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娇男友和短命的我
作者:丫头很冉 | 分类:现言 | 字数:33.4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137章 宝贝这个坏习惯可不好,得改
许太幻一手将她肩背圈紧,一手将她的腰肢固定。感觉到少女如同小猫一样柔软的身体贴在他怀中,竟然还主动勾住他的脖颈。
他心中有一丝期待,又有一丝反感,更多的是好奇。他清楚的知道她不喜欢自己。不仅如此,她还一点都不畏惧,甚至有些厌恶他。
却还要装作柔弱引诱他。
如果说宋心漾是打算色诱自己然后伺机逃跑,她应该清楚的知道,自己不是省油的灯,不会给她任何机会。
再说了,如果是要色诱,现在也太晚了。傻子都知道,前一刻她还在想着法子,在自己吻她最动情的时候,宁愿寻死也要拒绝他,这时候又怎么会故意装可怜送上门来?
许太幻心中讥笑,自从他懂事以来,从来都是他笑意吟吟的打别人的主意,一向只有他操控别人的份。
他却在这个少女身上吃了几次闭门羹。
不管她和饲藏到底是什么关系,是替代品也好,是恋人也罢。
他要的是品尝对手失败时的痛苦,而不是自己被对方利用。
他看着近在咫尺的少女,慢慢闭上眼睛。
宋心漾搂住许太幻的脖子,闻到他身上干净柔和的气息。此刻他正闭上双眼,可以清楚的看到那根根分明的长睫下的那抹羞涩。
难道他真的没有接过吻?
宋心漾心中暗想。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要的是许太幻的血,而不是他的初吻。
两人的唇慢慢地靠近。
就是现在!
宋心漾眼眸之中闪过冷光,用力勾住他的脖子,下巴微侧,双唇擦过他的脸颊,对准许太幻的脖颈。
忽然,她身体一轻,整个人被许太幻腾空抱起,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挣扎踹死他踢开他,但下一秒,她却伸开双腿主动夹住对方的腰肢,紧接着搂紧许太幻的脖子低头准备再来一次。
就在这时,许太幻突然睁开了眼睛。
她低头,发丝正好落在他高挺的鼻梁上,此时他的目光里含着浓浓的笑意与温柔。
宋心漾却被吓得浑身一僵,心脏咚咚直跳,她没想到许太幻这么快就反应过来了。眼看着第二次机会没有了,装作被他吓到,连忙松开环抱着他脖颈的双臂。
许太幻盯在宋心漾那无比慌张却杀机未退的脸上。果然,她还是在想着怎么杀死他。
“你干嘛呀,吓到我了!”宋心漾被他盯着心里面发毛,将手按在他的胸膛往后推了一把。保持距离。
又很自然地擦掉眼角的泪水,“我觉得我们现在不太适合接吻。我还没有做好准备。”说着顺势就要从他身上跳下来。
许太幻很识趣的松开了手。
倒是觉得她此时被抓个正着,还强装冷静,她那因为紧张而微微张大的眼睛,漂亮清澈如琉璃般地眸子里带着水光,像是误入凡间误食人间烟火,被惊吓地小鹿。实在是过于可爱。
这是不是,又是她在装的呢?
宋心漾双脚落地的瞬间,暗自松了一口气。
谁知她还没来得及转身,就被许太幻从身后紧紧环抱住,不容她逃脱。
他的下巴搭在她肩膀上,手放在她的腰间,两人身体紧密贴合,宋心漾都可以感觉到对方结实的胸膛,以及那灼烫的体温。
她又惊又怒,想要说些什么,却又强行忍住,只紧紧捏着拳头。告诉自己现在不是冲动的时候,不然又要陷入被动了。
许太幻在心里低笑,嘴角弯成优美的弧度。
侧着头一脸好奇的说:“现在怎么不适合接吻了?还是说更适合吸血?接吻我可能不会,如果是吸血……宝贝要不要我来教你?”
说着,握住她的手,放在自己脖颈处大静脉上。
宋心漾被他的三连问弄得心都悬到了嗓子眼。他这种温文尔雅,不动声色,比饲藏加栖灭都难对付。
她知道许太幻会读心术,知道他可能会揣摩她的心理。
之前对他说的狗血剧情,都是没经过大脑直接说出来的,就怕他看出端倪。其实自己最开始的目的就是在装可怜,想要得到许太幻的保护欲,就是让他放松警惕。
就连后面的吸血也是顺势而为。却没想到,在最后时刻还是被他给识破了。
不知道他后面还能猜到几分,还是他故意这么说,想要从她这里知道几分。
或者是,他真的有什么嘴唇怪癖,故意打断的?
希望是最后一个。
半晌,她咬了咬牙装傻充愣冷哼了一声:“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可没有随时咬断别人脖子玩的坏习惯。不像某些人,眨眼间就扭断了一个人类女孩的脖子。”
许太幻听出她暗讽十足的话锋挑眉,把她转过身来面对自己,就见少女板着一张脸,像是在生气。
他捏了捏少女的脸,顺着她的话,一脸宠溺的说:“是啊,乱摸别人脖子可不是一个好习惯,你差点让我误会你要杀我呢!”
他的嘴边带着浅浅的笑意,看似在安慰,其实是嘲讽。
“......”宋心漾一噎,她能说她刚才差点咬破他的喉咙吗。
随即眼眸一转,脸颊瞬间涨红,瞪大双眼怒视着他,“你胡说什么啊,你都咬我耳朵了,我怎么就不能咬你耳朵了!还有,明明是你突然把我扔出去吓唬我!”
可许太幻下面的话,却浇了宋心漾一盆冷水。
他一面说着,一面用指尖挑开她耳边散落下来的秀发,露出雪白的脖颈,轻轻抚摸着,“宝贝的胆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小了?我听公主说你扇了她两耳光,又听游妙说你拔了她一颗牙,最好笑的是,池幽说你喜欢勾住别人脖子……”
他的眼光似笑非笑的盯着她娇艳如血的唇瓣上,意思再明显不过,“宝贝这个坏习惯可不好,得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