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
作者:徒己 | 分类: | 字数:162.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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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一文惊天下
人群中,程处默的声音还是被亭子前的人给听到了,即便他没有刻意叫嚷,却架不住那副天生的大嗓门。
而且,程家这哥仨在人群中一站,高人一头乍人一臂的,而十六岁的秦怀道也是一个魁梧的大个子,这一行人又岂能不引起别人的注意?
“哎呦,我当是谁呢,原来是程家大傻啊,就你们这几头蒜,还好意思到这斯文之地来吗?”
说话的是杜荷,莱国公杜如晦在贞观四年就不幸英年早逝了,只留下了两个儿子杜构和杜荷。
长子杜构为人忠实,在朝中做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官,也算殷实度日。
唯独这个幼子杜荷,整日里却是游手好闲,喜欢跟一些公侯的二代们混在一起,走鸡斗狗、饮酒作乐。
“杜老二,你说谁是大傻?看俺老程不撕烂你的臭嘴——”
被杜荷这小子当众辱骂,泥人也会有三分火气,更何况是五大三粗的程处默呢。
“怎么滴,想打架是吗?——”
杜荷虽然瘦小枯干,旁边的柴令武却也是膀大腰圆、好勇斗狠之辈。
“程处默,看到没有,今夜这里是在吟诗作赋,当场被评为魁首者,有五十两的黄金作为彩头。”
“你们要是真有两下子,就去左边写上一篇诗文来,如果自认没那两把刷子呢,也不难为你们,就到右边去喝两碗老酒,哪凉快上哪里待着去吧——”
房遗爱看到老程家哥仨和老秦家哥俩都来了,怕真打起来自己这边会吃亏,就急忙站起来,用言语来挤兑程处默。
“这个……”
这还真把程处默给难住了,别说让他写诗文,就算是让他拿着现成的诗文读,都未必能把字给认全了。
“哈哈,不行了吧,不行就赶快认输吧——”
“就是,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那样子,你们是能够写出诗文的人吗?——”
“张兄这话说的在理,就算是他们能够写出来,又岂能是长孙公子的对手?——”
吹喇叭抬轿子的人,走到哪里都有的是。
更何况,众人算是都看出来了,今夜这个魁首恐怕非长孙冲莫属了。
君不见,这一晚上的,咱们那位风度翩翩的长孙公子,都围着那位美若天仙的“三小姐”在转悠吗?
众人这么一起哄,看热闹的人群也往两边一分,硬生生把李治他们六个人给完整的显露了出来。
“大哥,要不咱们还是走吧?……”
老三程处弼小声的嘀咕道。
“处默大哥,要想玩玩呢,你就去答应那位,不就是写一首诗文嘛,问问他们都有什么规矩。”
正在这时,李治突然高声说道。
却不是冲着亭子里的人,而是对着程处默说话,仿佛对面的人根本就不值得他开口一般。
“这个……”
程处默懵了,他虽然知道李治的身份,可他才是一个刚刚八岁的孩子啊,怎么能是长孙冲的对手呢?
虽然程处默憨实了一些,却不是真傻,整个长安城里,能找出在文道上盖过长孙冲的年轻人就不多,一个八岁的李治……
“处默兄放心去吧,你不会吃亏的。”
见李治出面了,一向稳重的秦怀道自然会站在他这一边,也出言劝说道。
罢了,死就死吧,好歹这几位兄弟都是替自己站脚助威的。
“柴令武,说说你们写诗的规矩吧,你家程爷爷接着就是——”
老程家的人,向来都是倒驴不倒架的主,就算是心里再发虚,也不耽误说出去的话依然是硬邦邦的。
“哈哈哈,叫你程大傻你还不愿意了,既然你们想自讨没趣,哥几个索性就成全了你们。”
“今夜的要求也很简单,就以这元宵之夜为背景,形式不限,诗也好、赋也罢,哪怕你写副对子呢,只要能被评为全场之冠就算你们赢。”
柴令武大声说道,眼睛却直勾勾地望着李治,方才就是这个孩子出言挑衅的。
转过年头,李治已经八岁了,身体也开始见长,用后世的尺寸,现在也差不多快到一米四了。
由于李治年龄尚小,再加上这些年他总待在“丽政殿”里,都没怎么出过门。
这半年来,也只是单一往秦府里跑,在场的这些公侯二代,居然没有一个人认识他的。
唯有长孙冲向这边多看了两眼,也没怎么在意。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李治自然不会退缩,在众目睽睽之下,李治从容不迫地走了出来,径直走到左边那一拉溜长条桌案前。
笔墨纸砚都是现成的,李治一手拿过一张未曾使用过的宣纸,一手提起笔来,只见他略加思索之后,刷刷点点地写了洋洋洒洒的一张。
这就写完了吗?
李治都已经退回来了,柴令武他们几个还没有反应过来,而程家哥仨和秦家兄弟,也都捏着一把汗。
“哼,我就不信了,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儿,他能写出什么好的诗文来。”
柴令武大踏步走了过去,拿起李治写的那张纸,认真地看了看。
第八章 一文惊天下
好吧,还是有些字,他不怎么认识。
“长孙公子,还是您来看看吧——”
柴令武只好拿着这张纸,想着交到长孙冲的手上去。
“令武兄,为了公平起见,还是直接给两位博士吧。”
长孙冲故作大方道。
原来,亭子中央那两位长者,竟然是太学中请来的博士。
“哈哈,方才那位小公子敢于出来应战,已经很是难能可贵,就不要再过多强求了,如今写都写完了,就劳驾柴公子拿过来让老夫等一观吧——”
既然这太学博士是长孙冲请来的,从立场上自然会向着长孙冲,但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一些场面话还是要说到位的。
况且,他们两位对长孙冲的才情,那也是充满了信心。
今夜长孙冲所写的那首“咏上元月”,虽然不能称得上绝世佳作,在这种应景的场合仓促而成,也算是难得之作了。
而对方看起来,不过是个不满十岁的孩童,他能写出什么好的诗文来?
“啊,这个……这个是诗余吗?诗余怎么能写得如此的大气磅礴?”
“快让我看看,啊——好、好、好啊,这哪里是全场之冠,分明就是能够烛照千古的传世之作啊——”
“是啊、是啊,我大唐有过这样的诗余吗?从古至今,有谁写过比这更好的上元诗文吗?”
两位太学的博士,你拿过来我拽过去,两人在旁若无人地欣赏和品评着李治写的那张纸。
周围的人都看傻了,也听傻了。
一个个心里痒痒的跟猫抓似的,那孩子到底写了些什么啊?
长孙冲一开始也没在意,整个大唐比他诗文好的自然大有人在,但是,他敢保证今日在场的绝对没有。
长孙冲不过十七岁的年纪,在文道上却已经突破到了“君子”之境,比起魏王李泰还要厉害一筹。
他会去担心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能超过他的诗文吗?
可是,这两位太学博士的一顿骚操作,却把智珠在握的长孙冲彻底给弄懵了。
“长孙公子,您能去拿过来,让我家三小姐也欣赏欣赏吧?——”
那位三小姐也看到了两位太学博士不同寻常的举动,她也想知道,到底方才那孩子在纸上写了些什么。
远远地盯着那张纸,甚至差点儿就想直接隔空取了过来。
幸亏身后站立的云儿发现了端倪,暗中制止了三小姐,才没有做出那惊世骇俗之举。
“啊……三小姐想看,在下去给你拿过来就是。”
长孙冲愣了一下,其实,他也想知道那纸上究竟写了什么。
“这……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啊!——”
长孙冲拿过那张纸,从上到下仔仔细细地看了两遍。
那字体、那笔法、那文辞、那气势……
怎么可能是出自一个孩子之手?
就算是到了大儒境界,能写出这样的诗余吗?
对了,那居然是一首诗余?
所谓诗余,就是后来所说的“词”。
不过,在唐朝的时候,诗才是这个时代的主角,而诗余却不受重视,甚至有些文人还对诗余鄙视的很。
但是,眼前这首诗余,却把长孙冲惊得哑口无言。
“两位先生,今夜的魁首非这首诗余莫属,本公子……本公子输了……”
长孙冲站了起来,冲着两位太学博士微微一欠身,又用迷茫的眼神看了不远处的李治一眼。
摇了摇头,踉踉跄跄地从另外一个方向离开了。
“这个……长孙公子,长孙兄等等我啊——”
见到长孙冲的突然离去,柴令武等人也懵了,急忙分开人群追了上去。
这样的变故,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此间的主持者都走了,众人也没有再待下去的必要,虽然尚有很多人想知道那张纸上到底写了些什么。
最终,还是没有人敢到亭子里去,身份和地位的差别,还是严重地影响到了人们的认知和行动。
瞬间,看热闹的人就走了七七八八。
“哈哈哈,晋……九公子,您真的神了、太神了,那可是五十两黄金啊,这够咱们吃喝多少顿啊——”
程处默第一时间去把今晚的彩头拿了过来,五十两黄金,即便是对他们这样的公侯之家,那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啊。
“处默兄,这是九公子赢得的,你怎么能够……”
秦怀道想过去将黄金拿过来,却被李治制止了。
“怀道兄,朋友本就有通财之谊,这个彩头也是大家一起取得的,放在谁那里都一样。不过等哪日出去吃喝的时候,一定要叫上众位兄弟,处默兄可不能自己独吞了啊——”
李治自然不在乎这些身外之物,无论是秦家还是程家,都是大唐的功勋之家。
自己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而且有缘跟这两家的子弟走在了一起,他自然是会关照他们,不会让那些不好的结局再出现。
“哎,奇怪了,那张纸呢?”
两名太学博士,终于从那首诗余的震撼中清醒了过来,当他们再去找写着那首诗余的纸张时,却踪迹不见。
这让两位太学博士懊恼不已。
“可惜啊、可惜,刘兄,那不仅仅是一首冠盖大唐的诗余,更是有那一笔在下从未见过的书法啊。”
“宋兄莫急,咱们趁着记忆还在,先把整首诗余默写下来再说。”
既然那张纸不翼而飞了,二位太学博士赶忙找来纸笔,很快将那首诗余给默写了出来。
“可惜了,在下的字配这首诗余却差了太多,平白拉低了它的档次。”
虽然已经很用心了,这位宋姓博士还是不住地摇头叹息。
不单单是那张纸不见了,亭子中原来一坐一立的两名女子,却也悄无声息的消失了,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李治的心,莫名地跳了一下,仿佛自己错失了什么。
……
翌日,新年的第一次大朝会,李世民显得格外的高兴。
耗费了数年时间,顶住了御史台无数的飞短流长,李世民心心念念的新宫殿群,终于能够启用,他再也不用继续窝在前隋留下的大兴宫里理政了。
“大明宫”,是这座新宫殿群的名称,整个宫域可分为前朝和内庭两部分,前朝以朝会为主,内庭以居住和宴游为主。
前朝的中心为含元殿(外朝)、宣政殿(中朝)、紫宸殿(内朝),内庭有太液池,各种别殿、亭、观等三十余所。
当然,如今能够正式投入使用的,还只是规划中的一半而已,李世民却已经等不及了。
大明宫的来历,还有一个奇异的传说。
初建之时,从工地上曾挖掘出过一面古铜宝镜,魏征认得是秦始皇曾经用来清除异己的镇国之宝,叫“秦镜”。
传说它能照见人体内的五脏六腑,纤毫可见。
更重要的,是它还能照出群臣的忠奸、国运的兴衰。
大明宫峻工后,“秦镜”就被悬挂在朝堂上震慑妖邪,以后也就有了“明镜高悬”的说法。
有宝镜镇守,自是一派的正大光明,所以就被称为“大明宫”。
“哈哈哈,众卿,新年伊始,从此就在这‘大明宫’内议政了,愿我大唐蒸蒸日上、万世永昌——”
当皇帝的如此高兴,做臣子的自然也会随声附和,即便是那个最爱挑毛病的魏征,也不好多说些什么。
虽然,魏征从心底依然认为,修建如此豪华的“大明宫”,简直就是隋炀帝的行径。
可惜,如今的大唐的确已经算是开启了盛世,群臣都不反对,自己再固执己见,难免就有些不知好歹了。
“哈哈哈,陛下,今日‘大明宫’新启,我大唐昨夜却又诞生了一篇旷世之作,难道是上天在示意乎?”
正当群臣都在应诺李世民之时,国子监祭酒、曲阜县公孔颖达却在一旁“哈哈”大笑,与他往日循规蹈矩的谦谦君子做派,完全大相径庭。
即便如此,也没人敢参他一个殿前失仪之罪。
孔颖达都六十多岁了,头发花白却红光满面,是实打实的“半步文道通神”的境界。
“哦,冲远是又得了一篇佳作吗?拿出来与众卿欣赏一番如何?”
大唐以儒家治国,孔颖达既是根红苗正的孔子后人,又有如此卓绝的个人实力,李世民自然尊重的很。
“陛下此言差矣,怎么能叫‘又’呢?与此作相比,之前老夫见到的那些诗文,不堪入目也——”
好嘛,这个孔老头,一句话不仅当面反驳了李世民,更是一杆子把全天下的文人都要给打死吗?
一旁的魏征都是一愣,似乎觉得这个孔老头抢了他的台词,你也敢用“陛下此言差矣”?
“真的吗?孔卿快快呈上来——”
李世民虽然武力不凡,战功赫赫,却也是个极其好文之人,一手“飞白”更是出类拔萃,书法中尤喜二王。
矗立在一旁的张阿难会意,急忙从金台之上走了下来,从孔颖达手中接过了一卷文稿。
“这……这——旷世之作啊,旷世之作啊!孔卿,这是哪位儒家高贤的诗作?虽然只是一首诗余,却堪称古往今来第一元夕之作了——”
李世民已经从龙椅上站了起来,捧着文稿的双手,激动的都有些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