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
作者:奕辰辰 | 分类:武侠 | 字数:1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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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双雄[上]
赵让的话乍一听很有道理,朋友和客人之间的界限本来就不明确,是可以互相转换的。可惜这个道理阿奇滋和海迪耶并不是不懂,他们之所以专门避开,不把话说透,就是为了给互相留下最后一点体面。
抛开洽谈身份不谈,海迪耶经营“青衫客”是为了交朋友。阿奇滋希望春华楼内的客人,络绎不绝。
就像井水不犯河水一样,虽然都是水,但各有各得来的法子和名头,是决计不能混为一谈的。
这会儿被赵让明晃晃地说出来,阿奇滋和海迪耶相互对视一眼,但看到对方的眼神中只有平静与淡漠时,又收回目光。
海迪耶对着赵让等人开口道:
“不管如何,你们先成了我的朋友,然后才是这里的客人。”
继而又转向阿奇滋,说道:
“现在我要在你的春华楼招待我的朋友,所以我也是你的客人。阿奇滋掌柜一定不会拒绝客人的要求吧?”
要是让赵让一定给这两人分个高低的话,他估计还是会觉得海迪耶技高一筹。并不是因为他拥有落日马场,赵让对他本来就有好感,而是他很懂得什么叫做胡搅蛮缠。
明明赵让方才说的道理是客人与朋友之间着实是没什么区别,海迪耶的后话听上去冠冕堂皇,实则又换了概念,把问题重新回归到先后之中。
他和阿奇滋本就是先后上来的。
赵让等人来到单夜国王城后,青衫客和春华楼也是前后去的。
没人能否认这一点,而且人人都得如此。
人可以同时做很多件事情,但只能同时出现在一个地方!
迄今为止,赵让还没有见过一个人既能在酒肆中喝酒,又能在三条街外的妓馆中和姑娘调笑。
所以海迪耶这话,其实是一句没用的废话。
但偏偏这句话,最让阿奇滋无可奈何。
作为一名掌柜,来者是客,向来没有拒客的道理。无论这客人是谁,和自己多大冤仇,只要能来就是捧场,只要花钱,就是大爷!得小心伺候着!
两人二十年未见,乍一见面,还是在自己的地盘上,却就吃了个下马威,阿奇滋心里很愤怒,但他还得憋着脾气,装作一副耐心的样子,叫来伙计,让他用最快的速度把最顶层的包厢收拾出来。
这处包厢很少给外人使用,基本都是阿奇滋招待自己朋友时,才会坐进去。并且这朋友还得够资格,不是随便的猫猫狗狗都可以算作是朋友的。
春华楼中大致上有三种人。
第一种就是阿奇滋刚上来时,那些起身行礼的。第二种就是后面上来攀谈的。第三种,就是能受到邀请,去那包厢的。
现在赵让他们能去包厢,但却不是第三种人。
阿奇滋对伙计的吩咐是用西域话说的,专门说给整个二层的人听,并且希望通过他们的耳朵听进去后,再用他们的嘴巴传遍整个王城。
二十年没见面的一对仇敌,乍一见面,没有刀光剑影,没有血雨腥风,只有平和的微笑,以及最高规格的安排。
这样的事情一旦传出去,无疑会让阿奇滋的声望再上一个台阶。虽然身为黑街之主的他已经不需要了,可却能借此压过海迪耶一头,他就觉得很值。
伙计收拾得很快,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从楼上下来复命。
阿奇滋大大方方的做了个“请”的手势,海迪耶微微颔首,算是给了回礼,然后在伙计的带领下朝楼上走去。
三楼很空旷,没有人,也没点灯,只有一个房间。
房间不大,挤着坐也只能坐得下十个人。
这说明在阿奇滋眼里,“朋友”不在多,而在精。刨除自己外,能有九个,已经非常不错了。多一个人进来,则必有一个人要出去,这是他的准则。
今天算是破例。
进来的七个人中,海迪耶是曾经从这个屋子里“出去”的人,其余的,全都是刚来此的客人。以赵让先前说的话来算,他们这些客人,距离朋友还很远。
海迪耶做东,众人分宾主坐定,赵让坐在他右手的上位。
他并没有点菜,因为他知道阿奇滋定然会安排好一切。
不过他带了酒,因为他知道春华楼中的酒,绝对没有他带来的好。
那四名捧着酒壶的姑娘,也跟着来到了包厢中,靠墙站成一排,随时等着满足主人的需要。
“亲爱的朋友,刚才被阿奇滋掌柜打断了,所以我现在先继续罚酒!”
说罢也不等赵让等人回应,三名姑娘已经排着队,捧着酒壶,走到他身旁。
赵让目测了一下这个酒壶,大概能个装下三斤左右。三个酒壶,便是九斤酒。哪怕葡萄酒没有西域春那么烈,但一个人在短时间内喝下九斤水想必都很困难,更不用说这是九斤酒了。
看来海迪耶“剑豪”中的“豪”,不仅指他的剑法超群,还指他的性格豪爽。
“咕嘟咕嘟”几乎不带喘息的余地,三壶,九斤,海迪耶一转眼就灌进了肚中,随后跟个没事人般坐下,连饱嗝都没打。
西门大壮都瞪圆了眼睛,饶是他想要在短时间内喝下九斤酒,先不论会不会当场醉死,也绝对不会有这么轻松,不由得在心里暗道了一声“怪物”……
罚完了酒,海迪耶心情大好。本就性格豪迈的人,在喝过酒后,只会变得更加豪迈。
他挥挥手,示意给在座的众人都倒满酒,而后目光将在座的所有人都扫视了一遍,说道:
“各位都是我海迪耶朋友,虽然你们是大威人,我是西域人。但你们看,我的大威话说的并不差,能交流是作为朋友之间最基础的东西,你说对吗,赵公子?”
赵让心里一咯噔。
看来海迪耶在来之前已经做足了功课。
不光是他自己,想必其他所有人的姓名、身份海迪耶都已经了然于胸。
想想以他的能耐,做到这点也不是难事。
最近进来西域的人,除却一门心思想挣钱的商人外,也就只剩下他们了。而他们却又从兰末国开始,连续把两个地方都搅扰得天翻地覆。海迪耶只要有心打听,必然能知道他们先前的“事迹”。
众人共同举杯后,菜品才姗姗来迟。
第一道是个凉菜,赵让就没有见过。
看着像核桃仁,但他却没见过白如羊脂般的核桃。
海迪耶夹起一块,放入赵让的盘中,解释道:
“这是新鲜的核桃。”
赵让疑惑道:
“新鲜的核桃?”
在他印象中,核桃是一种干果,不分新鲜与否。
“朋友在大威中见到的核桃,是不是外面包着个干瘪的硬壳?吃的时候,须得将其费力剥开才行!”
赵让点点头。
大威中的核桃都是这样。
有些壳薄,两个核桃攥在手掌心,一捏就能碎。但有的则得用榔头使劲砸!
“新鲜的核桃,外面还有一层绿色的衣服。这层衣服可以保持核桃仁的湿度,让里面的壳很软,同时也让核桃仁外面的那层皮更容易剥掉。”
“你尝尝,新鲜的剥皮核桃,没有一点酸涩的味道。”
赵让谨慎地夹起盘子里白白的核桃仁,送入口中咀嚼,清顺甘洌的味道转瞬沾满了整个口腔。
“好吃!你也尝尝!”
忙不迭的夹给元明空一块。
其他人看到赵让评价这么高,都纷纷动筷,吃了起来。
唯有转到叶三娘面前时,她没有吃。
赵让投去一个疑惑的眼神,叶三娘解释道是因为她不爱吃核桃。无论新鲜与否,她都不爱吃。因为核桃仁的样子,实在是太像人的脑子。因此很多人都说,吃核桃可以补脑,但叶三娘却不想自己变得聪明。
聪明太多,牢骚就太多,自己就会变得不开心起来。
听到叶三娘的缘由,赵让二话不说,把筷子换成了勺子,舀了满满一勺核桃仁,放进西门大壮的盘子里,说道:
“从今天起,你每天至少得吃六个核桃!”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期间海迪耶丝毫没提为何要专门来请赵让等人吃饭,只是一口一个朋友,叫得亲切。
既然对方不提,赵让便也不提。
这种酒局,比拼的就是个耐性,就像追姑娘一样,是水磨的功夫,就得这么兜兜转转地,不断画圈,似是而非地往中间靠。
一桌人从大威太上河的和河鲜到单夜国的风土人情,再到海迪耶的落日马场,最后着落在葡萄酒上。
最后这个话题,海迪耶最感兴趣,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
突然一拍脑门:
“我就说今天这酒怎么味道有些奇怪,原来是忘了冰镇!”
随即又懊恼不已地抱怨道:
“阿奇滋真是个王八蛋……可每次遇到他,我就会变成倒霉蛋!二十年没见,我本以为这种事情就算要发生也不会那么快,谁想这一见面,倒霉的又是我!”
说罢一脸严肃的让侍立在旁的姑娘赶紧回“青衫客”中取来冰鉴。
没有凉意和寒气来中和葡萄酒酿制过程中产生的火气,此刻海迪耶已经觉得喉咙有点发烧,并且渐渐向下蔓延,很快就烧到了肚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