的,不能贪杯,吃多了,反倒是影响美味。”
他将蝗虫抄水,然后清理了一下肚子,在油炸撒上调料,程序没有多繁琐,但是这些都是他一个人做的,很费力,也就没做太多。
嗅着盘中蝗虫的味道,程咬金率先夹起一只放进嘴里。
“嗯!!!”
程咬金瞪大了眼睛,紧接着停不下来了,一只接着一只往嘴里放。
李淳风看他这幅模样,淡笑道:“香味弥漫,绕梁三日不散,妙哉!咬金兄弟,不说两句夸奖一下?”
程咬金抬头愣了一下,随后开口道:“俺也一样,弥漫,香味弥漫!”
说着,直接上手抓了几只放进嘴里。
“好吃!太好吃了!这味道,等俺回去了,让世民把你调去皇宫当御厨!”
“啥?可不用啊,你可别把我弄皇宫去。”李云霄连忙拒绝。
他至少得苟到自己牛逼了在说别的,其余一切有危险的事情,他现在都不想参与。
只要杜绝一切危险因素,跟着李袁二人,总有出头之日!
程咬金点头:“行,你说啥都行,再来一盘!”
说话也就是几个呼吸的功夫,四五十只蝗虫已经见底了!
李云霄暗叹不得了,这大天位的实力果然非同小可,吃东西都比别人快....
“你细细品味,今天就这么多,没有了,等到了明天,你可以敞开了吃。”
李云霄不得不将自己盘子里的一半蝗虫分给程咬金。
程咬金这次放缓了吃的速度,然后一脸不屑道:“明天敞开了吃?你是不知道啊兄弟,那群家伙要是知道这个东西这么好吃,你就知道俺的吃相都是文静的了。”
李云霄自然不信他这话,经过他的调味,蝗虫固然好吃,但也不至于比山珍海味好吃吧?
可他不知道的是,就是因为山珍海味吃多了,民间的一些食物,反倒是会引人食欲大增。
袁天罡与李淳风相视一笑,也动起了筷子。
二人吃过后都是一脸满意的点了点头。
“云霄兄的手艺真是非凡啊,来,喝一杯!”
“请!”
“请!”
四人举杯对撞,吃着蝗虫不亦乐乎。
......
皇宫。
书房内。
李世民面前正站着一人。
在书桌上,放着一盘已经炸好的蝗虫。
“孙药王,每当看到你这幅容貌,朕都会诧异,这世上竟有你这等长生不老之人。”
李世民声音之中充满了赞叹。
站着的人正是被授予药王之称的孙思邈。
孙思邈自幼遭受风冷,屡造医门,汤药之资,罄尽家产。
自那时起,幼年的他,嗜学如渴,知识广博,只是后来身患疾病,经常请医生治疗,花费了很多家财,而家中也已经无力在承担他的费用,于是,他便立志从医。
现如今他已经功成归来,自创千金要方,又创明堂针灸图,喜欢针灸在以药物辅助治疗,不知多少疑难杂症都被他解决,在民间声望极高。
孙思邈如今已经年近七旬,可其神态,无论是容貌气色,还是身形步态皆如同少年一般,简直就是神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