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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意思?高冷女总裁天天我家蹭饭

作者:不够胆 | 分类: | 字数:66.7万

第226章 死刑!死刑!

书名:啥意思?高冷女总裁天天我家蹭饭 作者:不够胆 字数:2245 更新时间:2024-10-28 02:07:08

那就意味着,这车可能是给她丈夫准备的?

她丈夫或许是个领导?

只能这样解释了!

过了几分钟,助手回到华玉馨身边。

简单交代了几句后,华玉馨点了点头,转身离开。

助手与负责人商定了取车时间,这次的改装任务就算圆满完成了。

小伙子们终于松了一口气。

他们护送着华玉馨这位大客户到门口。

临上车前,那个一直在和华玉馨交谈的小伙子不忘招揽生意:

“姐,如果您还有改装车的需求,随时来找我们,保证让您满意!”

坐在后排的华玉馨轻轻推了推墨镜。

她和蔼地笑了。

“再找你们当然没问题,不过…”

“下次别再叫我姐了。”

华玉馨顿了顿。

她笑着升起车窗,“以我的年龄,你应该叫我阿姨才对。”

第二天,高飞吃完早餐准备出门时,被母女俩拉到了小区的地下车库。

高飞不知道这对母女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到了地下车库,大姐姐的妈妈递给他一把大众车钥匙。

“孩子,以后就用这车上下班吧。”

“电动车虽方便,但不挡风避雨,我和小柯还是会担心你。”

高飞望着眼前的迈腾,又看了看大姐姐妈妈意味深长的笑容,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

大姐姐凑过来挽住他的手臂。

“怎么样?这个不超标吧?”

高飞:“不超标是不超标,但这…”

“哎呀,行了,快去上班吧,晚上早点回家哦~”

大姐姐和那位美丽的阿姨一起,把高飞推进了车子的驾驶座位上。

高飞和这对母女打了声招呼,一脚油门踩下,车子离开了地下室的停车库。

当他开着迈腾从停车场出来后,总觉得这辆车有点不对劲。

他老爸高跃进那辆是老款的朗逸。

对于各种车型,高飞可是了如指掌。

大众系列的车内饰和中控设计都挺传统的,各系列车基本上也就外观变变,内饰啥的根本没多大变化。

按理说,迈腾这样的车,中控内饰之类的,多多少少会带点像朗逸这种同系列车的风格。

但现在他觉得车里的装饰特别陌生。

他有种错觉...

他觉得自己好像不是在开迈腾...

倒像是开着别的牌子的车。

具体是什么牌子,他又说不上来。

反正就是很高档的感觉。

因为屁股底下的座椅就不对劲得很。

这座椅是不是太舒服了点儿?

不像大众那种标志性的“短皮椅”。

高飞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

他猜这迈腾的内饰可能是最高配置的。

普通版本不可能有这么好的手感。

他也没把这个事放在心上。

开“迈腾”总比开库里南合适多了。

他就没太往心里去。

......

一个星期后,“十二生肖”案件已经差不多结束了。

警察这边对那11个嫌疑人完成了审讯。

关于“罪恶都市”犯罪网络的疑问,这11个人也都坦白了能说的一切。

接下来,局里会把这11个罪犯移交给上级。

“罪恶都市”背后的那个国外犯罪团伙,将会由省厅以及更高级别的部门继续追查。

与此同时,柯乘风的案子在海蓝市的龙民法院开庭审理。

开庭那天,柯青羽、华玉馨、柯辰雨和蔡依文都来了。

柯氏集团几个重要的负责人也一起去旁听了。

他们是以受害方的身份出现的。

他们是为了柯华云而来。

柯家的老掌门柯乘风却没有现身。

老爷子不出面也能理解。

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

不论柯乘风犯了多大的错,犯下了怎样不可饶恕的罪行。

作为一个父亲,柯乘风无论是恨还是怨,到了柯乘风接受最后审判的时候,他都不想亲眼看到让自己既恨又悲的事情。

警察这边,高飞和封化安也去了法庭。

作为亲手逮捕柯乘风的刑警,高飞要在这里为柯乘风送行。

当柯乘风被带上法庭的时候,高飞差点没认出来。

都说人一旦万念俱灰,头发可能会一夜变白。

柯乘风现在就是这样。

原来乌黑发亮的头发现在变得灰白一片。

曾经那个孤傲到目空一切的男人,如今一脸的疲惫不堪。

但是,从他的眼神里,高飞还是能读懂他的心思。

到现在他依然没有一点悔意。

他并不后悔自己犯下的滔天大罪。

他现在的疲惫和绝望,纯粹是因为自责。

自责自己的疏忽大意,导致满盘皆输。

像柯乘风这样的人,高飞见得太多了。

这种人到死都不会觉得自己有错,到死都不会真心悔改。

他们或许会痛哭流涕...

但他们的哭泣,不过是对死亡的恐惧罢了。

汪钰和柯紫涵坐在角落,母女俩现在连大气都不敢出,只能红着眼眶躲在角落,看着那个和她们日夜相伴的男人变成死刑犯。

法官见人都到齐了,宣布开庭。

整个过程没有什么意外。

一切按照程序进行。

面对铁一般的证据,柯乘风没有做任何辩解。

他全程默默地听着。

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直到所有程序结束,法官开始宣读判决书。

“全体起立!”

高飞、柯青羽,还有在场的所有人都站了起来。

“某刑初字某号,公诉机关龙民某检察院。”

“被告人柯乘风,男性,出生年月日为…”

“龙民某检察院于某年某月指控被告人柯乘风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伪证罪、走私文物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联合海蓝警方,公开审理此案。”

“经海蓝警方调查证实,被告人涉嫌杀害柯华云;

非法拘禁严丹奇、木齐帆等人;指使、教唆受害人伪造证据;涉嫌走私一级文物3件、二级文物27件、三级文物132件…”

“被告人的上述罪行均成立,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最终判决如下…”

“根据某法条款第72条第16项、第31条第11项、第17条第12项…”

“因故意杀人罪,判死刑!”

“因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因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因走私文物罪,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