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人间烟火至味是清欢
作者:岁月静好M | 分类: | 字数:29.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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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小田-BJ拖鞋LYG夹子南京小鱼
07年,在常州读书,那里丢了不该丢的东西,索性选择性的忘记了,对于女人来说,是最重要的吧
o9年,在淮安读书,丢了更加重要的东西,直接全部忘记了,否则该有多痛苦啊
10年,一个小男孩抱着我哭泣:别走,我已经失无所失了。那时候,我21,理解不了这个词语的重量。俨然决然投入了别人的怀抱。
后来,最近吧,有人问过我,“为什么?”好多的为什么,别人只是出于好奇,我用了当年他说的四个字:失无所失。
因为失去所失,所以只能把感情寄托在微小的事务上
记忆琐碎,朦胧,繁杂,越来越不愿意去想那些失去的,亦或初次,亦或友情,亦或爱情。。。
现在唯一愿意想起的,那些失去的,能够记起来,却不那么难过,是我还愿意去回忆的。。。
BJ的一双拖鞋。黄色的草鞋,泡沫底,属于BJ布鞋,10年,穿了一个夏天。穿着它约会,旅游,工作。畅游BJ,记得那时候总部对我们分公司的人相当好,开会7天,我丢了它。10年7月14日,我曾经在QQ状态上发了一条:跟随我一年的小拖鞋,我要把你丢在BJ了。接着王和王都给我打了电话,一个是哭着的,一个是笑着的,一个是缅怀我们的感情,仍然希望我回头。一个是想念我的身体,只是如此。可是我不懂啊,不懂,遇人不淑。
昨日又梦到她,瘦了,梦里我摸着他的脸,笑着说道:哎呦喂,几天不见,怎么圆脸变成瓜子脸了,然后紧紧的从背后抱住了他,梦里,我们还是一对,身边有可爱的孩子。
夹子,LYG的夹子,之前已经诸多描述了。再次不提了,现在我有很多很多这样的夹子,只是觉得这样有安全感吧
鱼,南京的鱼,不知道它活着没,来的时候,太匆匆,忘记托付给给别照顾了,最近时常想起它。昨日南京同住的小微打来电话,问我怎么到武汉就不联系他了呢,说她心里怪失落的,一阵寒暄之后,终究忘记托付她照顾小鱼了
为什么人到了一定记忆之后,会越来越不愿意去记呢?
南京的日子,大多数时间是孤独的,所以很多时间都用在起点上了,写了很多,很杂,很凌乱。
今天,武汉的朋友,打麻将,由于无聊,看看以前写的乱七八糟。
不自觉的,有些伤感。
一段文章里这样写:她应该喜欢黑色,可是大部分时间,她穿的是白色,是的,也许她更喜欢白色吧,白色能把她衬托的简单纯洁,黑色就把她忧郁的本质衬托的更加浓烈了,是的,她太容易伤感了。依稀记得坐在楼梯上哭泣的女孩,她是在为谁哭泣了,她反复问着学长,”如果考研没考上怎么办?“她是在为我担心么。。。多年后,我只记得那个在路边和我一起吃麻辣烫的素衣女孩,很囧的浪漫,却是我这一生最浪漫的事。。。。这个片段是昨天翻看某人的一篇,就这样记住了。语言也许不同于原文吧,但是就是记住了,我很想问问他:在你的心里,是不是那个记忆会储存几十年,。如果论证正确的话,他也会储存我几十年吧。。。当然,因人而异了
越来越不期望任何人为我做任何事。如果,不经意,我存在了你的脑海里,那么,谢谢了。否则,我还能奢求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