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玄门酒剑仙
作者:渊渟渊 | 分类: | 字数:30.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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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修仙先种地,养出心中田
农舍门前有一大片良田,看着像是有十亩的样子。
自从那天石知乐说过要抓紧办“大事”之后,王麟就开始了种田耕地的生活。
每天赶着天没亮的时候,他就要下地,抓紧时间开垦土地。
种地,一定要早点起,这样才能免得正午时被太阳暴晒。
这是王麟第一天起晚后,所得到的血泪教训。
石知乐早就看出了他身上的异样,但从没说过什么,只是跟着他一起默默种地,教导着他各种农耕的知识和技巧。
师徒俩,每天都要花三四个时辰的功夫,来收拾这十亩田地。
起初,王麟还隐藏过自己的力气,尽量每天都用相同的表现,来掩盖自己体内那宛如等比数列,指数般暴涨的力气和灵气。
但石知乐每次都在前方用着他全力才能达到的速度,不停地催促着他,让他拿出力气来。
他也就只得拿出全力,才能勉强跟上石知乐的节奏。
不管他的力量有多大,用了多少的灵气来增幅肉身,就算是一刻钟内推出几十亩的地,师父也照样能稳稳当当地跟在他身旁,陪他开垦着这仿佛永无止境的十亩田地。
“师父,这地到底有多大啊,咱啥时候才能耕完?”
王麟累极了,放下手中的木犁,拿起腰间的酒葫芦就往嘴里灌。
在石知乐面前,他也毫不避讳,大口吞咽着葫中美酒。
喝下的酒液,伴随着丹田里喷涌而出的清灵之气,在全身流转不停。
这一口酒,让他浑身的疲惫也去了大半。
拿道袍的长袖擦了擦嘴,重新塞好衣袖,拾起木犁,接着干了起来。
用着一身足以开碑裂石的力气,扶着这把破破烂烂,却怎么也使不坏的木犁,继续地向前推去。
“快了快了,你现在当着我面喝酒,我已经快要察觉不出来你体内的变化了。”
王麟长叹一口气。
这话,从第二天他发现地耕不完的时候起,石知乐就这样地对他说着。
如今已经是第九天了。
也不知师父嘴里这个“快要”,是怎么个快法。
山上的试炼估计都要结束了,但他却一点也没有感觉到这种地,给自己带来了什么变化。
日头高升,气温逐渐炎热,太阳直辣辣地烘烤着他的后背,奔涌的气血在体内散发着澎湃的热量。
一内一外的灼烧之下,黄豆大的汗珠,不停地从身上滑落。
他心中一喜,终于有汗了!
丹田内的灵气瞬间喷涌而出,散成千百股,每一股都按照生死符中“转阳为阴”的运功路线,向着皮肤上的汗滴而去。
不多时,汗滴全数变成了冰粒,寒气遍布全身。
将所有的汗珠都凝冰完毕,脑海中的《生死符》一书,也合上了书页。
只要水够,灵气够,别说千百道,就是亿万道生死符,它也能在须臾之间辅助王麟炼制完成。
这一手惊世骇俗的生死符,纵使童姥复生,逍遥子转世,也绝不可能使得出来。
而王麟却只拿它当作制冰机来用,重新精神奕奕地耕起了地。
渴了就喝酒,然后用六脉神剑逼出酒气,全当喝蜜水了。
饿了就吃几个买来的酸饼子,便宜管饱。
苏半夏给的这葫酒,也不知到底有多少,他估摸着自己这些天喝了有七八斤了,但葫芦摇起来还是一副满满当当的样子,不见少。
自从穿越到这个世界,他就没吃过什么正经东西。
不是蛇精用妖力变出的迷魂汤,就是寡淡的稀粥,发酸的蒸馍。
石知乐看他今天也没吃多少,不由一阵担忧。
虽然他看徒弟体内灵气流转不停,但每顿只吃两个馒头,总归是有问题的。
这十亩田地,可和普通的农田不同,吃不饱可干不了这活儿。
只见师父皱着眉,停下了今日的劳作,从怀中摸索出几个铜子,塞给了王麟,让他去外面买些吃食,补补身子。
木犁被抢走,他直接被石知乐赶出了地头。
“师父走吧,咱们一起去吃点。”
王麟确实有些吃不下这酸面疙瘩了,拿着钱开心地说着。
但石知乐充耳不闻,提起食篮,一口气将里面的五六个饼子全吃完后,才摆手说道:
“我已经吃饱了,篮子里没饭了,你自己去买点吃吧。”
见他做的这么绝,王麟也无话可说。
只是想着这次出去以后,要想办法赚些钱来,买点能吃的东西备着,别再吃这酸饼子了。
虽然他总觉得,自己师父是在故意如此,一个宗门大长老无论再怎么落魄重伤,也不至于混到如此地步。
但石知乐也不会是在弄些什么表面穷困潦倒,实则是隐世不出的仙界大能,突然在人前显圣,引起惊呼的这种俗套把戏。
连着九日吃下的那些酸饼子,可做不得假。
自己的师父,是真的穷!
穷得太真实了,既没观众,也没套路。除了种地,就是吃酸饼子,已经完全超出了表演的性质。
............
这几枚铜钱,再加上之前盆底的那十几枚,一共是十九文钱。
他直接揣起这十九枚铜钱,拿起了丹药,拜别师父,走去了附近村口的小摊。
王麟走上前去,便看到有一家小面摊生意红火,许多行人都在这里吃着面条。
之前他从未吃过别家的东西,现在只能随着大流,坐到了面摊子里,打算吃碗面来当作午饭。
大家都朝着摊主呼着,“来碗素面”,王麟也就跟着其他人的话,点了一碗素面。
然后便见这手脚麻利的摊主,在碗底里放好猪油和酱油,再浇上面和面汤,将其化开,
最后还在碗里,撒上一把葱花之后,才给众人端了过来。
这家店的素面倒也真贵,一碗就要八文钱。
好在给的还是不少,面条放得满满当当,填满了一整个大海碗。
这一个大海碗吃下去,寻常的男子就能有力气干一上午的活儿。
闻着这扑鼻的面香,他先是溜着碗边,吸了一口酱汤,后又夹起一筷子的细面,一同送进嘴里。
他口腔里顿时被这香气所塞满,和前世的阳春面相比,也就只差了点味精和白糖的调味而已,味道属实不错。
猪油浮在面上,入口滚烫,一时也不能夹太多放到嘴里。
正好他也有意探究在不同食物之间,暖流出现的规律,所以干脆放缓了进食的速度,小口小口地吃了起来。