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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影美颜

作者:德兰Y | 分类: | 字数:226.3万

第72章 孟子·梁惠王下2.8

书名:侠影美颜 作者:德兰Y 字数:1568 更新时间:2024-10-25 02:45:13

作者:【先秦】孟子

齐宣王问曰:“汤放桀[1],武王伐纣[2],有诸?”

孟子对曰:“于传有之。”

曰:“臣弑其君,可乎?”

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3]。”

注释:

[1]汤放桀:汤,商朝的开国之君。桀,夏朝最后一个君主。放,流放。传说商汤灭夏后,把桀流放到南巢(据传在今安徽巢湖一带)。[2]武王伐纣:纣,商朝最后一个君主,昏乱残暴。周武王起兵讨伐,灭掉商朝,纣自焚而死。[3]以上五句意为,残害仁的人叫作贼,残害义的人叫作残,残贼之人叫作独夫。我只听说诛杀了独夫纣,没听说杀害国君。

原边注:

《周易·革·彖辞》:“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

点评:

本章论汤武革命。孟子虽承认君的统治地位,但并不把君看作是最高的,君之上还有天,而天又是民意的代表,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故君主不过是上天推选的管理者,只有行仁政,保民、爱民,其统治才具有合法性;若残仁害义,便成为人可诛之的独夫民贼。正是基于这一点,孟子肯定了汤武革命的正当性和合理性。诚如学者所言:“人君上面的神,人君所在的国,以及人君的本身,在中国思想正统的儒家看来,都是为民的存在……可以说神、国、君,都是政治中的虚位,而民才是实体。”“即使从统治者的角度来看,不仅那些残民以逞的暴君污吏没有政治上的主体地位,而那些不能‘以一人养天下’,而要‘以天下养一人’的为统治而统治的统治者,中国正统的思想亦皆不承认其政治上的地位。”(徐复观《学术与政治之间》,台湾学生书局1985年版,第51—52页)“孟子之政治思想,遂成为针对虐政之永久抗议。”“专制时代忠君不二之论,诚非孟子所能许可。”(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第1册,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87—88页)

孟子·梁惠王下2.9

作者:【先秦】孟子

孟子谓齐宣王曰:“为巨室,则必使工师求大木[1]。工师得大木,则王喜,以为能胜其任也。匠人斫而小之[2],则王怒,以为不胜其任矣。夫人幼而学之,壮而欲行之,王曰:‘姑舍女所学而从我。’则何如[3]?今有璞玉于此[4],虽万镒[5],必使玉人雕琢之。至于治国家,则曰‘姑舍女所学而从我’,则何以异于教玉人雕琢玉哉?”

注释:

[1]工师:管理各种工匠的官员。[2]此句意为,木匠把木料砍小了。斫(zhuó):砍削。[3]以上四句意为,人从小学会一种本领,长大了就要运用,大王却说:“姑且丢掉你所学的来听我的。”这样行吗?[4]璞玉:未经雕琢加工过的玉。[5]镒(yì):古代重量单位,二十两(一说二十四两)为一镒。

原边注:

范祖禹:“古之贤者,常患人君不能行其所学;而世之庸君,亦常患贤者不能从其所好。”(朱熹《集注》引)

点评:

本章为孟子向齐宣王的进谏之言,强调治国当尊重贤者之言。孟子到齐国后,对宣王循循善诱,不断宣讲“王道”“仁政”,但宣王不仅充耳不闻,不为所动,反而要求孟子放弃主张,听命于自己。故孟子用两个比喻说明:治国与造房、治玉一样,都需要专业的知识与技能。宣王要求别人听命于自己,正如教导玉匠如何雕琢玉石一样可笑。

苏格拉底曾提出,如果我们想使一个人成为鞋匠,就要送他去见鞋匠;要成为医生,就要送他去医生那里,其他行业也是一样。(参见《美诺篇》,王晓朝译《柏拉图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523页)因此在他看来,“如果做鞋或评判鞋的好坏要请教具有专门知识的鞋匠,为什么治理国家和评判政治的好坏却不去请教具有专门政治知识的人,而去请教只具有制鞋、做马具等手艺的人,甚至并无任何专门知识可言的人呢?”苏格拉底与孟子都强调治国需要专业的知识与技能,但具体语境又有所不同。孟子针对的是世袭制下的国君,苏氏针对的则是直接民主制下的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